瘴疟形状
或问曰。发热头痛人俱称为伤寒。一以伤寒药治之可乎。予曰。当有所辨。诸般发热种种不一。
而最毒者在内伤有瘴疟。或曰。若内伤。果有东垣内外伤论。辨别详晰甚为有理。若医瘴疟则不能无疑矣。将以予为妄。吾见子治斯病活人甚多。但未闻是书未聆是语。当明以告我。予曰。伤寒内伤所病处广。况立法者。乃仲景东垣。二人圣医也。名重寰宇。而扩充是法者。陶节庵薛立斋二君。
故其书传之广。而心于活人者未有不读也。若夫瘴疟惟炎方有之僻于一偶。况业医者鲜。惜李待制治瘴之圣。其书所传不广。宜乎吾子之未闻是书。未聆是语。
或曰。既有是书。其病形可得闻欤。予曰。其病有三。而形状不外于头痛。发热。腰重。脚软。
或冷或呕或泄。或大便秘。或小便赤。面赤。目红。口渴。心烦。胸中大热。舌或黑。狂言谵语。
欲饮水。欲坐水中。或吐血。或衄血。或腹痛。或有汗。或无汗。诸证。以有寒有热者为寒瘴。
或间日。或不间日。为易治。以单热不寒者。为热瘴。为难治。得间日犹可以不言语。惟噫噫作声者。为 瘴为不治。瘴疟之形状大都如是矣。
卷上 辨证
人身肖天地瘴疟类天时
天以一气覆于上。地以一气载于下。人居覆载中。若何能与覆我载我者。相肖也。上古圣人等。天地人为三才。岂无灼见而妄立说耶。盖谓天以轻清之气。上浮而下转。地居其中。而干健之运。无一毫少息。若一毫不续。则穹壤判。
一息不运。则机缄穷。人身肖之。其气亦无息。天以日月循环。人以荣卫循环。地有九州。人有九窍。经曰。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嗌。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风气通于肾。
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注之气。阳之汗以雨名。阳之气以风名。人之一身。身以上其气象天。
身以下其气象地。故天不足西北。而人之耳目。右不如左之聪明也。故西北之人头常冷。地不满东南。而人之手足。左不如右之利便也。故东南之人。腰足常冷。天有阴阳。以生风暑湿燥寒。地有阴阳。
以生木火土金水。人有阴阳。以生肝心脾肺肾。天气以四时温热凉寒运于上。地气以生长收藏应于下。而人之阳气以升浮降沉应之。为生生不息之妙何也。天令春其气温。惟其气温。故地中之阳气鼓动而升于外。以生万物。人之阳气。亦应之以升。天令夏其气热。惟其气热。地中之阳气尽出于外。
以长万物。所以地之下极寒。人之阳气亦应之。尽出于外。脾坤土也象地。斯时脾土亦寒。天令秋其气凉。惟其气凉。所以阳气能降于地。而行收成之令。
人之阳气。亦应之而降于内。天令冬其气寒。惟其气寒。阳气尽沉于地。而成闭藏之令。所以地之下暖。人之阳气。亦应之沉藏于内。斯时脾土。亦暖。此天地得其常。而人之灾害亦不生。发瘴之地则不然。春夏多寒。秋冬多热。盛夏久雨。则可挟纩。隆冬久晴。宁不摇扇。一日之间。
日未升则寒。日中则热。日入又寒。一日一夜。寒暑迭变。无论四时。久晴则热蒸。蒸极则雨。雨下则湿。蒸雨久则凄凉。人生其间。饮食起居。安能一一谨慎。稍失调养。便感此乖戾之气。而发寒热。即谓之瘴。然瘴之发。多在秋冬。以其天气热。地中之阳气不能收藏而外泄。故草木不花而花。不叶而叶。人之阳气亦应之。不能收固。而恒泄之于外。惟其外泄。则脾土所以内虚寒。
身以上象天则极热。身以下象地则不热而寒。或热蒸极而汗。汗出则凄凉。其人身之寒热湿蒸。一与天时相似。故曰。人身肖天地。瘴疟类天时。知斯道者。则治瘴之法过半矣。
卷上 辨证
受病之源
南方之地。寒暑不时。春夏淫雨则多寒。晨夕雾昏。地下湿蒸。故阴湿之气常盛。秋冬久晴则多热。草木不凋而放花。故阳燠之气恒泄。昼燠。夜寒。晴霁热。阴雨寒。人居其中。因寒湿之气盛。
