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编修陈梦雷撰
益益卦、震下巽上。以卦象言之风烈则雷迅、雷激则风怒两相助益、所以为益。以其义言、损下谓之损、则益下谓之益。以阳爻益坤之下爻、所以谓之益也。益卦次损。按、序卦、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盖损卦天下富实之象。下实上虚、宜有所损以奉君。益卦朝廷富实之象。上实下虚、宜有所损以惠民。然损下谓损、损上谓益者。盖民贫则上无所寄、民富则上无可忧。故损下君子反以为自损、损上反以为自益也。损益循环、理之自然、益之所以次损也。全彖言益则无所不利。彖传即君之及民、又推之学问造化、以赞其义之大。六爻下三爻皆受益者。初受四之益、必有以受之故、利大作。二受五之益而爻位皆阴、故宜永贞。三不中正不得当益。而当益下之时、故以凶事为益也。上三爻处益而当损者。四以顺下之动为益。五以至诚感人为益。上处益之际、不能损己、反以求人、则或击之矣。此全卦六爻之大指也。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增益也。当益之时、无所不利、以行则利往、以济则利涉也。二五皆居中得正、故利往。震巽皆木、舟行之象、故利涉。人君能以益下为心、赠处常处变无所不利矣。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损乾之下爻、益坤之下爻、有人君损所有、以惠民之象。民说之自无穷矣。阳爻居下、阴爻居上、有人君居九重之上、降已以下其下之象。则非私恩小惠之为、其道光眀显著矣。说道光、何益如之。
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此又以卦体卦象释卦辞也。以卦体言之、五以中正应二、二亦以中正应五。君臣同德、天下受其福庆、所以利有攸往也。以卦象言之、木为舟、有济险之才。震巽皆木。君臣同德、上下一心。不独可以处常、且可济变。
木道之行也。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又以二卦之德、推之学问言之。则内卦震动、奋发有为。外卦巽顺、潛心逊志。其进也无疆矣。以二卦之体推之造化言之。震刚卦之一阳在下、天阳之下施也。巽柔卦之一阴居四、地阴之上生也。万物并育、其益无方矣。凡此之益皆道也。道皆时也、损与益皆合乎时而已。此皆以极赞益之大也。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迁善当如风之速、改过当如雷之猛。又雷与风有交相助益之势。速於迁善则过当益寡、决于改过则善当益纯。学问之益、莫大乎此。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阴小阳大。初刚在下、与四正应。六四近君、信任乎初、正受上之益者。又震体主动、故有利用大作之象。盖初以在下受上之益、非大有作为无以报效、故利用大作。然所作不尽善、未免于有咎矣。越分图事必出万全、得尽善之吉、乃可无咎也。他卦元吉以效言、此以功言。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初在下位、本不当任重大之事。不尽善、不足以免咎。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二以柔顺中正上应乎五、又当益下之时。此爻即损五之综、故象占亦同。在损曰元吉、此曰永贞吉。则位有刚柔之分、分有君臣之異也。二已得正、恐阴柔不能固守、则非为下受益之道、故戒以永贞。二非君位、自王者占之、则为享帝之吉占。亦以下而受上之益也。若自人臣占之、则事君如事天之义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外不专指五。五固正应。而二之柔顺中正、人孰不愿益之。或者、众无定主之辞。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三爻多凶。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不当得益者。然当益下之时、与上为应。而上立心勿恒、故有益之以凶事之象。警戒震动、使之困心衡虑、以增益其所不能也、如此可以无咎。六爻中虚、有孚之象。三四皆居全卦之中、中行之象。上卦主益下者。上勿恒而五居位、非可告者。唯四近君、在三之上、有公象。震为玉圭、所以通信。三知上之所以警戒震动我者、益我也。信之笃而行之必合乎中、以通信于上、故有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之象。如此、则三有受益之道矣。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困心衡虑则有之固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三四在全卦之中、故皆言中行。四互二三为坤、有国象。中行告公、三告四也。从者、四从三也。巽为入、有从之之象。四本损之三、迁为益之四。依者、三依四、四依五也。故有为依迁国之象。言四以益三为心、合于中行、故三告之而见从也。三之告四、欲得所依以受益也。而古者迁国以益下、亦必有所依而后能立。如邢依齐、许依楚之类。今四上迁依于五。以柔依刚、以弱依强。四得所依矣、三亦得所依矣。迁国使民有所依、此自损以益下之大者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志在益下、故告于公而见从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九五以刚中与二相应、天下皆受其益者也。故言上苟有信、以实心惠于下、不问而元吉可知矣。盖我以实心惠下、则下亦实心感我之惠以为德也。自施者言心、惠出于心、非口惠也。自受者言德、德实及民、民皆感德、非邀结也。九五益之主、自损以益下者。至于惠我德、则不特益下、而上已大益矣。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大德不德、不必问也。自损益民、君志大得、则上之益亦大矣。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按、本义以阳居益之极、求益不已。故莫益而或击之。立心勿恒戒之。
按、大全朱子云此处可疑、且阙之。今细按、卦以损上益下故名曰益、则下三爻皆言受益、上三爻宜言损上。四迁国、正自损以益下者。五虽阳爻而居中得正、故为能自损以受益者。独上不中不正、以阳居益之极。虽与三应、而不自损以益下。则不独不能受益、且有反击之凶矣。卦以益名而反攻击者、盖为上者始终以损上益下为心、则立心有恒、终当受益。若始能自损、终反求益、则立心勿恒。不但无益、自当致凶矣。此与损之上爻皆有极而必变之意。损卦损下益上为损。然上爻不损下、则损极而益之渐也。益卦以损上益下为益。至上爻反有求於下、则益极而损之渐也。损益循环、犹否泰之相因也。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本义莫益之者、犹从其求益之偏辞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则又有击之者矣。按、此于偏辞句亦未眀。窃意上不损己以益下、上之偏也。自外来、即繫辞所谓莫之与则伤之者至之意。此卦三爻四爻上爻、虽说有可通、而不无牵强。来注苏传亦多異同、未见的确。姑合诸家酌其近理者如此。
夬夬卦、上兌下乾。以二体言之。水聚于泽、积上至高、势必溃決。以爻论之。五阳在下、长而将极、一阴消而将尽、五阳決去一阴。故名夬也。
夬卦次益。按、序卦、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理无常益、益极必決、夬所以次益也。全彖大意以虽处阴消阳之时、亦不容以易心处之。必相与同心戒惧、而后利有所往。六爻皆从上爻取义。阳之決阴、远则不能相及、唯比与应当之。五比上、三应上、故皆言夬夬。決而又決、不繫于阴也。四介三五两刚之间、欲決上而进退不果。二则远而不相及、自备而已。初在下最远、则不能胜矣。大抵君子之去小人、不可以易心处之。此全彖六爻之大旨也。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夬五阳一阴、三月之卦也。阴盛而阴将衰、決而去之、有君子決去小人之象。五阳去一阴、其势甚易。恐人之安肆而忘戒惧也、故再三为警戒之词。扬于王庭、本义作名正其罪。今按、彖传柔乘五刚、此句宜指上六言之、言小人在君侧得志也。孚号以下、指五阳爻。孚号、至诚孚号其众、使合力也。有厉、有危道、不可肆也。告自邑、先治其私也。不利即戎、不可专尚威武也。能如是则可以有所往、亦不以赡顾而遂却也。兌为口、有扬王庭象。阳实、孚象。乾为言、孚号告自邑之象。五阳恐刚或过、有有厉不利即戎之象。阳盛阴衰、有利有攸住之象。圣人于君子道长之时、戒惧叮咛如此。盖不以得为而自肆、又不以过葸而小却也。
