引言
明吕坤曰“史在天地,如形之景。人皆思其高曾也,皆愿睹其景。至于文儒之士,其思书契以降之古人,尽若是已矣。”数千年来的祖宗,我们听见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生平的梗概,我们仿佛也知道一点,但是他们的容貌、声音,他们的性情、思想,他们心灵中的种种隐秘——欢乐和悲哀,神圣的企望,庄严的愤慨,以及可笑亦复可爱的弱点或怪癖……我们全是茫然。我们要追念,追念的对象在哪里?要仰慕,仰慕的目标是什么?要崇拜,向谁施礼?假如我们是肖子肖孙,我们该怎样的悲恸,怎样的心焦!
看不见祖宗的肖像,便将梦魂中迷离恍惚的,捕风捉影,摹拟出来,聊当瞻拜的对象——那也是没有办法的慰情的办法。我给诗人杜甫绘这幅小照,是不自量,是渎亵神圣,我都承认。因此工作开始了,马上又搁下了。一搁搁了三年,依然死不下心去,还要赓续,不为别的,只还是不奈何那一点“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苦衷罢了。
像我这回掮起的工作,本来应该包括两层步骤,第一是分析,第二是综合。近来某某考证,某某研究,分析的工作作得不少了;关于杜甫,这类的工作,据我知道的却没有十分特出的成绩。我自己在这里偶尔虽有些零星的补充,但是,我承认,也不是什么大发现。我这次简直是跳过了第一步,来径直做第二步;这样作法,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自己也明白。好在这只是初稿,只要那“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心情不变,永远那样的策励我,横竖以后还可以随时搜罗,随时拼补。目下我决不敢说,这是真正的杜甫,我只说是我个人想象中的“诗圣”。
我们的生活如今真是太放纵了,太夸妄了,太杳小了,太龌龊了。因此我不能忘记杜甫;有个时期,华茨华斯也不能忘记弥尔敦,他喊——
“milton!thou shouldst be living at this hour:
england hath need of thee: she is a fen
of stagnant waters: alter sword,and pen,
fireside, the heroic wealth of hall and bower,
have forfeited their ancient english dower
of in ward happiness, we are selfish men:
o raise us up, return to us again;
and give us manners virtue freedom power.”
一
当中一个雄壮的女子跳舞。四面围满了人山人海的看客。内中有一个四龄童子,许是骑在爸爸肩上,歪着小脖子,看那舞女的手脚和丈长的彩帛渐渐摇起花来了,看着,看着,他也不觉眉飞目舞,仿佛很能领略其间的妙绪。他是从巩县特地赶到郾城来看跳舞的。这一回经验定给了他很深的印象。下面一段是他几十年后的回忆: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舞女是当代名满天下的公孙大娘。四岁的看客后来便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大诗人,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一道光彩。四岁时看的东西,过了五十多年,还能留下那样活跃的印象,公孙大娘的艺术之神妙,可以想见,然而小看客的感受力,也就非凡了。