故下体重湿。生痰又多。痰因秋冬热故。热多上壅。肤多出汗。至腠理不密。阳外而阴内。阳浮而阴闭。
于斯时也。若饮食失度。起居不时。及食生冷食炙 。则痰与食相并积于胃。而寒热之病作矣。或不避暑。奔走于日中。或避暑而坐卧当风。闭其汗孔。使汗不出。此病亦因之而作。或因其晨多雾而寒。
饮酒以御之。少焉日出。而热。则酒与痰相并滞于膈上。此病亦因之而作。或晨寒而少衣。或夜冷而薄衾。则寒与痰相并。亦作寒热。或因晨寒多衣。行至日中未解。则暑与痰相并。亦作寒热。要之此病之本。本于天气热元阳恒泄。在人之阳气。自不降而内又多痰。再不能调摄。感于不正之气。宜其病有上热下寒之症。所谓无痰不成疟者是也。养生者能远房室。省劳役。毋食生冷。毋食炙 。毋醉早酒。毋饱晚饭。毋乘暑行走。毋当风坐卧。一日之中。顺其寒暑。而加减衣裳。则瘴虽毒。庶可免矣。
卷上 辨证
瘴疟伤寒辨
外伤寒邪之症与瘴疟。俱有寒热。医者尽以瘴疟作伤寒。率用汗吐下之法治之。其枉死者。
不可胜计。由其不辨寒热症候耳。今细分之。经曰。冬伤于寒。春必病瘟。冬若即病。谓之伤寒。
不即病至春变为瘟病。至夏变为热病。其病也。多自太阳经始。故发热恶寒。头痛脊强无汗。口中和而不恶。食脉浮紧。为伤寒。或恶风自汗。而脉浮缓。为伤风。其热无退时。若传经或传阳明经。则有目痛鼻干不得眠脉长之症。或传少阳经。则有耳聋胁痛。口苦呕吐。舌白苔脉弦之症。若传阳明腑病为入里。舌苔黄口渴。心烦舌干。不恶寒反恶热。扬掷手足。揭去衣被。狂言谵语。脉洪数内实之证。宜用下剂。下迟则入阴经。方舌黑大。凡伤寒之热。全不间断。直至传入里。下后方罢。经曰。夏伤于暑。秋必 疟。夏暑汗不出。秋成风疟。是知疟之发。多因于暑。故发瘴之地。
四时常似夏。其病也无传经。若是冷瘴。则有恶寒发热。头痛脚弱腰重。口中不和。呕吐或不呕吐。
脉弦带数。一呼一吸。脉来六至。或七至八至。或先寒后热。或先热后寒。方其寒也。脉则沉迟而伏。及其热也。脉则六至七至。而弦洪渴欲饮水。饮则多吐。揭去衣被。待其汗出。热则退矣。或无汗而热久亦退。或间日再发。或一日一发。此为轻症。若是热瘴。则不恶寒惟发热壮热。头痛身倦。腰重脚弱烦躁。胸膈不利。呕逆或不呕逆。自利或不自利。小便赤涩。口渴脉洪弦七至八至。热亦不间断。一日二日舌便黑。目红面赤。渴欲饮冷。与之水亦能饮。狂言谵语。或大便闭。
至日晡尤甚。与伤寒下症无异。细察之。身中之热有不热处。以手扪之。额上极热。面微热黄尖凉。
心胸及腹极热。背微热。腰以下不甚热。重者常冷。或厥且谵语。以手扪心胸。蜷卧狂起。则脚重无力何也。瘴病是上热下寒。故腰以下。不热而沉重。上身之症。虽阳而阴。症隐具于其中。鼻尖为年寿宫。年寿属脾。脾寒所以鼻尖凉。此病是外热内寒。热症虽见于外。而内寒之症。验于鼻凉。
蜷卧叉手。胃胸隐然见矣。或谓是伤寒阴症。似阳亦非是。若阴症似阳。渴欲饮冷。与之冷则不饮。
瘴病与之则能饮。若用药得宜则热退。或得间日热。退时则脉微弱。非复前之洪弦数矣。大抵瘴与伤寒大不相同。伤寒因于寒。瘴病因于暑。伤寒有传经。有变症。有传染。而瘴病不传经。无变症。
不传染。若医者误认恶寒发热为表症。用伤寒汗药。以狂言谵语。大便秘舌黑为里症。用伤寒下药。则不旋踵而告变矣。
卷上 辨证
瘴疟内伤辨
内伤饮食劳役过度之病。其发热恶寒。与瘴疟相似。若以瘴疟。而用内伤劳役之药治之。则神识昏乱。谵语如狂。
其热愈剧。服多亦至不起。由不细察其症候耳。今细辨之。内伤劳役之病。其恶寒也。见风见寒居阴处。无日阳处则恶之。若避风寒。居温暖处。或添衣被。则不恶也。或虽发寒。一暖便已。其发热也。蒸蒸然。上彻头顶。旁彻皮毛。下至腰足。浑身燥热。若袒衣被。近寒凉处则已。或热极而汗出亦解。若凉片时。即恶寒。添衣被。则不恶寒。又发热。