彖曰。夬、決也、刚決柔也。健而说、決而和。
释卦名义而赞其德也。以五阳決一阴、乾健而济以兑说。则不至于怯、亦不过于猛矣。其决之也得无过不及之中、非決而和乎。健而说、以德言。
決而和、以事言。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柔乘五刚、以卦体言之。以一小人乘九五之君、跋扈横恣之象也。其危乃光、危厉其心。必去小人、乃光显也。所尚乃穷、言尚威武必至困穷。
所以既告自邑而又不利即戎也。刚长乃终、谓一变纯乾、乃无复小人也。
易于刚乘柔不书、于柔乘刚则书。剥言不利有攸往、不欲其为纯坤。夬言利有攸往、则欲其为纯乾。皆扶阳抑阴之意。然以五阳去一阴、其势似易、而圣人所以周防戒备之词无所不至。盖小人有一之未去、皆足为君子之忧。
人欲有一分之未尽、皆足为天理之累。此圣人所为三致意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泽上于天、其势不居。君子观此施禄、使泽及于下也。居德、即屯膏之意。居其德而泽不下逮、人君所最忌也。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阳壮之时居下无势、有壮前趾之象。勇决前进、不胜其任。虽非背理、而反为小人所伤、则咎矣。此与壮初爻同。当壮之时、在下戒其用壮。当決之时、在下戒其过決。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知其不胜而往、自取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二、地位。二变为离。离日在地、莫夜之象。离为戈兵、有戎之象。
坎为加忧。离、坎之反、勿恤之象。九二当決之时、以刚居柔。则能自晦不至于过、忧惕号呼以自戒备。则虽莫夜兵戎骤至、亦可无忧患矣。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下卦之中、刚而能柔故[文澜本“故”作“者”]也。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
九三居下卦之上、重刚不中、又乾为首、故有刚壮见于面目之象。以刚居刚、有夬而又夬之象。上与阴应、有独行遇雨之象。君子之去小人、悻悻见于面目、则小人忌之、有凶道矣。然若果能果決、不係于应与之私。
则虽合于上六、如独行遇雨至于若濡、而为众阳之君子所愠。然终必能決去小人、无所咎也。本义以温峤之于王敦言之、亦近。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所以无咎者、以有夬夬之心故也。迹可濡、心不可变。決之以心、不必见于面目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四亦为坎。坎为沟瀆、有臂象。兌为毁折、无肤之象。九四居上之下、以阳居阴、不中不正。居则不安、行则不进、有臂无肤其行次且之象。兌有羊象。牵羊者、当其前则不进、纵之使前而随其后、则可以行。四欲決阴、必藉五为之前而随其后、有牵羊之象。兑为口。四变阴则为坎为耳、有闻言之象。牵羊随其后则悔亡、而九刚无下人之志。闻牵羊之言当信、而四柔必无克己之功。有闻言不信之象。盖君子之去小人、势未可遏、姑缓之。必上格君心兼藉同志、故一決而去之。若才柔志刚、专己自用、鲜有不败者。王沂公之于丁谓牵羊悔亡者也、寇莱公则闻言不信矣。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位不当、不中不正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
苋、马齿。陆、商陆。皆感阴气之多者。暴之难乾而脆易折、指上六小人之象。夬夬中行、按、本义決而決之而又不为过暴。大全丘氏谓勉之以夬夬而又戒其中行则无咎者。五当可決之位[文澜本“位”作“时”]、势易于三。三唯其夬夬即可以无咎。五之夬夬或失之过暴、则犹为有咎也。
今按、象传中未光之言、非虑其过暴也、特虑其不決耳。盖马齿之为物、茎脆而根甚固。一拔即折似易除、而根蔓延不已、非尽力決而又決不可。
故以此取象小人。人主昵于近习、忽为易制。不忍治之太过、而卒以败事者多矣。九三与上应而在下位、故虽夬夬不免于濡而得无咎者、谅其心也。
五居君位、有可夬之权。特恐昵比之过、视为易制。不忍处之太甚、以过中为疑。故戒之曰勿谓苋陆之易折也、小草根蔓难除。必夬之又夬之、非过于暴也。如是乃合乎中行、仅可以免咎耳。如此于象传始合。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以其有昵比之心、未得为光大也。
上六。无号。终有凶。
兌为口。变纯阳为乾、无所号呼之象。上比五以自肆、而五则夬夬矣。
应三以为援、三则亦夬夬也。小人穷极必败、无所控诉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则其敌当之、不然必凶矣。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一柔在上、终不可久、必为五阳所決也。全卦于君子去小人之道、言之最为委曲详尽。叅之前史、君子小人消长之际、乃知圣人因理数之自然、立言以垂训万世者、至深切也。
姤姤卦、巽下乾上。风行天下、万物无不经触。乃遇之象。又卦爻五阳而一阴始生于下、阴与阳遇也。故为姤。姤卦次夬。按、序卦、夬、決也。
決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遇也。本合则无所遇。夬決既离、乃复有遇。
又夬卦一阴将消于上则复生于下、姤所以次夬也。全彖以一阴遇五阳、壮盛不正之女、故戒以勿取。彖传喜阳之得行正、以见阴生之未可忽也。六爻皆以初阴取义。遇非正道、故惟近者得之而正应反凶。二最近初、遇之最先者、故有鱼。四虽与初正应、而初为二得、非已有矣、故无鱼凶。三介二四两刚之间、欲遇不得、犹夬四之欲去不能[文澜本“不能”作“未能”]也。五去初远、无相得之理矣、听天命之自至而已。上则最远而穷矣。盖阴生必至敌阳、故彖戒以勿取。而阳得阴犹可制、故爻又欲其制阴。
此全卦六爻、无非扶阳抑阴之意也。
姤。女壮。勿用取女。
姤、遇也。一阴生于五阳之下、五月之卦也。夬決之尽、则为纯乾。
一阴忽生于下、如不其而遇者、故为姤。一阴而遇五阳、女德之不贞而壮之甚者。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戒以勿取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
五阳往而阴方来、故曰柔遇刚也。
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女德不贞、不能从一而长久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以卦体言之、五阳在上而一阴生于下。以阴遇阳、天地相遇也。以卦画论、其时则为五月、万物茂育蕃衍、品物咸章也。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本义专指九五。谓以刚明之君、遇建中表正之位。德因位显、治化大行于天下也。今宜兼二五言。九二之刚德、遇九五中正之君。明良会合[文澜本“会合”作“遇合”]、道可行于天下也。彖辞虑阴之始生、彖传又以遇之善者言之。天之遇地、臣之遇君。时当相遇、所关者不小。
姤之时义大矣哉。
程传专承天地君臣之相遇言之。本义谓几微之际、圣人所谨。盖以柔遇刚、遇之不善者也。天地相遇、刚遇中正、遇之善者也。阴阳、造化之本、不能相无、就姤而言、岂必无善者。然当品物咸章、治化大行之时、实为阴长阳消之几[文澜本“几”作“机”]所自伏。当其时者、不可不思其义、预为扶阳抑阴之计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风者、天之号令。所以鼓舞万物。命者、君之号令。所以鼓舞万民。