杜甫,字子美;生于唐睿宗先天元年(七一二);原籍襄阳,曾祖依艺作河南巩县县令,便在巩县住家了。子美幼时的事迹,我们不大知道。我们知道的,是他母亲死得早,他小时是寄养在姑母家里。他自小就多病。有一天可叫姑母为难了。儿子和侄儿都病着,据女巫说,要病好,病人非睡在东南角的床上不可;但是东南角的床铺只有一张,病人却有两个。老太太居然下了决心,把侄儿安顿在吉利的地方,叫自家的儿子填了侄儿的空子。想不到决心下了,结果就来了。子美长大了,听见老家人讲姑母如何让表兄给他替了死,他一辈子觉得对不起姑母。
早慧不算希奇;早慧的诗人尤其多着。只怕很少的诗人开笔开得像我们诗人那样有重大的意义。子美第一次破口歌颂的,不是什么凡物。这“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的小诗人,可以说,咏的便是他自己。禽族里再没有比凤凰善鸣的,诗国里也没有比杜甫更会唱的。凤凰是禽中之王,杜甫是诗中之圣,咏凤凰简直是诗人自占的预言。从此以后,他便常常以凤凰自比;(《凤凰台》、《赤凤行》便是最明白的表示。)这种比拟,从现今这开明的时代看去,倒有一种特别恰当的地方。因为谈论到这伟大的人格,伟大的天才,谁不感觉寻常文字的无效?不,无效的还不只文字,你只顾呕尽心血来悬拟,揣测,总归是隔膜,那超人的灵府中的秘密,他的心情,他的思路,像宇宙的谜语一样,决不是寻常的脑经所能猜透的。你只懂得你能懂的东西;因此,谈到杜甫,只好拿不可思议的比不可思议的。凤凰你知道是神话,是子虚,是不可能。可是杜甫那伟大的人格,伟大的天才,你定神一想,可不是太伟大了,伟大得可疑吗?上下数千年没有第二个杜甫(李白有他的天才,没有他的人格),你敢信杜甫的存在绝对可靠吗?一切的神灵和类似神灵的人物都有人疑过,荷马有人疑过,莎士比亚有人疑过,杜甫失了被疑的资格,只因文献,史迹,种种不容抵赖的铁证,一五一十,都在我们手里。
子美自弱冠以后,直到老死,在四方奔波的时候多,安心求学的机会很少。若不是从小用过一番苦功,这诗人的学力哪得如此的雄厚?生在书香门第,家境即使贫寒,祖藏的书籍总还够他餍饫的。从七八岁到弱冠的期间中,我们想象子美的生活,最主要的,不外作诗,作赋,读书,写擘窠大字,……无论如何,闲游的日子总占少数。(从七岁以后,据他自称,四十年中做了一千多首诗文;一千多首作品是要时候作的。)并且多病的身体当不起剧烈的户外生活,读书学文便自然成了唯一的消遣。他的思想成熟得特别早,一半固由于天赋,一半大概也是孤僻的书斋生活酿成的。在书斋里,他自有他的世界。他的世界是时间构成的;沿着时间的航线,上下三四千年,来往的飞翔,他沿路看见的都是圣贤、豪杰、忠臣、孝子、骚人、逸士——都是魁梧奇伟,温馨凄艳的灵魂。久而久之,他定觉得那些庄严灿烂的姓名,和生人一般的实在,而且渐渐活现起来了,于是他看得见古人行动的姿态,听得到古人歌哭的声音。甚至他们还和他揖让周旋,上下议论;他成了他们其间的一员。于是他只觉得自己和寻常的少年不同,他几乎是历史中的人物,他和古人的关系比和今人的关系密切多了。他是在时间里,不是在空间里活着。他为什么不那样想呢?这些古人不是在他心灵里活动,血脉里运行吗?他的身体不是从这些古人的身体分泌出来的吗?