直至甘温之剂。进多则病已。其他头痛。身重。手心热。口渴。心烦。舌黑。妄语。妄有见闻。大便秘或沸。小便赤涩或呕。口不知味。其脉气口洪大。或兼各脏形症内伤之病。如此瘴疟之作其寒也。先起于毫毛。伸欠乃作寒栗。鼓领腰杳俱痛。虽重衣浓被。滚汤热火。不能温。寒去则内外皆热。渴欲饮冷。虽袒去衣被。重冰泉水不能寒。或先寒后热。
或先热后寒。或一日一发。或间日一发。或一日二三发。此是冷瘴。其脉洪弦数。冷瘴与内伤。其寒热不同又如此。惟热瘴热未间断时。又当细辨之。内伤之热。浑身上下皆热。热瘴之热。惟额极热。
胸腹极热。腰以下则不热。足发厥。又易辨之。亦有足热者。虽热亦不甚。内伤之热。袒去衣被即解片时。
热瘴之热。即卧于冷地亦不解。内伤之脉。气口独洪大而六至。热瘴之脉。六脉俱弦洪而七八至。
或阳症而见阴脉。要之。兼症虽多。惟以寒热及脉。潜心分别。则瘴疟内伤若冰炭矣。苟误认瘴疟为内伤。
而用补中益气汤。则热愈剧而神愈昏。盖瘴因阳气不降而然。升麻柴胡。乃轻清升药。使不降之阳气。
愈飞越矣。瘴乃类天时。天气郁蒸。得雨方解。瘴之热闷。欲俟下元温固。自然出汗方舒。黄 白术敛腠理药也。使腠理闭塞。汗不得出。
愈加热闷神昏矣。若是内伤。此药一进。病势即渐减。纵不减亦不加。病之疑难如此。医者不明望闻问切之理。不分别其内伤瘴疟伤寒。而妄为施治者。屠刽之流也。
卷上 辨证
诸疟瘴疟辨
或曰。伤寒内伤瘴疟之不同。已知之矣。敢问瘴与疟。何以辨之。予曰有三阳经疟。三阴经疟。
五脏疟。又有以寒多热少者。及单寒者。名寒疟。寒热相半者。名温疟。单热不寒者。名单疟。
胸膈痰痞心下胀满气逆烦呕为痰疟。噫气吞酸胸腹胀吐酸恶酸恶食为食疟。恶风自汗筋骨痛抽搐为风疟。
面垢口渴心烦多汗为暑疟。三日一发。久而不愈为 疟。表里俱虚。客邪未散。真气不复。间一日连二日发。
或疾虽间。遇劳即发。久而不瘥为劳疟。进退无时。进则神昏。退则如常为鬼疟。久而不瘳。膈下结块为疟母。发于阳者为牡疟。发于阴者为牝疟。虽种种不同。其大略不外于一日一发。或二日一发。三日一发。有间一日连二日发。
有一日两发。有日与夜各发。有上半日发。有下半日发。有有汗。有无汗。此一定之规。若瘴疟只是三症。以有寒者为寒瘴。单热者为热瘴。不语者为哑瘴。其始发也。多不间断。重者七日方间断。其间断也。一日十二时。只间一二时。即发亦有间断半日者。退去时。莫起动则可。若起动则发。又终属难退。即退去。胸腹之热尚在。或间一日一发者。其发时去死一间。其退去之时。浑身上下筋骨。若无其难过也。不可以言语形容。非若诸疟退去之时。即如平人。又或先轻后重。或先重后轻。
或先间断而后反不间断。或先不间断而后间断。变怪不常。非若诸疟作息自有定期。以此辨别。
皎若日星。其治诸疟。用药错者尚可救。疗瘴疟。用药一错。祸如反掌。瘴最忌者。汗吐下及小柴胡汤。
柴苓汤。解肌汤。其故何也。盖瘴因阳气外泄而然。发汗之药多驱内阳外泄。是重虚其内。所以多死。瘴因阳气不降于下焦。吐则阳气愈上升。下元无阳气。
是无根也。故死。瘴疾是下真寒而上假热。下药太寒。一下咽则中寒大作。阳气随之即脱。所以死极速。
瘴病外虽热而内实寒。故人谓瘴疾为脾寒。正谓瘴也。故小柴胡柴苓解肌之类。其性俱大寒。服之则外热不降。而内寒更甚。故至外热微时。里外俱无阳气。所以难救。欲治斯病。医者自首至尾。
不同妄用一药。只遵大法。温中镇下。正气相解。且攻且守。主病者无责速效。病者能慎疾。则治自愈。
万不失一矣。若夫哑瘴。当归之天命。千百中可救一二。非人力之所能为也。
卷上 辨证
伤寒瘴疟分南北辨
或曰如子之言。伤寒因于寒。瘴疟因于热。则北地多寒。伤寒乃北方之病。南地多热。瘴疟乃南方之病欤。予曰子言亦有理。上古圣人。亦有异法方宜之论。然不可执一不通。第曰北方伤寒病多。南方瘴疟病多。则可。若曰北方无瘴疟。南方无伤寒。