施命诰四方、取风行天下之象也。君门深于九重、岂能与民相遇。惟施命诰四方、则君民相遇、犹风之遇物也。观为地上之风旁行而通、姤为太虚之风自上而下。故观言省方、而此则言施命也。
初六。繫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柅以止车。金柅、言其坚也。乾为金。初阴在下、宜静正自守、有繫于金柅之象。其贞也如是则吉矣。然初阴已动、有攸往之象。故又言当遇之时、若以阴往遇阳、则立见其凶矣。设言一吉一凶、使之自择也。豕、阴物。初势虽微、然在下而动、有羸豕蹢躅之象。言阴虽微、而躁动渐进侵阳。犹豕虽羸、其蹢躅跳踯有必然而可信者。不可不预为之备也。此爻只宜就阴不宜轻动遇阳言之、而戒小人儆君子之意皆在其中。不必专言小人之害君子。
象曰。繫于金柅、柔道牵也。
初四相应、将牵连而上、故柅以[文澜本“柅以”作“以柅”]止之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鱼、阴物。巽为白茅。二与初近、初在其内、为包有鱼之象。得之则阴受制于阳矣、故无咎。乾尊有宾象。二包初而有之、则二为主而四为宾。
四虽正应。反不得而月[“月”当作“有”、从文澜本]初矣、故有不利之象。盖卦以遇合为义。遇合之女未尝择配、二近、则先有之矣。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一阴不能兼二阳。揆之于义、不能及之矣。譬众渔之取鱼、先至者得之、后至者虽善渔、不及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巽为股。三居巽之上、有臀象。过刚不中、与上无应。居则不安、有臀无肤之象。下不过初、为二所隔。行则不进、有其行次且之象。进退如此、虽有危厉、然无所遇、亦不为阴邪所伤、故无大咎也。夬四欲上決上而不能、此则欲下遇阴而不得、故取象皆同。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初阴上进又与四应。若有引进之者、故宜繫之。三孤孑无应、下又隔二。无牵引之者、是以行次且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
四与初正应、当遇者也。乃已遇于二、不及于四、有包无鱼之象。人心已离、凶自此起矣。盖遇本非正、故正应无遇之象。此即二之所谓不利宾也。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阴为民。民之去已、犹已远之也。阴阳之取象不一、或取于男女、或取于君子小人、或取于君民。姤取男女之遇、本非其正、故四不得初而二得之。然阴之初长、近者易制、远者难及、故二取象于得鱼。以言君子小人近而得制、故可无咎。但阳宜得阴以为正应、故四取象于君之失民、必至召凶。取象虽異、而大意皆扶阳抑阴。占者亦随事变通以占之、不可执一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杞、高大坚实之木。九五阳刚中正、主卦于上、有杞象。瓜、柔蔓之物。初阴在下、有瓜象。五与初远不相遇、势不能相制、有以高大之杞欲包在地之瓜之象。姤、阴长之卦。而九五居阳明之位、有含晦其章美之象。
瓜性善溃、终有必坏之时。阴阳消长、姤又有终复之势。静以待天心之复、有有陨自天之象。阳刚之君在上、小人方盛、势未能制、姑静晦以待元恶之自毙。若晋明帝之于王敦、其事类之。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居中得正、故能含其章美。不失之闇昧、亦不失于浅露也。志不舍命。
盖阴长而阳消、天之命也。有以胜之、人之志也。君子不以命废志。九五之志坚、遇必有自天而陨者。言人之至者、天不能胜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上九刚而在上、无位无应。不得所遇、为姤其角之象。吝道也。然不为阴邪所侵、亦无咎矣。盖阴之初萌、能如二包而制之可也。四不能包、反受其凶。三以刚在下卦之上、故虽厉而无大咎。上以刚居上卦之上、虽吝无咎。盖遇本非正、故不遇无可咎也。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刚上穷极、自无所遇也。大抵当姤之时、小人固不可使之进、而君子又不可无以蓄小人。彖但言阴长之宜防、而彖传复言阳刚之可行。君子当此、正宜慎之于微也。初爻戒小人不可往。二四五皆言包制之道。唯三以重刚不中、上以刚居卦极、故厉而吝。然皆无咎、亦以与阴不相遇。皆不与阴之进也。
萃萃卦、下坤上兌。泽在地上、水之聚也。水润泽其地、万物群聚而生、萃之象也。又上说下顺、九五刚中、二以柔中应之、萃之由也。故为萃。
萃卦次姤。按、序卦、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物相会遇则成羣萃、萃所以次姤也。全彖当萃聚之时、理势必亨。
但当得正、则可大有所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四阴萃于二阳。五得位而权分于四、故有元永贞之戒。四以阳有可萃之权、而不居其位、故必大吉而后无咎。初宜应四而隔于二阴、故众笑而可往。二五正应而二中正、故有引吉之占。三比四不得应上、非正故不免于小吝。上无位、求萃不得、唯有齎咨涕洟而已。此六爻之大畧也。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泽上于地、万物萃聚之象。亨字衍文。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人必先聚己之精神、乃可入庙而承祖考。当萃之时、故宜为卜祭之吉占也。既萃则宜见大人、可以得亨而贵于正、不正则亦不能亨矣。萃当物力丰盛之时、故祭享宜丰、用大牲则吉。萃当人心翕聚之会、故凡事可为而有所往则利也。全卦六爻二三四互艮为门阙。内坤纯阴有宗庙之象。九五居尊而二应之、有利见大人之象。二五皆居中得正、有利贞之象。大象坎为豕、外卦兌为羊、内卦坤为牛、大牲之象。损之时二簋可享、则萃之时宜用大牲矣。涣之时利涉大川、则萃之时宜利有攸住矣。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以卦德卦体释卦名。坤顺兌说。五刚中在上、而二以柔中应之、君臣聚会之时也。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致孝享、言萃一己之精神以萃祖考之精神、所以尽孝享之心也。尽志以致孝、尽物以致享。二五正应、君臣遇合以道、所谓聚以正也。当萃之时、物力丰赡、事势可为。时丰而丰、道隆而隆。皆天之正理、故曰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阳倡阴和、乾始坤生。天地之化育皆聚也。形交气感、声应气求。万物之生成皆聚也。于咸见情之通、于恒见情之久、于萃见情之同。然情之所以同、其理本一故也。人能聚其精神、则天地万物与我一、造化在我心矣。
象曰。泽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泽在天上、有恩泽之意。在地上、有润泽之意。润泽故生万物而萃也。
水聚而不防则溃、众聚而不防则乱。除者、去旧取新、除其弊坏、以为不虞之备也。曰戒不虞、则非以耀武矣。若秦之销锋铸鐻、则非除戎器之谓。
黩武穷兵、又非戒不虞之谓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初与四应、而质柔不能固守、有孚不终之象。二阴间之、同类妄聚、乃乱乃萃之象。应四又连兑体、若有所呼号之象。二阴群聚而非之。互体为艮为手、兌为说、有一握为笑之象。一握犹一羣。曰握、小之也。大象坎为加忧、恤之象。初变不成坎、勿愠之象。初能勿恤二阴之笑、往从正应则无咎矣。比初无应而有孚盈缶、终有他吉。萃初有应而有孚于不终、至于乃乱乃萃者。比一阳得位、诸爻比之者其情专。萃二阳、四不得位、二阴得以间之、其志乱也。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为同类羣阴所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互艮为手、牵引之象。中正相应、孚之象。艮为门阙。二变互离。禴为夏祭、利用禴之象。二与五为正应、君臣道合矣。然在二阴之间、必牵引其同类之初六六三以萃于五、则得以人事君之义。乃吉而无咎矣。又以二之柔顺中正、应五之刚健中正。至诚交孚、不事烦文。犹四时之祭夏用禴、以声为主、祭之薄矣。然用之亦利。当萃乃大牲可用之时、然诚意既孚、则虽薄亦可祭矣。盖人臣荐贤为国、非以植党、则诚意可以上达也。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阴柔不能固守、则所萃不正。二有中正之德、不变所守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六三阴柔、不中不正。欲萃于四而非应、有萃如嗟如之象。如是则无所利。往从于上、我顺彼说、可以无咎矣。然上阴无位、所应非正、故又小吝。与初之往无咎者不同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上应虽非正、以其说体、能巽顺以从之也。