是的,那政事、武功、学术震耀一时的儒将杜预便是他的十三世祖;那宣言“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的著名诗人杜审言,便是他的祖父;他的叔父杜升是个为报父仇而杀身的十三岁的孝子;他的外祖母便是张说所称的那为监牢中的父亲“菲屦布衣,往来供馈,徒行顇色,伤动人伦”的孝女;他外祖母的兄弟,崔行芳,曾经要求给二哥代死,没有诏准,就同哥哥一起就刑了,当时称为“死悌”。你看他自己家里,同外家里,事业、文章、孝行、友爱,——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物这样多;他翻开近代的史乘,等于翻开自己的家谱。这样读书,对于一个青年的身心,潜移默化的影响,定是不可限量的。难怪一般的少年,他瞧不上眼。他是一个贵族,不但在族望上,便论德行和智慧,他知道,也应该高人一等。所以他的朋友,除了书本里的古人,就是几个有文名的老前辈。要他同一般行辈相等的庸夫俗子混在一起,是办不到的。看看这一段文字,便可想见当时那不可一世的气概:
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脱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饮酣视八极,俗物皆茫茫。
子美所以有这种抱负,不但因为他的血缘足以使他自豪,也不仅仅是他不甘自暴自弃;这些都是片面的,次要的理由。最要紧的,是他对于自己的成功,如今确有把握了。崔尚、魏启心一般的老前辈都比他作班固、扬雄;他自己仿佛也觉得受之无愧。十四五岁的杜二,在翰墨场中,已经是一个角色了。
这时还有一件事也可以增长一个人的兴致。从小摆不脱病魔的纠缠,如今摆脱了。这件事竟许是最足令人开心的。因为毕竟从前那种幽闭的书斋生活不大自然,只因一个人缺欠了健康,身体失了自由,什么都没有办法。如今健康恢复了,有了办法,便尽量的追回以前的积欠,当然是不妨的,简直是应该的。譬如院子里那几棵枣树,长得比什么树都古怪,都有精神,枝子都那样剑拔弩张的挺着,仿佛全身都是劲。一个人如今身体强了,早起在院子里走走,往往也觉得混身是劲,忽然看见它们那挑衅的样子,恨不得拣一棵抱上去,和它摔一交,决个雌雄。但是想想那举动又未免太可笑了。最好是等八月来,枣子熟了,弟妹们只顾要枣子吃;枣子诚然好吃,但是当哥哥的,尤其筋强力壮的哥哥,最得意的,不是吃枣子,是在那给弟妹们不断的供应枣子的任务。用竹篙子打枣子还不算本领。哥哥有本领上树,不信他可以试给他们看看。上树要上到最高的枝子,又得不让枣刺轧伤了手,脚得站稳了,还不许踩断了树枝;然后躲在绿叶里,一把把的洒下来;金黄色的,朱砂色的,红黄参半的枣子,花花剌剌的洒将下来,得让孩子们抢都抢不赢。上树的技术练高了,一天可以上十来次,棵棵树都要上到。最有趣的,是在树顶上站直了,往下一望;离天近,离地远,一切都在脚下,呼吸也轻快了,他忍不住大笑一声;那笑里有妙不可言的胜利的庄严和愉快。便是游戏,一个人的地位也要站得超越一点,才不愧是杜甫。
健康既经恢复了,年龄也渐渐大了,一个人不能老在家乡守着。他得看看世界。并且单为自己创作的前途打算,多少通都广邑,名山大川,也不得不瞻仰瞻仰。
二
大约在二十岁左右,诗人便开始了他的飘流的生活。三十五以前,是快意的游览(仍旧用他自己的比喻),便像羽翮初满的雏凤,乘着灵风,踏着彩云,往濛濛的长空飞去。他胁下只觉得一股轻松,到处有竹实,有醴泉,他的世界是清鲜,是自由,是无垠的希望,和薛雷的云雀一般,他是
an unbodied joy whose race is just begun.