则不可。盖天道无常。假令北方暑热过多。秋时暴热数日。北人感此气。亦多病瘴。广之东南。
设有冬时大寒数日。南方素无寒。若感此气。亦多病伤寒。故医者当上察天时四时温凉寒热。
上明五运六气司天在泉之理。下察四方风土之宜。中辨病患平日之性。宜凉宜热。平日是何脉。再审今病。或外伤风寒暑湿。或内伤饮食劳役七情男女。或感乖戾之气而为瘴灼。见其病之在何经何脏。宜补宜泻宜吐宜汗宜温宜和解。万举万全。庶不愧为医矣。
卷上 辨证
瘴疟五脏俱病
夫人身自胸膈至头为上焦。其气象天。自胸膈至腹为中焦。其气象人。自腹至足为下焦。其气象地。以五行论之。上焦属丙丁火。中焦属戊己土。下焦属壬癸水。在五脏。心肺阳也居上。脾阴坤土也居中。肾肝阴也居下必也。阴能升。阳能降。以成水火之既济。天地之交泰。则为平人。若夫发瘴之地。秋冬多热。则人身阴阳之气。上者自上。下者自下。
而成水火之未济。天地不交之否。故一触外邪。五脏俱病。其病多上热下寒。外热内寒。何也。
天气通于肺。天气热。故肺热极。所以大渴引饮小便频数或遗尿气逆胸中痞闷。或衄血。心在上焦火位。天气热。故心热极。所以心烦闷乱狂言谵语神识昏沉瞀不知人。或吐血饮冷舌黑面红口唇生疮。
脾为中州坤土。天气热则地中阳气恒浮而不降。地下无阳则寒。故脾土虚。所以鼻尖凉多痰肌肉削不能食面黄四肢无力。或呕或泄中焦虚痞气倦怠。肝肾居下焦。地之分。天气热。阳气不降。地下无阳故肝肾虚寒。所以腰重脚弱筋骨痛腿足寒厥。或吐蛔或吐沫。瘴病一作。五脏之症俱见。非若伤寒之传经。传一经方见一经之症也。知此则知伤寒汗吐下之法。不当施于瘴疟矣。而治瘴之法。当知升降浮沉则顺之。寒热温凉而逆之之理。
必使心肺之阳。降于下焦。俾下元温暖。下元者人身之根本也。温暖则根本固。根本固则邪热退。
诸病息矣。
卷上 辨证
冷瘴
其症恶寒发震发热。头或痛或不痛。或呕吐或不呕吐。胸膈痞闷。身重腰痛脚软。或先寒后热。
或先热后寒。寒时虽浓衣被不能温。热时虽卧冷地不能凉。或大渴饮水。或一日一发。发时多。
退时少。或间日三日一发。所兼之症极多。不能尽述。惟以其有寒。谓之冷瘴。有阴有阳。故谚有云。冷瘴必不死。此瘴之轻者也。其脉或寒时微迟。热时弦数。或来六七至。或阳症见阴脉。治法先用感应丸十四粒。姜汤送下。次用陈皮半夏汤三四服。或不换金正气散三四服。重者七八服。方用和解汤三四服或七八服。加浓桂更好。得寒热间断多时。后用截疟丸。酒送截之。或养胃汤。不已。四兽饮。此常法也。
如往来寒热。痰逆呕吐。
头痛及身腰痛如被杖。汗多烦躁。引饮自利。小便赤或如中风者。姜附汤主之。如寒热往来。烦渴手足冷。鼻尖凉。身重舌黑。渴欲饮水。自利呕逆。汗出恶风者。干姜附子汤主之。如上半身热极。下半身冷。腿足寒厥者。沉附汤主之。或送养正丹。黑锡丹。灵砂丹。
如发热手足厥冷烦渴闷乱上吐下泻者。附子理中汤主之。
如发热咽嗌干燥焦烦大渴饮水不止者。冷汤主之。或既济汤理之。渴甚者。夺命散加附子主之。
如发热腹痛。头目昏沉。四肢疼痛。大便自利。小便或涩或利。或呕或咳者。真武汤主之。
如发热恶寒呕不止者。藿香正气散主之。夫瘴病多呕。病因饮食伤脾而得。又炎方之病。气多上逆。
痰与气并而上。故多呕。如因食生冷太过。
呕而恶食。头目昏沉肢体拘急。痰多腹痛者。养胃汤加附子沉香主之。呕甚送来复丹。或治中汤主之。
如呕吐膨胀者。二陈汤送感应丸。
如呕而胸膈不快。胁筋胀满。心腹刺痛。食少多痰。吞酸噎气。及见症不一者。以嘉主散主之。
如寒热往来。恶心呕吐。吞酸噫腐。腹痛痰痞不能食。红丸子主之。
如大便秘者。先服和解汤。自然通利。或秘甚者。用嘉禾散加蜜主之。又有多日不通者。看病势何如。得大便利而后病方得愈。方可用蜜导法。若不甚急。只以治瘴为主。得热瘴不来。大便自然通利矣。