九四。大吉无咎。
上比九五、下比众阴、得其萃矣。然以阳居阴不正、非君位而得众心、有僭逼之嫌。故必大吉然后可无逼君之咎也。此与随四同义。随四以承五致天下之随、必有孚而后无咎。此以承五致天下之萃、必大吉而后无咎。
所以戒人臣者至矣。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不居君位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当萃之时有位、则与四之不当者不同。足以至天下之萃而无咎矣。然有四分其权、故或有匪孚者、必修其元善永长正固之德、则无思不服而悔可亡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有位而犹匪孚、志未光大。故反己修德为要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齎咨、叹息也。自目曰涕。自鼻曰洟。兑口之叹、有齎咨象。兑泽之流、有涕洟象。处萃之终、阴柔无位。求萃不得、必如是然后可无咎也。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五为萃主而上乘之、心自不安也。按、萃卦六爻、或有应或无应、或当位或不当位、而皆曰无咎。盖天地万物之情既聚、吉多凶少、此萃所以亨也。然萃卦与比卦相似。比以五为主而言、萃亦以五为主而有匪孚者。
比卦一阳、其情专。萃多九四一阳、其势分也。然萃六爻皆无咎、而比之六三伤上六凶者。比则向背已定、其情私。萃则进退未定、其情犹公也。
然比卦一阳为主、故于全彖言元永贞。萃卦二阳、独于九五言元永贞。则凡人君者当萃比之时、非有元永贞之德、无以善其始终也。
升升卦、下巽上坤。木生地中、长而益高、升之象也。又卦综萃、下卦之坤升为上卦、亦升之义也。升卦次萃。按、序卦、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物之积聚益高而上、升所以次萃也。全彖内巽外顺、九二刚中而六五虚中以应、君子进用之象。故可以见大人而利于前进。
六爻六五为升之主。下四爻皆有可进之象。唯上当升之极、而犹升不已则冥升而已。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升进而上也。木自地生。卦综萃。坤升于上、内巽外顺。九二刚中有应。皆有大亨之象。以刚中之臣遇柔中虚已之君、有宜见大人、不事忧恤之象。后天巽坤之中为离、有南征得吉之象。
彖曰。柔以时升。
按、本义谓以卦变释卦名、谓解之三上居四也。阴阳二气迭为升降。
刚在上以为常、柔在上则以为时。亦扶阳抑阴之意也。来注以卦综言、萃下卦之坤升而上也。然窃按、卦变柔进居上者多、即卦综坤居上者亦多。
独此以升言、当以卦象言之。五行惟木最柔。然及时之既至、则自地下升于地上。又巽为风。风有气无质、亦最柔者也。然时之既至、亦自地而上升。大象专言木、此鱼木与风言之、故曰柔以时升。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以卦德言之。内巽则沉潛观理、外顺则从容待时。以卦体言之。二有刚中之德、应五虚己之君。宜其大亨也。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萃以五为大人。升以二为大人。聚者、下之所乐。故但见言利见大人。
进者、上之所忌。故言用见大人。勿恤、庆在得君而志在行道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本义以顺作慎。谓事事谨慎乃能积小以至高大也。然按、坤巽二卦皆有顺义。木之生自小至大、人莫见其迹、顺其自然也。学问积小以至高大、亦顺其自然、不间以私意而已。
初六。允升大吉。
以柔居下、无应于上、本不能升。而二三当上升。初巽于二阳、二阳允之。故大吉也。晋三众允、为二阴所信也。以阴信阴、不过悔亡而已。
以阳信阴、故得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程传以上专指九二。然二阳皆欲上进者。初为巽主、与二阳同体、故从本义兼指二三。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萃六二以中虚为孚、此以中实为孚。二变互坎为隐伏、鬼神祭祀之象。
以刚中之臣、应柔中之主。至诚相感、可以不事文饰。犹禴祭之简质、可达于神也。如是、则可以无咎矣。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君臣相信、有得时行道之喜也。中互兑喜悦之象。二未言升、有喜则可升矣。
九三。升虚邑。
阳实阴虚。坤为国邑。九三以阳刚当升之时、进临于坤、故有升虚邑之象。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三得正应、可以无疑也。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人积诚以达于神、有升而上通之义。故二四皆以祭享言之。五阴居尊、山象。四承之、亨于岐山之象。四未居尊位、文王在岐周时之象。又二大臣四近臣。升有偪上之嫌、故皆不言升、而以诚意上达为升。如是、则吉而无咎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按、本义谓以顺而升、登祭于山之象。窃按、顺宜就文王言之。文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顺之至也。守人臣之位、而以积诚上达为升、所谓顺也。
六五。贞吉升阶。
以阴居阳、疑于不正、故言必正固则吉、如升阶之易矣。坤为土、有阶象。六五以阴居尊、必有正固之德以居天子之位、则正朝廷以正万民、如升阶之易也。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居尊致治、其志大得。又自下而上、至君位而极矣。故曰大得志。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以阴居升之极、务进不已、昏冥于升者也。若能反其升位之心以升其德、则纯亦不已、积而愈高。故曰利于不息之贞也。使不贞、则其不息何所利哉。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阴虚不富。升极必降、长极必消。昏冥不已、不能有其富矣。全卦以卦综言之、则坤升巽上。以二象言之、则木自地升。以六爻言之、则六五为践阼之君。升至此而极、为升之主。而下四爻皆上升者。二应五之大臣、四承五之近臣。皆嫌于言升、积诚上达亦升也。初在下、小臣也。得上援而升。三立功任事之臣也、升而得国。上无可升而务升不已。能为不息之贞、则卫武公之髦期进德也。若徒于位求升、君则周天元、臣则莽卓之臣而已、其昏冥何如哉。
困困卦、下坎上兑。以二象言之、水在泽下。枯涸无水、困乏之象。以二体言之、兑阴在上、坎阳在下。以卦画言之、上六在二阳之上、九二限二阴之中。皆以阴揜阳。故为困。困卦次升。按、序卦、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干进不已、必取困穷、困所以次升也。全彖以处险而说。二五刚中、有处困而亨之道。然惟大人能之。但不可尚口以取困穷。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以三柔揜三刚。大抵柔揜刚者凶、而刚之被揜者吉。下卦初三凶而二吉、上卦四五吉而上悔。盖在困不失其亨惟君子、故刚爻多吉也。上虽有悔而不至于初三之凶、则又困极而通之渐也。此六爻之大畧也。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困、穷不能自振也。坎刚为兑柔所揜、九二为初三所揜、四五为上六所揜、所以为困。坎险兑说。处险而说、有亨之象。困而能亨、得其正矣。
