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注》莊子.內篇.養生主第三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
夫生以養存,則養生者理之極也。若乃養過其極,以養傷生,非養生之主也。
所稟之分各有極也。
夫舉重攜輕而(一)神氣自若,此力之所限也。而尚名好勝者,雖復絕膂,猶未足以慊其願,此知之無涯也。故知之為名,生於失當而滅於冥極。冥極者,任其至分而無毫銖之加。是故雖負萬鈞,苟當其所能,則忽然不知重之在身;雖應萬機,泯然不覺事之在己。此養生之主也。
以有限之性尋無極之知,安得而不困哉!
已困於知而不知止,又為知以救之,斯養而傷之者,真大殆也。
忘善惡而居中,任萬物之自為,悶然與至當為一,故刑名遠己而全理在身也。
順中以為常也。
養親以適。
苟得中而冥度,則事事無不可也。夫養生非求過分,蓋全理盡年而已矣。
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響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於桑林之舞,乃中經首之會。文惠君曰:「嘻,善哉!技蓋至此乎?」
言其因便施巧,無不閑解,盡理之甚,既適牛理,又合音節。
庖丁釋刀對曰:「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嘗見全牛也﹔方今之時,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卻,導大窾,因其固然。技經肯綮之未嘗微礙,而況大軱乎!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數千牛矣,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彼節者有閒,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入有閒,恢恢乎其於游刃必有餘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雖然,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動刀甚微,謋然已解,牛不知其死也,如土委地。提刀而立,為之而四顧,為之躊躇滿志,善刀而藏之。」
直寄道理於技耳,所好者非技也。
未能見其理閒(三)。
但見其理閒也。
司察之官廢,縱心而(順)理〔順〕(四)。
不橫截也。
有際之處,因而批之令離。
節解窾空,就導令殊。
刀不妄加。
技之妙也,常遊刃於空,未嘗經概於微礙也。
軱,戾大骨,衄刀刃也。
不中其理閒也。
中骨而折刀也。
硎,砥石也。
交錯聚結為族。
不復屬目於他物也。
徐其手也。
得其宜則用力少。
理解而無刀跡,若聚土也。
逸足容豫自得之謂。
拭刀而弢之也。
文惠君曰:「善哉!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
以刀可養,故知生亦可養。
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是何人也?惡乎介也?天與?其人與?」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獨也,人之貌有與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介,偏刖之名。
知之所無柰何,天也。犯其所知,人也。
偏刖曰獨。夫師一家之知而不能兩存其足,則是知之(無)所〔無〕(一)柰何。若以右師之知而必求兩全,則心神內困而形骸外弊矣,豈直偏刖而已哉!
兩足共行曰有與。有與之貌,未有疑其非命也。
以有與者命也,故知獨者亦非我也。是以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以為,達命之情者不務命之所無柰何也,全其自然而已。
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神雖王,不善也。
蘄,求也。樊,所以籠雉也。夫俯仰乎天地之間,逍遙乎自得之場,固養生之妙處也。又何求於入籠而服養哉!
夫始乎適而未嘗不適者,忘適也。雉心神長王,志氣盈豫,而自放於清曠之地,忽然不覺善(為)之〔為〕(一)善也。
老聃死,秦失弔之,三號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則弔焉若此,可乎?」
人弔亦弔,人號亦號。
怪其不倚戶觀化,乃至三號也。
曰:「然。始也吾以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弔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會之,必有不蘄言而言,不蘄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謂之遁天之刑。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縣解。」
至人無情,與眾號耳,故若斯可也。
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
夫逃遁天理,倍加俗情,哀樂經懷,心靈困苦,有同捶楚,寧非刑戮!古之達人,有如此議。
時自生也。
理當死也。
夫哀樂生於失得者也。今玄通合變之士,無時而不安,無順而不處,冥然與造化為一,則無往而非我矣,將何得何失,孰死孰生哉!故任其所受,而哀樂無所錯其閒矣。
以有係者為縣,則無係者縣解也,縣解而性命之情得矣。此養生之要也。
指窮於為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窮,盡也;為薪,猶前薪也。前薪以指,指盡前薪之理,故火傳而不滅;心得納養之中,故命續而不絕;明夫養生乃生之所以生也。
夫時不再來,今不一停,故人之生也,一息一得耳。向息非今息,故納養而命續;前火非後火,故為薪而火傳,火傳(一)而命續,由夫養得其極也,世豈知其盡而更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