如寒热脐腹刺痛。胁痛烦乱。引饮霍乱。手足厥冷者。冷香汤主之。
如寒多热少。或但寒不热者。其人平日虚弱。七枣汤主之。
如神思昏乱。狂言谵语。不知人事者。轻则养胃汤加附子沉香。重者二陈汤加沉附。若甚者。沉附汤主之。
如脉代者。此病甚不宜代脉。看大便如何。如大便照常。养胃汤加附子主之。
如大便不利。可与正气散或和解散加桂。大便行则代脉去矣。
如发热头痛。小便不利。烦躁饮水。水入即吐者。五苓散主之。若引饮自汗。小便赤涩者。
不得服五苓散。汗出更利小便。必亡阳也。况渗泄之剂。下虚者尤忌之。如四肢厥冷。
头额虚汗。咳逆脉促。其症甚危。三建汤主之。
如症候不一。多所变怪者。和解汤主之。
如瘴止后腰痛脚软者。加减五积散主之。
如瘴止后汗多者。黄 建中汤主之。
如瘴止后食少体倦者。异功散主之。
如瘴止后多痰及食入而心下饱闷者。香砂六君汤。或吞养脾丸。
如瘴止后虚烦不得眠。心胆虚怯。触事易惊者。温胆汤主之。
卷上 辨证
热瘴
其病身发大热。神气沉昏。昼夜如卧炭火中。腰痛脚弱。大渴欲饮冷水。上脘痞闷。神昏妄语。头痛或不痛。或呕逆或不呕逆。小便赤涩或频数。或遗尿。大便或秘或自利。
舌黑面赤目红。或吐血衄血。兼见之症。不能尽述。惟以其单热不寒。谓之热瘴。其热多不间断。
因阳气尽发泄于外而然。谚云。热瘴久不死。此瘴之重者也。治得其道。得生者多。其脉洪弦数。
或来七八至。亦有见阴者。治法先刺之。
南人治热瘴。初起不用药。只挑草子之法。广中之处有人能之。凡有瘴发一二日。卷其上下唇之里。以针刺其血。正中用手捻去紫血。又以楮业擦舌出血。又令病患并足而立。于两足后腕横缝中。青脉刺之。出血如注。乃以青蒿水与服。应手而愈。
若冷瘴与杂病。决不可刺。热瘴之所以刺而得愈者。即太阳伤寒症。邪气在表。当汗之法也。刺出其血。
即是得汗而其效速于得汗。盖人身之上下唇。是阳明胃脉之所经。足后腕。是太阳膀胱脉之所经。
太阳受病三日。而阳明受病。南人之针。可谓暗合。若患热瘴而不即刺。及其三阳传遍。邪气入里。
虽刺而血已凝。非惟无益。或至重伤。又南人针法。别有不可晓者。发瘴过经已入里而将死。刺病人阴jing而愈。窃意其通五脏。刺之或可去内腑之热耳。然少壮者。尚可用此法。苟施于怯弱者。岂不危哉。
按黄帝内经。九针从南方来。刺热论曰。病未见赤色而刺之。是谓治未病。然则南方挑草子之法。不可废也。但南人未知辨赤色之道。愚谓热瘴初起。刺病患两足腕出血。又刺舌下出血。头痛两额角脉胀者与两额角脉上刺之出血。其病势果衰大半。次服不换金正气散。又服和解汤七八服。得间断一日一发。然后截之。若间断作二日一发尤妙。不来之日。服和解汤七八服。和解后热势稍缓。服养胃汤吞截疟丸。酒送。日服六七次。
如未止。服四兽饮。此平常之法也。如变症不一。当与治冷瘴方法。互治之。
如其症未解。或疑有热。亦不宜服发汗及凉药。但取嘉禾散服之。若果蕴热但冷。服无害。
盖嘉禾散治下虚中满。能升降阴阳。正与秋冬作热之地为宜。服二三日则寒热之症自判矣。然后随症调治。自无不效。
如呕逆以养胃汤。来复丹。治中汤。二陈汤。选而用之。
如兀兀欲吐而不吐者。二陈汤主之。
呕而热不退者。藿香正气散主之。
呕而膨胀二陈汤下感应丸。
呕而头痛。来复丹兼如圣饮子。
呕而胸膈不快。下虚中满。嘉禾散主之。
呕而大便秘。嘉禾散加蜜主之。
呕而腹痛。红丸子及乌沉散。
呕而痰逆。头痛身痛。脚痛脚弱。大汗多。烦躁引饮。大便自利。小便赤涩者。姜附汤主之。
吞养正丹。或灵砂散。
如发热烦躁。手足冷。鼻尖凉二症。病患因热大烦躁。多不自知。医者须以手扪其手足与鼻尖。
方知之。身重脚腰痛。舌生黑苔。大渴引饮。自利呕逆。自汗恶风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如大热咽嗌干渴。烦躁不解者。冷香汤主之。