二五刚中、有大人象。身困道亨、非大人不能、其占吉而无咎也。兌为口、有言象。坎为耳痛、有言不信之象。当困之时、哓哓有言、人必不信、徒取困穷也。他卦言亨言贞、亨由于贞。此则亨所以为贞。盖处困能亨、惟贞正之大人能之、所以吉而无咎。有言不信、则戒之之辞也。
彖曰。困、刚揜也。
不曰柔揜刚而曰刚揜、卦为君子设。言刚之受揜、若刚自为之。亦抑阴之意也。此以卦体释卦名也。
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困而不失其所亨、亨不于其身于其心、不于其时于其道也。刚中、指二五。凡人处困、大则失节、小则忧陨、以中不刚耳。刚中则知眀守固、居易俟命、所以贞大人吉也。兑口在上、有尚口之象。刚德在中、无藉于口。尚口欲以出困、反以致穷。盖困时向人哓哓、即不能亨、即非贞矣。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下漏则泽枯、故曰无水。致命、委致其身也。委命于天、以遂我之志。论是非不论利害、论可否不论死生、所谓困而亨也。致使有坎险之象、遂志有兑说之象。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覿。
全卦刚为柔所困、六爻柔之困益甚。盖在困时、无刚德则不能亨故也。
人之体、行则趾为下、坐则臀为下。初六不能行而坐困者、故有臀象。株木、不可坐者。全卦水泽中互巽木、水草之区、故初三上皆以草木取象。
兑正秋。坎正比。初六在坎之下、大冬之时。蔓草凋脱、仅存株木、有困于株木之象。又坎险之最下、有入于幽谷之象。四本正应、而四亦在困中、不能振人。初距四三爻、不能遽遇于四、有三岁不覿之象。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阳眀阴暗。阴居最下[文渊本“最下”作“阳下”]、不明之极、自陷于深困也。能眀则亨矣。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征凶。无咎。
坎为酒食。阳陷阴中、上无应与、有困于酒食、厌饫过宜之象。然与五同德。五虽亦在困中、缓乃终合。又二互三四为离、有朱绂方来之象。
坎中实、诚意在中、利用享祀之象。无应而在险中、行非其时、有征凶之象。然朱绂之来、正宜竭诚图报。虽时值艰难、征则有凶、而鞠躬尽瘁、于义无咎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虽困于酒食、而有刚中之德。终能当大任、以造福于天下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六三不中不正、上无应与。将比于四而四扼之、四以兑体坚不可动、有困于石之象。乘乎九二之阳而刚锐不可倚、又坎为蒺藜、有据于蒺藜之象。六三居阳而上六居阴、故三以上为妻。互巽为入、互离而此爻变为有目不见。三求配于上、入其宫则是。而上六非正应、有入其宫不见其妻之象。上非所困而困、下非所据而据、身危而家不可保矣。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三变为大过、有棺槨象。不祥、死期将至也。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
按、本义、初六九四正应。九四处位不当、不能济物。而初六方困于下、又为九二所隔。故其象如此。然邪不胜正、故其占为可吝而必有终也。
今按、卦以刚掩于柔为名、则九四不宜困于九二之刚。宜合坎体言之初与四为正应。初受困而待拯于四、四以刚居柔力不能济、故有来徐徐之象。
兑为金。坎为轮。兑之二阳皆为上柔所揜、四复乘坎之险、有困于金车之象。如是诚可吝矣。然上阴五阳有与、故有终也。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按、程传以初之正应为与。窃按、刚揜之卦无取于阴之与、宜作上承五阳为有与。有与则亨而有终矣。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
按、本义以上为阴揜、下则乘刚为劓刖。上下既伤、则赤绂无所用为困。窃按、刚揜之卦不宜以乘刚为揜。五居三阳之上、君位。宜合全卦论之。上揜于上六、有劓象。下困于坎初、有刖象。二三四互为离南方赤色。
绂、下体之衣。为君而在困中、上下被揜、则虽衣纯朱之赤绂、亦无所用矣、有困于赤绂之象。然而刚中说体、诚意可格于鬼神、故有徐有说、利用祭祀之象。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志未得、在困中主威不振也。中直、有刚中之德。是非有别、不惑羣枉也。受福者至诚格天、则可祈天而永命矣。此困之亨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
泽、水草之区。水枯而草木丛襍、故困。三阴爻皆取于草木。坎北方。
初、冬将尽。仅存株木。三、秋冬之交。草叶脱而刺存、故象蒺藜。兌上、初秋。蔓草未杀也、故有困于葛藟象。葛藟、在束缚之中。臲卼、不安之状。曰动悔、言处困之极、则有悔也。有悔征吉之悔、与上不同。上言事必致悔、此言心能自悔也。言能自悔其所为、则不终于困、往而可以得吉、所谓困极而通也。九二征凶、在险中也。上六征吉、困之极出险之外也。
必曰有悔、圣人欲人之悔过也。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
所行未当、所以受困、动而有悔也。然困悔而能有悔、则行为吉。行可以出困矣。全卦以刚揜为困。唯其刚、故在困而亨为贞、为大人。然刚中则亨、尚口则不信、处困之道尽是矣。六爻初困于株木、三困于石、而二之困酒食则有庆。初三凶而二吉也。四有终。五有说、而上则未当。四五吉而上凶也。盖阳刚为能亨贞之大人、故阳爻虽困皆吉。阴爻唯上有有悔征吉、则圣人望人悔过之心。困而知悔、亦可学为君子矣。
井井卦、下巽上坎。巽入于水、汲而上之、井之象。又以卦画论之。初柔象泉源、三二则象泉、四柔井之中、五刚泉之上出、上柔井口、有全井之象。故名井。井卦次困。按、序卦、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上升至于困、必反于下。物之最下者莫如井。井所以次困也。全彖以井有常体、犹事有常法、时異而法不異。又当敬以守之、不可垂成而败也。六爻以三阳为泉、三阴为井。二曰射、始达之泉。三曰渫、已洁之泉。五洌、则可食之泉矣。初泥、方掘之井。四甃、已修之井。上收、则出汲之井矣。
又以六爻之序言之、初泥而二谷、井之地、在下未见于用者也。三渫而四甃、在人位、则人事尽可以待用矣。五洌而上收、则得乎天、功用及物、井道大成矣。此全卦六爻之大旨也。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巽木入于坎水之上下、上出其水、故谓之井。邑有改而井不改、其体有定也。井卦综困。在困为兑、在井为巽。巽为市邑。今改为巽而坎卦不改、改邑不改井也。改邑而不改井、是以无得无丧。而往者来者皆井其井、其用有常也。汔、几也。繘、绠也。巽为绳、繘象。中爻离、瓶象。羸、弱也、坠落之意。井之为用如此、而有事于井者、又当敬以处之。使汲井几至、未尽绠而败其瓶则凶矣。时解以言治道、言因革贵得其宜。然一切学问人事、皆可通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
以卦象释卦名义。木桶下汲水乃上、巽乎水而上水也。井取之无禁、用之不竭、养而不穷也。
井、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以综卦言之、兌改为巽而坎之刚中不改。在困居二之中、在井居五之中也。井以得水为功。未得水而羸瓶、井之养之道废矣、故凶。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
木上有水、程子作取水木器。本义疑瓶从瓦、作草木之津润上行。窃按、古人罇罍亦以木为之、字乃从缶。则瓶亦有木器、从程传为顺。劳民者、以君养民。劝相者、使民相养。皆井养之义。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井以阳刚为泉、上出为功。初六阴柔在下、泥象、不可食矣。旧井、未渫者。井废则旧、旁无汲水之余沥、禽安得而食之。坎有禽象。今在上卦、禽高飞莫顾、无禽之象。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所处污下、为时所弃。