三十五以后,风渐渐尖峭了,云渐渐恶毒了,铅铁的穹窿在他背上逼压着,太阳也不见了,他在风雨雷电中挣扎,血污的翎羽在空中缤纷的旋舞,他长号,他哀呼,唱得越急切,节奏越神奇,最后声嘶力竭,他卸下了生命,他的挫败是胜利的挫败,神圣的挫败。他死了,他在人类的记忆里永远留下了一道不可逼视的白光;他的音乐,或沈雄,或悲壮,或凄凉,或激越,永远,永远是在时间里颤动着。
子美第一次出游是到晋地的郇瑕(今山西猗氏县),在那边结交的人物,我们知道的,有韦之晋。此后,在三十五岁以前,曾有过两次大举的游历:第一次到吴越,第二次到齐赵。两度的游历,是诗人创作生活上最需要的两种精粹而丰富的滋养。在家乡,一切都是单调,平凡,青的天笼盖着黄的地,每隔几里路,绿杨藏着人家,白杨翳着坟地,分布得驿站似的呆板。土人的生活也和他们的背景一样的单调。我们到过中州的人都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去处;大概从唐朝到现在是不会有多少进步的。从那样的环境,一旦踏进山明水秀的江南,风流儒雅的江南,你可以想象他是怎样的惊喜。我们还记得当时和六朝,好比今天和昨日;南朝的金粉,王谢的风流,在那里当然还留着够鲜明的痕迹。江南本是六朝文学总汇的中枢,他读过鲍、谢、江、沈、阴、何的诗,如今竟亲历他们歌哭的场所,他能不感动吗?何况重重叠叠的历史的舞台又在他眼前,剑池、虎邱、姑苏台、长洲苑、太伯的遗庙、阖闾的荒冢,以及钱塘、剡溪、鉴湖、天姥——处处都是陈迹、名胜,处处都足以促醒他的回忆,触发他的诗怀。我们虽没有他当时纪游的作品,但是诗人的得意是可以猜到的。美中不足的只是到了姑苏,船也办好了,都没有浮着海。仿佛命数注定了今番只许他看到自然的秀丽,清新的面相;长洲的荷香,镜湖的凉意,和明眸皓齿的耶溪女……都是他今回的眼福;但是那瑰奇雄健的自然,须得等四五年后游齐赵时,才许他见面。
在叙述子美第二次出游以前,有一件事颇有可纪念的价值,虽则诗人自己并不介意。
唐代取士的方法分三种——生徒、贡举、制举。已经在京师各学馆,或州县各学校成业的诸生,送来尚书省受试的,名曰生徒;不从学校出身,而先在州县受试,及第了,到尚书省应试的,名曰贡举。以上两种是选士的常法。此外,每多少年,天子诏行一次,以举非常之士,便是制举。开元二十三年(736)子美游吴越回来,挟着那“气劘屈贾垒,目短曹刘墙”的气焰应贡举,县试成功了,在京兆尚书省一试,却失败了。结果没有别的,只是在够高的气焰上又加了一层气焰。功名的纸老虎如今被他戳穿了。果然,他想,真正的学问,真正的人才,是功名所不容的。也许这次下第,不但不能损毁,反足以抬高他的身价。可恨的许只是落第落在名职卑微的考功郎手里,未免叫人丧气。当时士林反对考功郎主试的风潮酝酿得一天比一天紧,在子美“忤下考功第”的明年,果然考功郎吃了举人的辱骂,朝廷从此便改用侍郎主试。
子美下第后八九年之间,是他平生最快意的一个时期,游历了许多名胜,接交了许多名流。可惜那期间是他命运中的朝曦,也是夕照,那几年的经历是射到他生命上的最始和最末的一道金辉;因为从那以后,世乱一天天的纷纭,诗人的生活一天天的潦倒,直到老死,永远闯不出悲哀、恐怖和绝望的环攻。但是末路的悲剧不忙提起,我们的笔墨不妨先在欢笑的时期多留连一会儿,虽则悲惨的下文早晚是要来的。
开元二十四五年之间,子美的父亲——闲——在兖州司马任上,子美去省亲,乘便游历了兖州、齐州一带的名胜,诗人的眼界于是更加开扩了。这地方和家乡平原既不同,和秀丽的吴越也两样。根据书卷里的知识,他常常想见泰山的伟大和庄严,但是真正的岱岳,那“造化钟灵秀,阴阳割昏晓”的奇观,他没有见过。这边的湍流、峻岭、丰草、长林都另有一种他最能了解,却不曾认识过的气魄。在这里看到的,是自然的最庄严的色相。唯有这边自然的气势和风度最合我们诗人的脾胃,因为所有磅礴郁结在他胸中的,自然已经在这景物中说出了;这里一丘一壑,一株树,一朵云,都能引起诗人的共鸣。他在这里勾留了多年,直变成了一个燕赵的健儿;慷慨悲歌、沈郁顿挫的杜甫,如今发现了他的自我。过路的人往往看见一行人马,带着弓箭旗枪,驾着雕鹰,牵着猎狗,望郊野奔去。内中头戴一顶银盔,脑后斗大一颗红缨,全身铠甲,跨在马上的,便是监门胄曹苏预(后来避讳改名源明。)在他左首并辔而行的,装束略微平常,双手横按着长槊,却也是英风爽爽的一个丈夫,便是诗人杜甫。两个少年后来成了极要好的朋友。这回同着打猎的经验,子美永远不能忘记,后来还供给了《壮游》诗一段有声有色的文字:
春歌丛台上,冬猎青邱旁;呼鹰皂枥林,逐兽云雪岗;射飞曾纵鞚,引臂落鹙鸧。苏侯据鞍喜,忽如携葛强。
原来诗人也学得了一手好武艺!