如热大烦渴大作。饮水无度者。既济汤主之。
甚者合夺命散。
如热大神昏。不知人事。妄语遗尿。吐血衄血。舌黑面红。目赤烦渴。脉弦而七八至。以手扪之。额上极热。胸腹热。腰以下不热而冷。虽狂言妄语。病患心蜷卧。叉手扪心。或引衣自盖。
阴症具于隐微之中。况脉只以五六至。为数。为实热。若七至八至是内阳尽出于外之脉。腹内则空虚矣。若误用寒凉。攻外热。其毙也可立而待。急用沉附汤主之。吞黑锡丹。稍缓者。二陈汤合沉附主之。
轻者养胃汤合沉附汤主之。
如热大烦渴闷乱逆泄泻。手足稍微冷者。附子理中汤主之。
如呕逆泄泻。脐腹刺痛。胁肋胀痛。引饮无度。胸膈不利者。冷香汤主之。
如发热腹痛。头目昏沉。四肢疼痛。大便自利。小便或利或涩。或呕或咳。自汗多者。真武汤主之。
如因误攻外热以至四肢厥冷。两足如无。头颅虚汗不止。或时发哕。脉数而促。其危尤甚。急宜收心液。壮真阳。庶可更生。宜服三建汤。
如大便秘。其脉六至。兼弦而有力者。
和解汤主之。甚者用蜜导法。
如夏月冒暑。伏热即发热瘴。烦躁口渴。上吐下泄。心脾不调。 全不具。阴症其脉弦而六七至有力。六和汤主之。
如热大便坚硬。其人平素脾胃壮实。而脉弦数有力者。和解汤加苏叶地骨皮主之。
如发热头疼。或眼睛疼。大便实。其脉举按皆弦数。全无阴症。其人平素宜凉剂者。参苏饮主之。只可一二服。稍和即止。不可过用。须要详认。不可误人。
如已分为间日。脾胃已和。湿冷已去。病退时。脉亦弦数者。养胃汤加柴胡主之。
如已服正气和解温中固下后。热已间断。截疟丸。不住者。十四日外可少与柴平汤。或柴胡散。尤隐不可多服。参苏饮。柴平汤。柴胡散。三方。须细察。病患平素宜凉剂。胃气壮实。
及脉实而无阴症。具于隐微之中者。方可用之。如稍缓。不若和解汤加减守之。免致失手。
如已经七日。发热烦躁。引饮喜冷水。大便不通。小便赤涩。狂言内热。神昏不省者。药令黄汤主之。若因上热未降者。尤宜沉附汤主之。
如无汗发热头痛小便涩。烦渴饮水水入即吐。五苓散主之。不可多服。
如瘴止后。犹狂言神昏者。因心经之阳尚未降于下焦故也。二陈汤加沉附主之。或养胃汤亦加沉附。
如瘴止后。腹痛肠鸣。大便溏而频。平胃散主之。
如瘴止后虚烦不眠。心胆虚怯。触事易惊。或梦不祥或异象。眩惑夜不安寝者。温胆汤主之。无多服。
如瘴止后。精神倦。不喜饮食者。异功散主之。
如瘴止后。腰痛脚痛。加减五积散。
如瘴止后。自汗多者。黄 建中汤主之。多痰体倦。六君子汤。
如瘴止后。易饥易饱者。香砂六君汤。吞以养脾丸。
卷上 辨证
瘴
瘴病初起发热头痛。或呕逆或不呕逆。兼症虽多。惟以其神昏不能言。但噫噫作声。或全不作声。谓之 瘴。此热瘴之甚者。故谚云。 瘴无不死。为不治之症也。但不犯不可服之药。治得其道。千百人亦可起一二人。其脉初起一二日。七八至而弦。热大至三四日。热微神清脉反和平。
如其症。精神清目开如常。能饮食能大小便。热微脉平常。只是全不作声者。此真 瘴极难救。
盖肺气入心则为声音。今瘴毒之热沸其血涌于上。塞于心肺之窍。故不能言。七日后多死。治当散其血。用麦冬汤。调黑神散。亦有得生。如其症目上视。
口噤牙关紧闭昏不知人。遗尿遗屎不能言。以手重拿曲池虎口。颊车人中亦知畏疼。不能出声叫哭。
待热微时稍言一二句。此痰迷心窍也。为哑瘴用青州白丸子二陈合星附汤。或三生饮。元气虚者。
加人参十可活三四。如手足搐搦气逆者。附香散。及养正丹。如因食冷所致者。苏感丸。
如其症。精神不甚昏。能饮食。大小便亦通。热不甚。惟舌本强木不转而不能言者。亦非正 瘴。
乃瘴毒中于心脾二经所致。心之别脉系舌本。脾之别脉连舌下。邪气入其经络亦然。用正舌散。
及全蝎麝香南星茯苓之类治之。
