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卷之十
宋朝奉郎守太常少卿充秘阁校理林亿等校正
少小婴儿孺方
惊痫第三论 候痫法 方 灸法
论曰:少小所以有痫病及痉病者,皆由脏气不平故也。新生即痫者,是其五脏不收敛,血气不聚,五脉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已上,至期岁而痫者,亦由乳养失理,血气不和,风邪所中也。病先身热掣瘲、惊啼叫唤,而後发痫,脉浮者为阳痫,病在六腑,外在肌肤,犹易治也。病先身冷、不惊掣、不啼呼,而病发时脉沉者,为阴痫,病在五脏,内在骨髓,极难治也。病发身软、时醒者,谓之痫也。身强直,反张如弓,不时醒者,谓之痉也。诸反张,大人脊下#1容侧手,小儿容三指者,不可复治也。凡脉浮之与沉,以判其病在阴阳表裹耳。其浮沉复有大小、滑涩、虚实、运□鴃诸证,各依脉形为治。
《神农本草经》说:小儿惊痫有一百二十种,其证候微异於常,便是痫候也。初出腹,血脉不敛,五脏未成,稍将养失宜,即为病也,时不成人。其经变蒸之後有病,余证并宽,惟中风最暴卒也。小儿四肢不好,惊掣,气息小异,欲作痫,及变蒸日满不解者,并宜与龙胆汤。
凡小儿之痫有三种:有风痫,有惊痫,有食痫。然风病、惊痫时时有之,十儿之中,未有一二是风惊者。凡是先寒後热发者,皆是食痫也。惊痫皆按图灸之,风痫当与猪心汤,食痫当下乃愈,紫丸佳。凡小儿所以得风痫者,缘衣暖汗出,风因入也。风痫者,初得之时,先屈指如数,乃发作者,此风痫也。惊痫者,起於惊怖大啼,乃发作者,此惊痫也。惊痫微者,急持之,勿复更惊之,或自止也。其先不哺乳,吐而变热後发痫者,此食痛,早下则瘥。四味紫丸、逐癖饮最良,去病速而不虚人,赤丸本无赤丸方,诸医方并无。按此服四味紫丸不得下者,当以赤丸,赤丸瘥□,病重者当用之。今次後癖结胀满篇中第一方八味名紫双丸者,用朱砂色当赤,用巴豆,又用甘遂,比紫丸当□,疑此即赤丸也瘥□,病重者当用之。
凡小儿不能乳哺,当与紫丸下之。小儿始生,生气尚盛,但有微恶,则须下之,必无所损,及其愈病,则致深益,若不时下,则成大疾,疾成则难治矣。凡下,四味紫丸最善,虽下不损人,足以去疾。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当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当倍之。若已下而有余热不尽,当按方作龙胆汤,稍稍服之,并摩赤膏。方见本篇末。风痫亦当下之,然当以猪心汤下之。惊痫但按图灸之,及摩生膏,方见本篇末。不可大下也。何者?惊瘥心气不定一作足,下之内虚,益令甚尔。惊痫甚者,特为难治。故养小儿常慎惊,勿令闻大声,抱持之间当安徐,勿令惊怖。又天雷时,当塞儿耳,并作余细声以乱之也。
凡养小儿,皆微惊以长其血脉,但不欲大惊,大惊乃灸惊脉。若五六十日灸者,惊复更甚,生百日後灸惊脉乃善。儿有热,不欲哺乳,卧不安,又数惊,此痫之初也,服紫丸便愈,不愈复与之。儿眠时小惊者,一月辄一以紫丸下之,减其盛气,令儿不病痫也。