这时的子美,是生命的焦点,正午的日曜,是力,是热,是锋棱,是夺目的光芒。他这时所咏的《房兵曹胡马》和《画鹰》恰好都是自身的写照。我们不能不腾出篇幅,把两首诗的全文录下。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房兵曹胡马》)
素练风霜起,苍鹰画作殊,身思狡兔,侧目似愁胡,绦镟光堪摘,轩楹势可呼。何当系凡鸟,毛血洒平芜!
——(《画鹰》)
这两首和稍早的一首《望岳》都是那时期里最重要的代表作品,实在也奠定了诗人全部创作的基础。诗人作风的倾向,似乎是专等这次游历来发现的;齐赵的山水,齐赵的生活,是几天的骄阳接二连三的逼成了诗人天才的成熟。
灵机既经触发了,弦音也已校准了,从此轻拢慢捻,或重挑急抹,信手弹去,都是绝调。艺术一天进步一天,名声也一天大一天。从齐赵回来,在东都(今洛阳)住了两三年,城南首阳山下的一座庄子,排场虽是简陋,门前却常留着达官贵人的车辙马迹。最有趣的是,那一天门前一阵车马的喧声,顿时老苍头跑进来报道贵人来了。子美倒屣出迎;一位道貌盎然的斑白老人向他深深一揖,自道是北海太守李邕,久慕诗人的大名,特地来登门求见。北海太守登门求见,与诗人相干吗?世俗的眼光看来,一个乡贡落第的穷书生家里来了这样一位阔客人,确乎是荣誉,是发迹的吉兆。但是诗人的眼光不同。他知道的李邕,是为追谥韦巨源事,两次驳议太常博士李处,和声援宋璟,弹劾谋反的张昌宗弟兄的名御史李邕——是碑版文字,散满天下,并且为要压倒燕国公的“大手笔”,几乎牺牲了性命的李邕——是重义轻财,卑躬下士的李邕。这样一位客人来登门求见,当然是诗人的荣誉;所以“李邕求识面”可以说是他生平最得意的一句诗。结识李邕在诗人生活中确乎要算一件有关系的事。李邕的交游极广,声名又大,说不定子美后来的许多朋友,例如李白、高适诸人,许是由李邕介绍的。
三
写到这里,我们该当品三通画角,发三通擂鼓,然后提起笔来蘸饱了金墨,大书而特书。因为我们四千年的历史里,除了孔子见老子(假如他们是见过面的)没有比这两人的会面,更重大,更神圣,更可纪念的。我们再逼紧我们的想象,譬如说,青天里太阳和月亮走碰了头,那么,尘世上不知要焚起多少香案,不知有多少人要望天遥拜,说是皇天的祥瑞。如今李白和杜甫——诗中的两曜,劈面走来了,我们看去,不比那天空的异瑞一样的神奇,一样的有重大的意义吗?所以假如我们有法子追究,我们定要把两人行踪的线索,如何拐弯抹角,时合时离,如何越走越近,终于两条路线会合交叉了——统统都记录下来。假如关于这件事,我们能发现到一些翔实的材料,那该是文学史里多么浪漫的一段掌故!可惜关于李杜初次的邂逅,我们知道的一成,不知道的九成。我们知道天宝三载三月,太白得罪了高力士,放出翰林院之后,到过洛阳一次,当时子美也在洛阳。两位诗人初次见面,至迟是在这个当儿,至于见面时的情形,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也许是李邕的筵席上,也许是洛阳城内一家酒店里,也许……但这都是可能范围里的猜想,真确的情形,恐怕是永远的秘密。
