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素问》卷八第二十八《通评虚实论篇》,又见《甲乙》卷十一第九。
【腋痈大热,刺足少阳五,刺痈而热,手心主三,刺手太阴经络者,大骨之会各三。】
足少阳脉下胸络肝属胆,循胁里在腋下,故腋胁之间有痈大热,可刺足少阳脉之穴,五取之。热而不已,刺手心主脉,其脉循胸下腋三寸,上抵腋,故腋痈三取之。又取手太阴经络各三。大骨之会者,手太阴脉循臂内上骨下廉,即为经络会处也。
平按:“刺痈而热”《素问》、《甲乙》作“刺而热不止”。注“之穴”上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全,下一字作“主”①。谨拟作“所主”二字,袁刻作“辄筋”二字。
①仁和寺本亦作“主”字,上一字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