九二。井谷射鲋。甕敝漏。
谷、井傍穴。鲋或作鲫、或去泥鳅、皆水中小鱼、喜食泥者。巽为鱼、鲋象。三四五互离甕象。九二上无正应、下比初六、有井谷射鲋之象。功不上行、又巽体下断、有甕弊漏之象。此有德无援、不能济物者也。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上苟有与则汲而出、成井养之功矣。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竝受其福。
渫、渫去泥也。渫则清而可食矣。不食者、人不食也。九三以阳居阳、上虽正应、柔而无位。修己全洁、未为时用。二三四互兑为口。三变成震不成兌口、有井渫不食之象。坎为加忧、心恻之象。言如是则虽行道无与之人、亦为之恻然矣。然三之洁清、实有可用汲之泉。特无王眀耳。使王之眀汲之、则井养之功可成、岂独三之遇哉。泽可大行、天下並受其福矣。
五为王位、三四五互为离、王眀之象。五非其应、故有待于王之眀也。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行恻、行道之人皆为心恻。求王明、非枉道干进。孔孟之辙环是也。
不求正应而求王眀、易之所以时也。
六四。井甃。无咎。
以六居四、阴柔非泉。然所居得正。虽未有及物之功、而能自修治者。
故有井甃之象、亦可以无咎矣。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初六不正在下、故为泥。六四正而在上、故为甃。甃所以禦泥达泉、闲邪存诚之功。故曰修井。三之渫、修于内以致洁。四之甃、修于外以禦污。内外交修、济物及人之本也。又四大臣近君、修井以储九五之寒泉。
能尽臣下之职、可因君以成井养之功矣。
九五。井冽。寒泉食。
三居甃下、未汲之泉也。五居甃上、已汲之泉也。阳刚中正、功及于物、有井冽寒泉食之象。冽、洁也。渫、洁之也。渫已可食、至此乃食。
盖渫与洌性也、食不食命也。未有渫而不冽者。至此则井养之德已具、井养之功可行矣。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居中得正、故六爻唯五曰泉。虽未收上出之功、井之德已尽善矣。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收、成也、即小象之大成也。幕、蔽覆也、盖井之具也。有孚者、其出有源而用不穷也。上六虽非阳刚、而井之功用在上。坎口不揜、故有井收勿幕之象。济人泽物、元吉可知。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他卦至终则变、井至上功乃大成也。按、水之大者不一、而圣人画卦有取于井者。凡水皆水之下流、故他卦言水、皆以险言之。独井泉在冬而温、乃天一之真性也。是以古者建国、必先卜井泉之便而居之。井之为用大矣。时解专就治道养民言之。然养德民治己治世、皆可观象于井。随其所处、以占其吉凶也。
革革卦、下离上兌。火燃则水涸、水决则火灭。又二女同居、志不相得。
有变革之义、故为革。革卦次井。按、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于革。
井之为物久则污、易之则洁。不可不革、革所以次井也。全彖以改革之事、不信于初而信于后、其占可以大亨、而必利于正固、见革之不可轻也。六爻下三爻有不轻于革之意。上三爻则革之善者。而上革道已成、又不可过有所更。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革卦泽上火下、火燃水乾、水决火灭。又中少二女、合为一卦。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卦为革。日为离象。日入泽、有巳日象。民可与乐成、难于虑始。故不信于方革之时、而信于已革之日。内有文眀之德、外有和说之气、占可大亨。然而改革之事、非可妄举[文澜本“举”作“取”]。
必得其正、则所革皆当而悔可亡。若不贞、则不孚而有悔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以卦象释卦名义、与睽相似。相违背为睽、相灭息为革。二女不同行、离而去之而已。不相得则相克矣、故为革。
巳日乃孚、革而信也。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眀则烛事理、能见于已革之先。说则顺人情、能孚于已革之后。大亨者。除弊兴利、一事之大亨。伐暴救民、兴世之大亨。正者、顺天理合人心也。又亨以正、则革之当。革当而悔乃亡、见革之不可轻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天地帝王之革、皆视其时。先时后时[文澜本“先时后时”作“后时先时”]、皆不可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四时之变、革之大者。历之因时修改、革之义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黄、中色。牛、顺物。离得坤之中、皆有牛象。虽当革时而居初位卑、无可革之权。无应、无共革之人。未可有为、当坚固以守、不可轻有所革。
如用牛皮以束物者。故其巩固、有用黄牛之革之象。当以中顺自固也。初变为艮止、故有此象。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时位不可。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六二柔顺中正、文眀之主。有应于上、可以革矣。犹必巳日乃革、则征吉而无咎。彖言巳日、已革之日也。爻言巳日、日已至然后革也。盖德与位皆可革、犹俟其时也。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行、将然之辞。革必俟时、将有嘉美。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应兑互乾为口为言、离居三、革言三就之象。中实、有孚之象。九三过刚不中、居离之极。自恃刚眀、躁于革[文澜本“革”作“进”]者。故戒以征则凶、虽贞亦厉也。然时当可革、爻位居三。审量所革再三、已有成说、亦可见信于人、而在所当革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至于再、至于三、无所待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以阳居阴、有悔之象。然卦已过中。水火之际、乃革之时。刚柔不偏、又革之用。故有悔亡之象。然必有孚则改命而吉矣。下三爻犹不轻革、至此则已革而改为新矣。三议革而后孚、四有孚而始改、革之序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谓上下信九四之志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变、希革、毛毨。毛落更生、润泽鲜好[文澜本“好”作“明”]也。
乾以纯阳为龙、以刚健亦为虎。五互乾有虎象。九五阳刚中正、当革之时而居尊位。汤武之顺天应人者也、故有大人虎变之象。有孚在未占之先、则致此者有素矣。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炳者、如火日之光眀也、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作乐皆是也。即彖所谓文眀以说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虎文疏而著、故曰炳。豹文密而理、故曰蔚。九五皆阳、大人虎变之象。上六皆阴、君子豹变之象。兌说见于上、有革面象。君子小人、以位则有上下、以德则有邪正。上六处革之极、革道已成。君子变革其外而有文、小人变革其外而顺君、复何所求哉。若他有所往、则梗化之民凶矣。
