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难曰。经言病或有死。或有不治自愈。或连年月不已。其生死存亡。可切脉而知之耶。然。可尽知也。
此言或有死。即下文之相克脉。不治自愈。即十三难之相生脉。或连年月。即五十五难积聚病之相应脉。
故曰可尽知也。
诊病若闭目不欲见人者。脉当得肝脉。弦急而长。而反得肺脉。浮涩而短者。死也。(证虚脉实)此节论金克木之脉。下四节。兼参证实脉虚。脉实证虚之义。
病若开目而渴。心下牢者。脉当得紧实而数。而反得沉涩而微者。死也。(证实脉虚)此肝心二经之病。应得紧实数之肝心脉。反得沉濡微之肾肺脉。则金水来克木火。故当死也。
病若吐血复鼽衄血者。脉当沉细。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证虚脉实)。
肺主气。血为气配。凡吐衄必由于肺。必伤于气。则脉当沉细为顺。反得浮大牢之火脉。则火来克金。故死也。
病若谵言妄语。身当有热。脉当洪大。而反手足厥冷。脉沉细而微者。死也。(证实脉虚)证属阳。应得洪大属火之脉顺。若反得沉细属水之脉。则水来克火。故死也。是即阳病见阴脉者死。其理同也。
病若大腹泄者。脉当微细而涩。反紧大而滑者。死也(证虚脉实)脾病则士虚。应得微细涩脉。微细涩心肺之脉也。火生土。土生金。则吉。反得紧大滑脉。紧大滑肝肾之脉也。木克土。水克火。故死也。以上言克制则死。以起下章关格克制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