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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乐集》四十八、 自然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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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药镜》曰:“但至诚,法自然。”《参同契》曰:“自然之所为兮,非有邪伪道。”《阴符经》曰:“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大通经》曰:“如如自然,广无边际。”《玉枢经》曰:“天地神其机,使人不知,则曰自然。使知其不知,则亦曰自然。自然之妙,虽妙于知,而所以妙,则自乎不知。”玄静曰:不知者,忘心也。世间一切工技,非用心之极,不能入妙。出世间法,非忘心之极,亦不能入化。故道之法乎自然,乃忘机之妙用,无心而应用,常用而常无,难以言说罄也。王一清曰:“自然者,莫能使之然,莫能使之不然也。”故知自然者,神妙也。神者,莫知其所以神而神,妙者,莫知所以妙而妙,甚至有不能以言语形容,不能以心思测度;知其所以然,而不知所以然,名其所以名,而不知所以名,则自然之名又安在哉?

先师云:“经曰:双修之学,全在火候。濩云:火候逐节,全在自然,能知自然,则知二重天地,四个阴阳,亦是自然而然也。”潜虚翁曰:“所谓自然,更有深旨,师示我云:顺自然,非听自然也。”予谓:学者工夫,一到自然境界,则一动一静,纯契天心,不容我丝毫安排。若用心意安排,即违自然远矣!

或曰:老圣谓“道法自然”。《楞严经》则曰:“精觉圆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非是,即离一切相,即离一切法。”似与老圣相背,将何会通?答曰:《楞严》所破者,外道之自然,听自然。老圣之自然,顺自然也。执情若破,法法圆融,如如一际。所说因缘与自然,不离自性体用,有何妨碍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