况上六之才亦不可有为、惟有居贞静守则吉耳。盖革非得已之事。初未可革、当中顺以自守。上既已革、当静正以自居。盖九五汤武之事、上六则伊吕之事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蔚者、隐然有文之谓。上六柔故也。全卦言变革之事、皆不得已而为之。初用黄牛、不敢轻于未革之先也。上言居贞、不敢扰于已革之后也。
二之征吉、必俟巳日。三已三就、犹戒征凶。当革之时、必孚以信乎人心、当以合乎天理。乃可言四之改命、为五之虎变也。革岂易言哉。
鼎鼎卦、下巽上离。取其象、亦取其义。取象有二。以全体言之。下植为足、中实为腹、对峙于上为耳、横亘于上为铉。以二体言之。中虚在上、下有足以承之。皆鼎象也。取义则以木从火、烹饪之义。故为鼎。鼎卦次革。按、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水火不可同处、能使相合为用而不相害。易坚为柔、变生为熟、能革物也。鼎所以次革也。全彖以内巽顺而外文明、柔进居尊、得中应刚、可以大亨。而六爻之义则以上出为功。初幸其出否。二幸其远仇。三不知六五之君则为失义。四不知应于初六之小人则为失信。唯五之中实、与上刚柔之节、有吉占焉。盖井与鼎、皆以上出为功故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鼎。元吉、亨。
吉字衍文。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象、卦画取鼎之象也。亨饪、以二体言鼎之用也。亨饪不过祭祀宾客。
祭之大者莫过于上帝、宾之大者莫过于圣贤。享帝贵诚、用犊而已、故言亨。圣贤备饔飱牢醴之盛、故言大亨。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以卦象言、则内巽而五为鼎耳、离为目。此心顺巽[文澜本“顺巽”作“巽顺”则入乎义理、耳目聪明则审乎事几、有其德矣。以卦综言、则革下卦之离二、上行居五、有其位矣。以卦体言、则五有虚中之君、而二应以刚中之臣、有其辅矣。明良道合、治化大成、宜占为元亨也。柔进上行得中应刚与睽同。而占不同于睽之小事、反同于大有之元亨、其时与德之異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离为听政之位。巽为命令。天之命、亦命也。恭已以正其位、而凝因[文澜本“因”作“固”其所受于天之命。盖鼎为重器、故有正位凝命之象。
初六。鼎顚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初居鼎之下、趾象。上应九四、有顚趾之象。然当卦初、鼎未有实。
旧有否恶之积、因颠而出去之、有利出否之象。六以阴居初不正、有妾之象。趾不宜颠而利以出否、妾得不足贵而以得子。盖因败以为功、因贱以致贵也。故占可无咎。
象曰。鼎顚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顚趾悖矣。可以出否、则未悖。从贵、去鼎中否之可贱、以从珍羞之可贵者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以刚居中、有实之象。我仇、谓初。阴阳相求而不相得、所谓怨耦曰仇也。二以刚中自守、初虽近而颠趾、不能就之。有我仇有疾、不我能即之象、故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虽有实而不愼所之、则为仇所即而有尤矣。不暱于初、上从六五之正应、所以有吉无尤。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革、变革也。九三以阳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实者也。然与五不相应。
五为鼎耳。鼎耳方革、不可举移、故有鼎耳革、其行塞之象。上卦离为雉。
三变为坎为膏。互兌三变则兌口不成。承上卦文明之腴而不见应于五。有雉膏不为人所食之象。又变坎为雨。阴阳和刚雨。三以阳居阳为得其正。
然以正自守而五将求之、如阴阳之和而雨、悔可亏而终得吉矣。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仕以行义。三不应五而应上、失君臣之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九四居上任重、有实之鼎也。而下应初六之阴、大臣信任匪人、败坏国事、倾覆天禄、享上帝养圣贤之用皆废矣。初在下、足象。互兌为毁折、折象。四变为震、震动顚覆、有折足而覆公餗之象。形渥作刑、谓重刑也。周礼所谓不于市而以适甸师氏者也。不胜任而被重刑也。初否未出、颠之、犹可舍旧而求新。四鼎有实、折之、则鼎毁而用废。吉凶所以異也。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才不胜任、无以自信、亦失君上信任之意矣。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五有耳象。黄中色。五居中、有黄耳象。金、刚物。铉、贯耳以举鼎者。五变乾、金铉象。五以柔中下应九二之刚中、有黄耳金铉之象。六五非正、故勉以利贞。盖以柔中之君下用刚中之臣、即彖所谓得中而应乎刚者也。或以铉为上九、则与玉铉重复、且失象意。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五中虚、以得中为实德。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举鼎在铉、故上有铉象。以刚居阴、刚而能温。又上变为震为玉。有玉铉之象。玉非可为铉、取象不可拘也。鼎道贵和。至此、则阴阳和而鼎之功成。可举鼎实以成养人之功矣、故其占大吉无不利。时解以言相道之得中者、亦可。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爻刚位柔、刚柔中节、故成变理之功也。全卦有元亨之象、而六爻独五上为最吉。盖井与鼎皆以上出为功。五为主鼎之君、上辅鼎之臣。二应五、亦辅鼎者也。君臣相得以成至治而致元亨、故皆吉。初在下附势、犹幸能因败以为功。三有德不仕、亦终能守正以待遇。唯四以大臣比匪、遂致覆餗。虽因事为占、不必过拘。而就君臣治道言之、则大畧如是矣。
震震卦、一阳动于二阴之下。动而震惊、故为震。震卦次鼎。按、序卦、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鼎者、器也。震为长男、承主重器、震所以次鼎也。全彖以震有可亨之道。盖人能戒惧、则虽震动不失其常、不丧其所主[文澜本“主”作“主者”]之重也。六爻以初为震主、与彖同占。
四陷二阴之间、则失所以震矣。四阴皆受震者。二乘初刚而厉、三稍远则无眚矣。五乘四刚以居中不至有丧、上远四则不于其躬矣。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虩虩、恐惧惊顾之貌。哑哑、言笑自如也。匕、所以举鼎实。鬯、所以和秬黍。皆主祭之君所亲执者。震一阴方动而上为二阴所掩、有虩虩之象。阴破而上达、有哑哑之象。雷鸣及远、有震惊百里之象。长子主器、有不丧匕鬯之象。震有可亨之道。虩虩、震也。笑言以下、震之亨也。以人心言之。苟能常自戒惧、如震之来虩虩不宁。然仰不愧、俯不怍、从容自得。虽忧患之至如雷、震惊百里之远。在我亦不至失所守之重也。
彖曰。震、亨。
震则自亨、唯震故亨、兼二义。
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恐致福、恐惧以致福。所谓生于忧患也。后、恐之后也。有则者、言笑有常、不以震惊而变也。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惊远惧迩、言雷威之可畏也。此句之下、程子谓脱不丧匕鬯四字、从之。出字、或云即鬯字之误。今应作帝出乎震之出、谓继世而主祭也。当其执匕鬯以祭、心存诚敬、虽震惊百里而莫之闻、可以为宗庙社稷之主矣。
如舜之烈风雷雨弗迷、尧乃使之嗣位是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身。