儿立夏後有病,治之慎勿妄灸,不欲吐下,但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汤、散见下篇伤寒条中。除热赤膏摩之,又以膏涂脐中,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浆,常以新水饮之。
小儿衣甚薄,则腹中乳食不消,不消则大便皆醋臭,此欲为癖之渐也,便将紫丸以微消之。服法:先从少起,常令大便稀,勿大下也。稀後便渐减之,不醋臭乃止药也。
凡小儿冬月下无所谓,夏月下难瘥。然有病者,不可不下,下後腹中当小胀满,故当节哺乳数日,不可妄下。又乳哺小儿,当令多少有常剂,儿渐大,当稍稍增之。若减少者,此腹中已有小不调也,便微服药,勿复哺之,但当与乳,甚者十许日,微者五六日止,哺自当如常。若都不肯食哺,而但欲乳者,此是有癖,为疾重要,当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则致寒热,或吐而发痫,或更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为也,此即难治矣。但先治其轻时,儿不耗损,而病可速愈。
凡小儿屎黄而臭者,此腹中有伏热,宜微将服龙胆汤。若白而醋臭者,此挟宿寒不消也,当服紫丸。微者少与药,令内消;甚者小增药,令小下,皆复节乳哺数日,令胃气平和。若不节乳哺,则病易复,复下之则伤其胃气,令腹胀满,再三下之尚可,过则伤矣。
凡小儿有癖,其脉大必发痫,此为食痫,下之便愈,当审候掌中与三指脉,不可令起。而不时下,致於发痫,则难疗矣。若早下之,此脉终不起也。脉在掌中尚可早疗,若至指则病增矣。
凡小儿腹中有疾生,则身寒热,寒热则血脉动,动则心不定,心不定则易惊,惊则痫发速也。
候痫法:
夫痫,小儿之恶病也,或有不及求医而致困者也。然气发於内,必先有候,常宜审察其精神,而采其候也。
手白肉鱼际脉黑者,是痫候。鱼际脉赤者热,脉青大者寒,脉青细者为平也。
鼻口乾燥,大小便不利,是痫候。
眼不明,上视喜阳,是痫候。
耳後完骨上有青络盛,卧不静,是痫候。青脉刺之,令血出也。
小儿发逆上,啼笑面暗,色不变,是痫候。
鼻口青,时小惊,是痫候。
目闭青,时小惊,是痫候。
身热,头常汗出,是痫候。
身热,吐哯而喘,是痫候。
身热,目时直视,是痫候。
喜欠,目上视,是痫候。
身热,目视不精,是痫候。
目瞳子卒大,黑於常,是痫候。
卧惕惕而惊,手足振播,是痫候。
卧梦笑,手足动摇,是痫候。
意气下而妄怒,是痫候。
咽乳不利,是痫候。
身热,小便难,是痫候。
吐痢不止,厥痛时起,是痒候。
弄舌摇头,是痫候。
已上诸候二十余条,皆痫之初也。见其候,便爪其阳脉所应灸,爪之皆重手,令儿骤啼。及足绝脉,亦依方与汤。直视瞳子动,腹满转鸣,下血身热,口噤不得乳,反张脊强,汗出发热,为卧不悟,手足掣瘲喜惊,凡八条,痫之极者也。如有此,非复汤爪所能救,便当时灸之。
论曰:若病家始发便来诣师,师可诊候,所解为法,作次序治之,以其节度首尾取瘥也。病家已经杂治无次序,不能制病,病则变异其本候,後师便不知其前证虚实,直依其後证作治,亦不得瘥也。要应精问察之,为前师所配,依取其前踪迹以为治,乃无逆耳。前师处汤,本应数剂乃瘥,而病家服一两剂未效,便谓不验,已後更问他师。师不寻前人为治寒温次序,而更为治,而不次前师,治则弊也。或前已下之,後须平和疗以接之,而得瘥也。或前人未下之,或不去者,或前治寒温失度,後人应调治之,是为治败病,皆须邀射之,然後免耳。不依次第,及不审察,必及重弊也。
