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七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勇於敢章第七十三
疏:前章明迷妄之病,有可畏之威。此章明勇敢之为成杀身之咎。初标敢与不敢,利害之殊。次明天道谦柔,戒人勇敢。后叹天网之报,以劝善士之修。○义曰:前明去见贵之外行,取知爱之内修。此乃劝勇退以谨身,戒勇进以伤德,用明利害,遣复谦柔,成善胜善应之功,弘不言不争之旨。示以天网,俾之竞修,然标以死惧之,令畏司杀之咎。
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
注:敢谓果敢,言人勇於果敢从事,失於谦柔退让,必害於身,故云则杀。不敢者则可以理身矣。
疏:刚决为勇,必果为敢。言强梁之人无所畏忌,失於谦柔,决於果敢犯上作乱者,则是杀身之道也,故云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者,人若於事静慎,敛身知退,所决在於不敢强梁犯患,则是活身之道也。故云勇於不敢则活。
义曰:强梁者锐志而前,自投祸患。谦慎者奉身而退,必保安真。杀活二途,昭然可验矣。犯上作乱者,《论语□学而篇》云: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言强梁之人干犯己之上者,而孝悌之人必恭顺,好欲犯其上者少也。
知此两者或利或害。
疏:两者,敢与不敢也。言人能知勇敢,则杀而有害,不敢则活而有利,当须勇於不敢。此两者在勇虽同,所施则异。故云或利或害。
义曰:刚决於心,俱谓之勇。勇强梁而进则害至,勇谦柔而退则利来。利来则生,害至则死。生死起乎心感,利害归乎妄情。若能勇退葆身,谦光约修,道之要也。虽妄情所起,而吉凶利害不常,故皆云或尔。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注:两者,敢与不敢。或,有也。能知不敢者有利,敢者有害,当须勇於不敢。此勇敢之人动有灾害,天之所恶,孰能知其故哉?
疏:孰,谁也。故犹,竟故也。勇敢於有为之人,动则有害,乃天道之所恶。而代俗之人,谁能知其意故者乎?
义曰:天之道恶杀而好生,恶恶而好善。勇於进则有殃而必杀,勇於退则有利而必生。自然而然,岂知其故?此戒人当勇於谦退,以保其生也。夫王赫斯怒以整其旅,此文王之勇以安天下也。《逸书》曰: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此武王之勇,亦以安天下也。匹夫勇敢伤於人而丧其身,何足贵乎?
是以圣人犹难之。
注:圣人犹难为勇敢之事。
疏:此举圣以励凡也。夫以圣人之明,犹难於勇敢,惧其为害,况於凡人欲为勇敢,焉得无害乎?
义曰:圣人不为勇敢之事,此约圣人以戒代人尔。言圣人尚虑有害,不为此勇敢强梁之事,况於凡俗乎?此爱人之心,戒之至矣。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注:此下言天道谦虚,以戒人事勇敢,天不与物争,四时盈虚,物无违者,故善於胜。
疏:因上言天之所恶,故此下四句广明天道谦虚,以戒人事勇敢,人怀胜勇,所以有争。天道平施,唯善是与,物莫之违,故云善胜。
义曰:天道任於自然,因无胜负,四时代谢,不令而行,六气推迁,不言而信,物不违天,则为善胜也。惟善是与者,此经第四十三章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也。天道平施者,《易》谦卦云君子以哀多益寡,称物平施是也。
不言而善应,
注:天何言哉?福善祸淫,曾无差忒。故云善应也。
疏:天何言哉?但福善祸淫,吉凶感应,故曰不言而善应也。
义曰:天无言而四时行地,无言而万物生,得时而兴,感物而应,此自然之理也。《西升经》曰:为善,善气至;为恶,恶气至。自然之势,影响不差也。福善祸淫者,《尚书□汤诸》 曰福善祸淫,言国之政教,人之所修有善有恶,善者天福之,恶者天祸之。天降谴以告之,谪见以警之,而不寤者,祸乃及之。此吉凶所应,人所召也。
不召而自来,
注:天道不乃物使从己,物不能违,自来顺天尔。
疏:凡物之来,皆由命召。今天不召於物,而使从已,而万物自来而顺之,则负阴抱阳,春生夏长,皆非召而来也。
义曰:《春秋左传》曰:祸福无门,惟人所召。为恶召祸,为善致福,理之常也。今言天道不言而自应,不召而自来,言万物自顺於天也。负阴抱阳者,此经第五章之词也。
繟然而善谋。
注:天道玄远,繟然宽大,垂象示变,人可则之,故云善谋也。
义曰:天道运四时,垂历象,循环顺气以示於人,历象不愆其常,四时不爽其应,寒暑晦明,罔有差忒。此宽缓而善谋。繟,宽大也,缓也。谋,度也。历,数也。象,法也。变星辰,差忒也。天以运度之数,垂文之象,显示於人,圣人则天象而立教化。故《礼经序》曰昔在唐尧,历象日月,敬授人时是也。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注:天之网罗虽恢恢疏远,刑淫赏善毫分不失。
疏:恢恢,宽大也。此覆释上天道等义也。天道网罗虽复宽大,而且远,赏善罚恶不失分毫也。
