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素问》卷十三第四十六《病能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十第二下篇。【黄帝问曰:有病身体懈惰,汗出如浴,恶风少气,此为何病?答曰:名曰酒风。问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合,以三指撮,为后饭。】饮酒汗出得风,名曰酒风。先食后服,故曰后饭也。平按:《素问》、《甲乙》“病者”作“有病”;“五合,以三指撮”作“五分,合以三指撮。”《素问》王注云:“饭后药先,谓之后饭。”与此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