龙胆汤,治婴儿出腹,血脉盛实,寒热温壮,四肢惊掣,发热,大吐哯者。若已能进哺,中食实不消,壮热及变蒸不解,中客人鬼气,并诸惊痫,方悉主之。十岁已下小儿皆服之,小儿龙胆汤第一,此是新出腹婴儿方。若日月长大者,以次依此为例。若必知客性及有鬾气者,可加人参、当归,各如龙胆多少也。一百日儿加三铢,二百日儿加六铢,一岁儿加半两,余药皆准耳。
龙胆 钓藤皮 柴胡 黄苓 桔梗 芍药 茯苓一作狭神 甘草各六铢 蜣螂二枚 大黄一两
右十味,□咀,以水一升,煮取五合为剂也。服之如後节度。药有虚实,虚药如足数合水也。儿生一日至七日,分一合为三服;儿生八日至十五日,分一合半为三服;儿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分二合为三服;儿生二十日至三十日,分三合为三服;儿生三十日至四十日,尽以五合为三服。皆得下即止,勿再服也。
大黄汤,治少小风痫积聚,腹痛夭矫,二十五痫方:
大黄 人参 细辛 乾姜 当归 甘皮各三铢
右六味,□咀,以水一升,煮取四合。服如枣许,日三。
白羊鲜汤,治小儿风痫,胸中有疾方:
白羊鲜三铢 蚱蝉二枚 大黄四铢 甘草 钓藤皮 细辛各二铢 牛黄如大豆四枚 蛇蜕皮一寸
右八味,□咀,以水二升半,煮取一升二合。分五服,日三。若服已尽而痫不断者,可更加大黄、钓藤各一铢,以水渍药半日,然後煮之。
增损续命汤,治小儿卒中风恶毒及久风,四肢角弓反张不随,并軃□僻,不能行步方:
麻黄 甘草 桂心各一两 芎藭 葛根 升麻 当归 独活各十八铢 人参 黄苓 石膏各半两 杏仁二+枚
右十二味,□咀,以水六升煮麻黄,去上沫,乃纳诸药,煮取一升二合。三岁儿分为四服,一日令尽。少取汗,得汗,以粉粉之。
石膏汤,治小儿中风恶痱,不能语,口眼了戾,四肢不随方:
石膏一合 麻黄八铢 甘草 射干 桂心 芍药 当归各四铢 细辛二铢
右八味,□咀,以,水三升半,先煮麻黄三沸,去上沬,内余药,煮取一升。三岁儿分为四服,日三。
治少小中风,状如欲绝,汤方:
大黄 牡蛎 龙骨 栝蒌根 甘草 桂心各二+铢#3 赤石脂 寒水石各六铢
右八味,□咀,以水一升,内药重半两,煮再沸,绞去滓。半岁儿服如鷄子大一枚,大儿尽服,入口中即愈。汗出粉之。药无毒,可每日二服。有热加大黄,不汗加麻黄。无寒水石,朴消代之。
二物石膏汤,治少小中风,手足拘急方:
石膏如鷄子大一块,碎 真珠一两
右以水二升,煮石膏五六沸,内真珠,煮取一升,稍稍分服。
桂枝汤,治少小中风,脉浮发热,自汗出,项强,鼻鸣乾呕方:
桂心 生姜 甘草 芍药各一两 大枣四枚
右五味,□咀三物,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三服。此方与伤寒篇中方相重。
二物驴毛散,治少小新生中风方:
驴毛一把,取背前交脊上会中,液取如手拇指大一把 麝香二豆大