上下皆震、重袭而至、故曰洊。恐惧存于心、修省见于事。恐惧继以修省、所以尽畏天之实、象雷之洊也。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初九九四二爻、震之所以为震者。下余四阴爻、皆受震者。而初又成卦之之主也、故占与彖同。爻之吉、即彖之亨也。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亿、大也、十万曰亿。贝、介虫、古者用为宝货也。跻、升也。九陵、犹九皐、高处也。二变为离贝象。六二乘初九之刚、有震来甚厉必丧其重宝之象。上互三四为艮、有升于九陵以避之之象。占者为震动而有所失、能中正自守、则不求而终获也。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近雷之威、故危。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苏苏、缓散自失之状。以阴居阳。当震时而所居不正、有苏苏自失之象。然去震初稍远、因震而能行。去其不正、犹可以避灾眚。三互坎为眚、变阳则无眚之象。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不中不正、故宜急去。
九四。震遂泥。
遂者、不反之意。泥滞溺也。以刚居柔、不中不正、陷于二阴、互坎为泥、故有遂泥之象。盖无奋发之才而溺于宴安之私者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阳本光眀。陷阴、故未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以柔居尊、当震之时、下乘四刚。初始震为往、四洊震为来。五为君位震主、故有往来厉之象。然柔而得中、不至于大有丧。而震动戒惧之后、事功因之以立。故有亿无丧有事之象。五与二皆乘刚、而四遂泥、其势稍缓。故往来厉较之来厉者稍殊、而无丧又不同于丧贝、有事则又不但勿逐而已。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往来皆厉、行则有危矣。得中德而能有事、故可无大丧。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索索、神气不存也。矍矍、视不定也。邻谓五。婚媾指三。以阴柔处震之极、有震索索之象。上变离为目、有视矍矍之象。三居位不正、故宜行则无眚。六居上正矣、而过惧。行必有失、故有征凶之象。四刚近五而远上。然能因此以自戒惧、知畏天者也。故有不于其躬于其邻、而于义无咎之象。上变离为中女、坎为中男、婚媾之象。三与上皆阴柔而不相应、有婚媾有言之象。亲者尚议之、则疎者可知。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中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中未得、谓处震极、中心有所未安也。因邻戒而知畏、可以无咎矣。
全卦皆言震惧、而六爻皆无凶咎之言。上虽征凶、而亦无咎。大抵人心泰侈则致祸、戒惧则致福也。
艮艮卦、一阳居二阴之上。阳动至上则止、阴性本静。上止下静、故为艮。不曰止而曰艮、止有畜止之义、艮有安止之义。又其象为山、有安重坚实之意。故曰艮也。艮卦次震。按、序卦、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艮。艮者、止也。动静相因、艮所以次震也。全彖以上下不相应而相背、为各止其所之义。动静皆止、无我无人。此全彖之大旨也。
六爻从二阳爻起义、而全艮之时用者独在乎上。盖九三互震、失止之义、故有厉薰心之占。九五近上艮、故悔亡。四远之、则亦艮其身而已。二近下艮、能艮腓而不能拯。初则远之、但未失正而已。此六爻之大畧也。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艮、一阳止于二阴之上。阳自下升、至上而止、其象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状、亦止而不进之意也。人以面前为身、后为背。一身皆动、而背则静。耳目口鼻皆有欲、唯背无欲。止之至也。卦体似人背面而立、故有艮其背之象。盖天下之理、止于其所当止也。然理有所当止而多所扰者、起于有我之私。唯艮其背则无我之见、是以有不获其身之象。理有所当止而多所歧者、又起于有人之见。唯艮其背、虽应事接物、各因其宜、无人之见、是以有行其庭不见其人之象。内外两忘、动静皆定、所以无咎。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此释卦名也。时止而止固止、时行而行亦止。非胶于止、唯其时各当、所以为止也。人心无主则昏。中有定止、自然光眀。又艮一阳见于二阴之上、光眀著见、阴莫能掩、有光眀之象。
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背即止之所、故易背为止、以见背即止也。以卦体言之、内外相敌而不相与。阳上而阴下、一阳而统二阴、理无可加。阴阳各正其性、无外求之意。所以内不见己、外不见人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内外皆山、故曰兼山。理之所止为位。思各得其所止、不出其位也。
不出位、身之止。思不出位、心之止。亦兼山之义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趾、所以行。初阴在下、方行之初。当止而止、不失其正、故有艮其趾无咎之象。止贵有终。恐阴柔不能固守、故勉以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当止而行则非正、事初而止则正未失。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二居限之下、趾之上、有腓象。居中得正、有艮其腓之象。三为限、腓之所随。三过刚不中、止于上而薰心。二柔弱不能往而拯之、然非其心之所欲也。故有不拯其随、其心不快之象。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三止于上、亦不肯退而听二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限、身上下之际。夤、腰膂也。九三上下卦之间、有限之象。人身荣卫上下流通、则身舒而心泰。九三以刚限于上下二柔之间、止而不动。如腰脊中强、上下荣卫隔绝、百骸不属、危惧惊心。故有艮其限、列其夤而危厉薰心之象。艮以九居三为得正、乃至于薰心者。盖三互四五为震为动、艮之反也。当动之时而止、犹腰膂本转动之处、乃中强不能屈伸。所以危厉薰心、亦有震惊之象也。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震上动极不宁、故心不安。艮三则所止不适、故心危厉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以阴居阴、时止而止、有艮其身之象。可以无咎矣。咸与艮皆以人身取象。艮四正当心位、不言心而言身、兼动静而言也。心不可见、身止则心之得所止可知矣。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成已未能成物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辅、颊两傍骨。不言颊舌止言辅、背后所见也。六五正当辅之地、言所由出也。以柔居尊、发则为丝纶之言。然柔而得中、言不轻发。发必有秩秩之德音、故为艮其辅、言有序之象。以阴居阳、疑于有悔。然能得中、悔可亡矣。人莫大于言行、艮趾艮腓慎其行、艮辅慎其言也。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以其中故可兼正。
上九。敦艮。吉。
以阳刚居止之极、自始至终一止于理而不变、敦厚于止者也。自初至五皆囿于一体、未能尽止道之善。独上为成艮之主、于当止之地而止焉、所谓止于至善者。又阳在上不为阴揜、即彖所谓其道光明者。故占曰吉、与悔亡无咎者異矣。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天下事有终为难、而厚道有终尤难。今于卦终敦厚其止、宜其吉也。
全卦为震体之反、其吉凶之反亦然。震之吉在初、动之主也。艮之吉在上、止之终也。震之四下互二阴为艮、失所以为震矣、故遂泥。艮之三上互二阴为震、失其所以为艮矣、故薰心。趾腓下体、取象于行。辅在上、取象于言。而全卦取象于背。言行得其所止可无咎悔之忧。若夫忘我忘人、事事安于所止、必以上之敦艮为极乎。[文渊本“所止”下为“则唯上之敦艮能厚於终所以独得吉也”无“必……乎”九字]
周易浅述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