义曰:古人结绳为网为罗,以捕飞走之物。网取其笼罩,广大之义也。天道以吉凶之应、阴阳之数、善恶之报以平笼万物,物在其中,无所逃隐。为善善报之,为恶恶酬之,故谓之天网。天道无伤於物,是故网罗笼罩,掩获於物乎。此约体为喻尔。夫天以气禀之於物,物则受气於天,生形於地,是则天地为万物之本。物之善恶生死,皆受命於天,天无网罗机械以制於物,但恢恢广远,无不包容。飞行动植,风云气象,阴阳寒暑,昼夜生死,皆在包罗之内,无所逃失。故若网之所龙尔。其气之所应,时之所推,历数昭然,不差毫末。毫者,毛之细者也。分者,数之微者也。天网所罗,微细无隐矣。
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疏:前章明勇敢於有为,自成杀身之咎。此章明有为则轻死,必犯司杀之诛。首五句陈戒用刑。次一句指明司杀。后四句举用刑代杀,必有愆咎。○义曰:夫赏善以德,罚恶以刑,犹寒暑以无私,譬阴阳之必应,此天之道也。人君无为御极,民知自劝之方,有道修身,天锡无疆之寿,各安素分,必享大年,在乎畏慎於心,戒惧於祸,不触陷身之网,岂罹司杀之殃。於国则宽宥用刑,哀矜察狱,不施代杀之法,必无伤平之非,不行代斲之权,必无伤和之怨。然后去厚敛有为之事,循不争勇退之规,以继前后章之大旨,福於人也。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注:纵放情欲,动之死地,习以为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化之,奈何更立刑法,以诛杀恐惧之乎?
疏:言人不能守道清静,而放纵情欲,动之死地,积习为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为化而教导之,奈何更以刑法诛杀而恐惧之?
义曰:人君虽悬象顺天,垂法御极,在於开物成务,用道教人。若民侮法乱常,冒刑于禁,自投于网,不慎其身,亦当悟之以革虑洗心,舍恶从善,使其悛省,许以自新,不当遽用五刑,不开三面。此恐失於慈恕也。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注:若使代人皆从清静之化,不敢溺情纵欲,常畏於死。而有独为奇诈者,假令吾势得执杀此奇诈之人,孰敢即杀?故下文云。
疏:此明人君化以无为,而人皆少欲,各全其生,常畏於死。而独有为於奇诈不善之行者,适令吾势得执而杀之,亦谁敢即杀?所以不杀为自有天网司杀之也。故下文云。
义曰:既以慈恕教人,人知其教,馑身畏法,洁行修生,尽祛欲情,俱畏於死。而或独有肆怀从欲,干法犯刑,人君亦当戒以自新,使之悔过,而开道之。若之若迷而不返者,亦不遽执而杀之,以俟天之司杀。此所以示其善诱也。
常有司杀者杀。
注:如此奇诈之人,天网不失,是常有天之司杀者杀之。
疏:司,主也。天鉴孔明,无所不察。奇诈之人不得其死,是有天之司杀者杀之矣。
义曰:天之养人也厚矣,爱人也至矣。南宫丹箓赏善而司生,北宫黑簿纪过而主死。天地万神司察善恶,以惩以劝,俾其革恶而迁善也。故有功者延年,有罪者夺算,毫分无失,如阳官之考校焉。天有司命四司之星,在虚危之间、人星之侧,以司於人。司命二星主人之功过、年寿赏夺,司禄二星主人之禄秩衣食,司危二星主人之憍佚不正,司非二星主人之邪忒多私。此四星者,《三元经》 所谓天之司杀也。纠察罪福,使世人知修善戒恶焉。人君以善教人,动怀慈恕。其独不善者,天之司杀当自杀之。言天之照鉴甚明,无有不察。天网宽大,疏而不漏,违天反道,何逃其辜?孔,甚也。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
注:人君好自执杀,必不得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匠斲木矣。
疏:言不善之人司杀自杀,人君若势得执杀而使杀之,是代杀者杀人,不得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匠斲木矣。
义曰:设有不善之人,必俟天之所杀,人君执而便杀,是代天杀之权,下爽哀矜,上乖天理,若拙夫代大匠斲木,所失当如下文。
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拙夫代斲,岂但伤材,亦自伤其手。人君任刑,代彼司杀,岂唯残害百姓,抑亦自丧天和。
疏:大匠斲木,动合方圆。拙夫代之,必失绳约,恶得不损其材而伤其手乎?天网不失神理昭明。人君任刑,代彼司杀,恶得不害其人而丧天和乎?奈何以死惧之,斯之谓也。
义曰:大匠之巧也,运斤成风,所斲无失。拙夫代斲,材手俱伤,亦犹人君执得不善之人,轻肆刑杀,虽云用钺,实虑伤和。故首文之意,有不畏死者,当开之以善,教之以道,岂得以死而惧之乎?《尚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是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七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