如其症初起或者寒瘴。或者热瘴。能言语。因医者误用发汗。及升药降药而变 者。为不治之症。
虽神气清爽脉息和平。二三日决死。不可用药。
卷上 辨证
不治症
一瘴病初起热大。不语至二三日。热微神清脉和。惟不作声。此真 瘴不治。
一瘴病上吐下泄。精神昏乱。脉微迟无力。二三日决死勿治。
一瘴病因食生冷过多。至四五日作泄。手足冷者。决死勿治。
一瘴病热退时。脉亦七八至。无神者。决死勿治。
一瘴病脉大而散。无胃气者不治。
一瘴病阳症见阴脉。无胃气不治。有胃气者生。
一瘴病误服麻黄发汗药。及柴胡黄芩苦寒药而变 者。决死不治。
一因误服麻黄。而筋惕肉 者死。
一因误服麻黄。而目赤喘急者死。
一因误服麻黄。汗出不止。发寒而哕者死。
一因误服寒凉。自利而手足厥冷。渐及肘膝者死。
一因误服寒凉。而发哕者不治。
一因误服寒凉。狂起乱搏人者不治。
一因胎前染瘴。胎落而变 者不治。
一产后染瘴。脉洪大如竹管。鼓指七至者不治。
卷上 辨证
脉
瘴病之脉。不可不细察。假如其脉沉细而迟。此元气虚寒之脉外症。虽见纯阳。当急用沉附等药。
苟误投以寒剂。其逝即在顷刻。正所谓承气入胃。阴盛乃亡也。在伤寒。阳症见阴脉。为必死之症。
瘴疟为上热下寒。外热内寒之病。阳症见阳脉为真病脉。见有胃气者反为易治。万不失一。
如其脉弦带数。六七至有力而不散大。此元气不虚寒。外症无阴症。具于隐微之中。只宜正气散。和解汤等药。苟误投以姜附亦难收功。正所谓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或间有阴症。见有阳脉。亦不宜例用姜附。且与和解正气。守之若苦寒之药。不可以脉见阳而妄用也。
如其脉洪大无伦。七八至按之鼓指者。或无力者。此元阳气尽泄于外之脉。不可谓之阳脉。
盖脉只以六七至为数为热。若七八至为元气已飞越。而邪气独盛。正不胜邪。故见是脉。以浮而无力为洪。若洪大通筋似指则为元气不固于内。反泄于外。故见是脉。正内经。所谓脉大为虚是也。
鼓指者。更虚于无力。二脉兼见。似内伤火不归经之症。方书谓龙雷之火。其外症决见大热之病。
细察之必有阴症。具于隐微之中。急宜用姜附等大热之药。冷冻饮料之。其效可必。倘误投凉药。祸如反掌。
在他症脉至七八至。为七极八脱。决死之脉。在瘴疟如治以法者。永保无虞。
如脉代而不散者。当问大便如溲。小便调为元气不足。宜参附之剂补之。元气实。代脉去矣。
若数日未更衣。更宜和解正气。使大便利。黑屎去。则代脉去矣。若代而兼散。则为不治之脉。
如脉瘴作时。七八至。温中固下。正气和解后。热退去时。一呼一吸只来二至。在他症为二败必死之脉。在瘴疟为邪气尽退。正气将复之脉。其外症决见浑身冰冷。困倦乏力。惟口中所出之气略温。或大汗如雨。恶寒之极。斯时惟宜调养。内服补脾之药。一日则前症俱退。二三日脉复。四五至矣。
卷上 辨证
日期
瘴病无传经。治得其道。则有减病常期。治失其道。则至其时日而增剧。如瘴初起。轻则自间断正类疟病。治之当一日一发者。十四日愈。或二十一日愈。二日一发者。七日愈。其故何也。
夫瘴多是元气不胜邪。一日一发。元气难复。
其愈迟。二日一发元气易复。其愈速。若三日一发。则与 疟无异。当以治瘴治 之方。斟酌合用。必半年一年方可愈也。其次初发不间断。正气和解后。三日即间断七日可愈。或十日愈。又有重者。直至七日方间断。十四日可愈。如不愈二十一日。才已有二十一日。犹未已者。虽未愈。
谨慎用药。再无变证。若不知治瘴之法。妄用药饵。不问轻重。如重犯发汗凉药。则三日变证。
七日死。有十日变症者。有十四日变症者。有二十一日变症者。若犯石膏大黄。则变症只在顷刻。
总之治失其道。七日内变症极多。十四日变症次之。二十一日内变症又次之。
卷上 辨证
妇人