右以乳汁和,铜器中微火煎令焦熟出,为末。小儿不能饮,以乳汁和之,苇筒贮,泻着咽中,然後饮乳,令入腹。
茵芋圆,治少小有风痫疾,至长不除,或遇天阴节变便发动,食饮坚强亦发,百脉挛缩,行步不正,言语不便者,服之永不发方:
茵芋叶 铅丹 秦艽 钓藤皮 石膏杜蘅 防葵各一两 菖蒲 黄苓各一两半 松萝半两 蜣螂十枚 甘草三两
右十二味,为末,蜜丸如小豆大。三岁已下服五丸,三岁已上服七丸,五岁已上服十丸,十岁已上可至十五丸。
镇心圆,治小儿惊痫百病,镇心气方:
银屑十二铢 水银二+铢 牛黄六铢 大黄六分 茯苓三分 茯神 远志 防己 白敛 雄黄 人参 芍药各二分 紫石英 真珠 防葵 铁精各四分
右十六味,先以水银和银屑如泥,别治诸药,和丸,二#4岁儿如麻子二丸,随儿大小增之。一方无牛黄一味。
丹参赤膏,治少小心腹热,除热方:
丹参 雷丸 芒硝 戎盥 大黄各一两
右五味,□咀,以苦酒半升,浸四种一宿,以成炼猪肪一斤,煎三上三下,去滓,乃内芒硝。膏成,以摩心下,冬夏可用。一方但用丹参、雷丸,亦佳。
五物甘草生摩膏,治少小新生,肌肤幼弱,喜为风邪所中,身体壮热,或中大风,手足惊掣方:
甘草 防风各一两 白术 桔梗各二十铢 雷丸二两半
右□咀,以不中水猪肪一斤,煎为膏,以煎药,微火上煎,消息视稠浊,膏成去滓,取如弹丸大一枚,炙手以摩儿百过,寒者更热,热者更寒。小儿虽无病,早起常以膏摩囟上及手足心,甚辟寒风。
灸法:
论曰:小儿新生无疾,慎不可逆针灸之。如逆针灸,则忍痛动其五脉,因喜成痫。河洛关中土地多寒,儿喜病痉。其生儿三日,多逆灸以防之,又#5灸颊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脉急,牙车筋急。其土地寒,皆次舌下去血,灸颊以防噤也。吴蜀地温,无此疾也。古方既传之,今人不详南北之殊,便按方而用之,是以多害於小儿也。所以田舍小儿,任其自然,皆得无有夭横也。
小儿惊啼,眠中四肢掣动,变蒸未解,慎不可针灸爪之,动其百脉,仍因惊成痫也。惟阴痫噤痉,可针灸爪之。
凡灸痫,当先下儿使虚,乃承虚灸之。未下有实而灸者,气逼前後不通,杀人。
痫发平旦者,在足少阳;晨朝发者,在足厥阴;日中发者,在足太阳;黄昏发者,在足太阴;人定发者,在足阳明;夜半发者,在足少阴。
右痫发时病所在,视其发早晚,灸其所也。
夫痫有五脏之痫、六畜之痫,或在四肢,或在腹内,当审其候,随病所在灸之,虽少必瘥。若失其要,则为害也。
肝痫之为病,面青,目反视,手足摇。灸足少阳、厥阴,各三壮。
心痫之为病,面赤,心下有热,短气,息微数。灸心下第二肋端宛宛中,此为巨阙也。又灸手心主及少阴,各三壮。
脾痫之为病,面黄,腹大,喜痢。灸胃管三壮,侠胃管傍灸二壮,足阳明、太阴各二壮。
肺痫之为病,面目白,口沫出。灸肺输三壮,又灸手阳明、太阴各二壮。
肾痫之为病,面黑,正直视不摇如尸壮。灸心下二寸二分三壮,又灸肘中动脉各二壮。又灸足太阳、少阴各二壮。
膈痫之为病,目反,四肢不举。灸风府,又灸顶上、鼻人中、下唇承浆,皆随年壮。
肠痫之为病,不动摇。灸两承山,又灸足心、两手劳宫,又灸两耳後完骨,各随年壮。又灸脐中五十壮。
右五脏痫证候。
马痫之为病,张口摇头,马鸣,欲反折。灸项风府、脐中三壮。病在腹中,烧马蹄末服之,良。