有一件事我们却拿得稳是可靠的。子美初见太白所得的印象,和当时一般人得的,正相吻合。司马子微一见他,称他“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贺知章一见,便呼他作“天上谪仙人”,子美集中第一首《赠李白》诗,满纸都是企羡登真度此的话,假定那是第一次的邂逅,第一次的赠诗,那么,当时子美眼中的李十二,不过一个神采趣味与常人不同,有“仙风道骨”的人,一个可与“相期拾瑶草”的侣伴,诗人的李白没有在他脑中镌上什么印象。到第二次赠诗,说“未就丹砂愧葛洪”,回头就带着讥讽的语气问: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依然没有谈到文字。约莫一年以后,第三次赠诗,文字谈到了,也只轻轻的两句“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恭维,可是学仙的话一概不提了。或许他们初见时,子美本就对于学仙有了兴味,所以一见了“谪仙人”,便引为同调;或许子美的学仙的观念完全是太白的影响。无论如何,子美当时确是做过那一段梦——虽则是很短的一段;说“苦无大药资,山林迹如扫”;说“未就丹砂愧葛洪”。起码是半真半假的心话。东都本是商贾贵族蜂集的大城,廛市的繁华,人心的机巧,种种城市生活的罪恶,我们明明知道,已经叫子美腻烦,厌恨了;再加上当时炼药求仙的风气正盛,诗人自己又正在富于理想的、如火如荼的浪漫的年华中——在这种情势之下,萌生了出世的观念,是必然的结果。只是杜甫和李白的秉性根本不同:李白的出世,是属于天性的,出世的根性深藏在他骨子里,出世的风神披露在他容貌上;杜甫的出世是环境机会造成的念头,是一时的愤慨。两人的性格根本是冲突的。太白笑“尧舜之事不足惊”,子美始终要“致君尧舜上”。因此两人起先虽觉得志同道合,后来子美的热狂冷了,便渐渐觉得不独自己起先的念头可笑,连太白的那种态度也可笑了;临了,念头完全抛弃,从此绝口不提了。到不提学仙的时候,才提到文字,也可见当初太白的诗不是不足以引起子美的倾心,实在是诗人的李白被仙人的李白掩盖了。
东都的生活果然是不能容忍了,天宝四载夏天,诗人便取道如今开封归德一带,来到济南。在这边,他的东道主,便是北海太守李邕。他们常时集会,宴饮,赋诗;集会的地点往往在历下亭和鹊湖边上的新亭。在座的都是本地的或外来的名士;内中我们知道的还有李邕的从孙李之芳员外,和邑人蹇处士。竟许还有高适,有李白。
是年秋天太白确乎是在济南。当初他们两人是否同来的,我们不晓得;我们晓得他们此刻交情确是很亲密了,所谓“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便是此时的情况。太白有一个朋友范十,是位隐士,住在城北的一个村子上。门前满是酸枣树,架上吊着碧绿的寒瓜,滃滃的白云镇天在古城上闲卧着——俨然是一个世外的桃源;主人又殷勤;太白常常带子美到这里喝酒谈天。星光隐约的瓜棚底下,他们往往谈到夜深人静,太白忽然对着星空出神,忽然谈起从前陈留采访使李彦如何答应他介绍给北海高天师学道箓,话说过了许久,如今李彦许早忘记了,他可是等得不耐烦了。子美听到那类的话,只是唯唯否否;直等话头转到时事上来,例如贵妃的骄奢,明皇的昏瞆,以及朝里朝外的种种险象,他的感慨才潮水般的涌来。两位诗人谈着话,叹着气,主人只顾忙着筛酒,或许他有意见不肯说出来,或许压根儿没有意见。
(本文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