牛痫之为病,目正直视,腹胀。灸鸠尾骨及大椎各三壮,烧牛蹄末服之,良。
羊痫之为病,喜扬目吐舌。灸大椎上三壮。
猪痫之为病,喜吐沫。灸完#6骨两傍各一寸七壮。
犬痫之为病,手屈拳挛。灸两手心一壮,灸足太阳一壮,灸肋户一壮。
鷄痫痛之为病,播头反折,喜惊自摇。灸足诸阳各三壮。
右六畜痫证候。
小儿暴痫,灸两ru头,女儿灸乳下二分。
治小儿暴痫者,身躯正直如死人,及腹中雷鸣,灸太仓及脐中上下两傍各一寸,凡六处,又灸当腹度取背,以绳绕颈下至脐中竭,转绳向背,顺脊下行,尽绳头,灸两傍各一寸五壮。
若面白,啼声色不变,灸足阳明、太阴。
若目反上视,眸子动,当灸囟中。取之法:横度口尽两吻际,又横度鼻下亦尽两边,折去鼻度半,都合口为度,从额上发际上行度之,灸度头一处,正在囟上未合骨中,随手动者是,此最要处也。次灸当额上入发二分许,直望鼻为正。次灸其两边,当目瞳子直上入发际二分许。次灸顶上回毛中。次灸客主人穴,在眉後际动脉是。次灸两耳门,当耳开口则骨解开动张陷是也。次灸两耳上,卷耳取之,当卷耳上头是也。一法大人当耳上横三指,小儿各自取其指也。次灸两耳後完骨上青脉,亦可以针刺令血出。次灸玉枕,项後高骨是也。次灸两风池,在项後两辕动筋#7外发际陷中是也。次灸风府,当项中央发际,亦可与风池三处高下相等。次灸头两角,两角当回毛两边起骨是也。
右头部凡十九处。儿生十日可灸三壮,三十日可灸五壮,五十日可灸七壮,病重者具灸之,轻者惟灸囟中、风池、玉枕也。艾使熟,炷令平正着肉,火势乃至病所也。艾若生,炷不平正,不着肉,徒灸多炷,故无益也。
若腹满短气转鸣,灸肺募,在两乳上第二肋间宛宛中,悬绳取之,当瞳子是。次灸羶中。次灸胸堂。次灸脐中。次灸薜息,薜息在两乳下第一肋间宛宛中是也。次灸巨阙,大人去鸠尾下一寸,小儿去脐作六分分之,去鸠尾下一寸是也,并灸两边。次灸胃管。次灸金门,金门在谷道前,囊之後,当中央是也,从阴囊下度之大孔前,中分之。
右腹部十二处。胸堂、巨阙、胃管,十日儿可灸三壮;一月已上可五壮。阴下缝中可三壮,或云随年壮。
若脊强反张,灸大椎,并灸诸脏输,及督脊上当中,从大椎度至穷骨,中屈,更从大椎度之,灸度下头,是督脊也。
右背部十二处。十日儿可灸三壮,一月已上可灸五壮。
若手足掣瘲,惊者,灸尺泽,次灸阳明,次灸少商,次灸劳宫,次灸心主,次灸合谷,次灸三间,次灸少阳。
右手部十六处。其要者,阳明、少商、心主、尺泽、合谷、少阳也,壮数如上。
又灸伏兔,次灸三里,次灸腓肠,次灸鹿溪,次灸阳明,次灸少阳,次灸然谷。
右足部十四处。皆要,可灸,壮数如上。
手足阳明,谓人四指,凡小儿惊痫皆灸之。若风病大动,手足掣瘲者,尽灸手足十指端,又灸本节後。
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卷之十竟
#1脊下:原作『脊不』,据影宋刻本改。
#2方:原脱,据影宋刻本补。
#3各二十铢:影宋刻本作『各十二铢』。
#4二:影宋刻本作『三』。
#5又:原作『人』,据影宋刻本改。
#6完:原作『骨,据影宋刻本改。
#7筋:原作『肋』据影宋刻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