南方阳浮阴闭。阳恒泄。阴恒固。男子以阳为主。故瘴病者多。女子以阴为主。故病瘴者十中一二。治法与男子同。更加以豁痰调气降气为主。用四七汤。
乌沉散。佐以沉香间服。或加四物。惟胎前产后与男子异。在胎前以正气和解方。加大腹皮。
砂仁杜仲续断。安胎或兼四物。若见阴症。亦照姜附温中镇下方法。胎亦不落。即经所谓有故无殒是也。或不幸而瘴毒深重。热极大。胎多虽保。胎下不变。 不作痉。脉不洪大无伦。鼓指数八七至者。犹可治。设变 或脉七八至。虽参附亦无如之。何矣。在产后染瘴者。当大补气血为主。佐以温中镇下。正气和解。不变 。脉不大。七至八至多有得生者。盖脉大鼓指七八至。
瘴脉之常。本可治。惟产后不见此。其大法不出于前三症中。参论临时斟酌可也。
卷上 辨证
小儿
小儿瘴病。多因乳母不与之避寒暑。啖生冷。飧炙煎。致儿聚痰为患。况小儿较之大人。谓之哑科。以其不能言病情。故难辨别。医者当审谛。闻其声。望其色。察其举止。看其虎口。参以三症。治法斟酌。其轻重而后药之。可也。如热大不寒振。不作声。
以手重拿合谷。不作声。惟手撑动。热微时亦不作声者。此是 瘴。必不可治。如热大面赤。舌黑目赤。唇红欲扯瓯碗频含乳。唇红是肺热欲扯瓯碗频含乳是口大渴。上吐下泄。蜷卧或俯卧。手足指梢冷。是虚欲就实。手足指冷中胃中冷。睡露睛。是脾虚。时时狂叫。或曲腰而啼。是腹痛。虎口脉通三关。当用附子理中汤治之。服至病减方止。如热大面赤。舌黑目赤。唇红频含乳。不吐大便秘小便赤。手足指梢不冷。睡不露睛。仰卧时时狂叫。虎口脉通三关。此无虚寒之症。当用正气和解。参以热疟方法治之。如先寒后热。先热后寒。或间一日发者。或日一发者。此是冷瘴。治当以前。
审病之法用药。庶几可称为幼科之国手。
卷上 辨证
发瘴时调理却病法
众人多发瘴时。必须加意保养。晨兴盥漱后。先服平胃散。或不换金正气散。过一刻啖少粥。巳时早食。申时晚食。夜间服理脾消食丸。药酒少饮不妨。不宜太醉。天气若不常。一日之间。顺其寒燠。
加减衣裳。不食生冷。则脾胃自壮。省食油腻。则胸膈自快。无大忿怒。以伤天和。重节色欲。
以固真气。如此调摄。决保无恙。如秋冬大热。服以降气镇坠药。养正丹。黑锡丹。苏子降气汤。
秘传降气汤。沉香降气汤。选而用之。
卷上 辨证
瘴病中将息法
凡才病瘴时。切须忌口。非惟生冷油腻不可食。尤忌酒肉鱼面之类。饭亦可住。只可食粥。
仍戒荤食。不得已吃白糁。咸豉萝卜。即当发时亦不可食。候发过稍久却食。如不发。日从便吃白粥。
不可太饱。不忌口。则病难已。所食之物。皆助邪气。致便服药不效。若食素粥数日。根据前法服药即效。所谓服药不如。
忌口是也。每日只宜漱口而已。不可洗手面及梳头。但安心坐卧。数日莫动。如此将息。无所不瘥。
卷上 辨证
瘴病后将息法
凡瘴病才住。可记初发几日。根据前日数十分畏谨。大率瘴不发后。三日方可洗手。七日后方可洗面。半月后可略梳头一二次。三月内戒房事。能戒百日尤妙。瘴不发时。仍素粥三日。经五日后方以猪脾熟煮羹。薄吃软饭。十日后略饮些酒。少吃肉羹。但不可食诸般骨汁。若犯之即再发。
如牛羊鸡肉。复忌一月为妙。如不能将息或至再发。又须根据前法服药。前法将息而已。如饥饱劳役。
喜怒不时再发。虽根据前法服药调理。多致延绵半年。方得平复。终不若小心谨慎调理。不再发为妙。
卷上 辨证
灸法
凡冷瘴初起。腰足寒厥。其脉沉细。因失饥寒伤饮食致病者。内服姜附等药。外灸中脘。(从建里上行。在脐上四寸。中脘穴也。)气海。(在脐下一寸五分。宛宛中。气海穴也。)三里(从下廉穴上行一寸。锐肉之端按之肉起手。三里穴也。)三穴。使中气温。下元暖。则病无不愈。若无前症。其人平日不甚虚弱。及病始发者。未可便灸。如瘴病既久。气血已虚。服药不效者。宜灸膏肓。(从魄之下行第四椎五椎上。此穴居中。去脊各三寸半。正坐曲脊。取之膏肓穴也。)
或大椎。(一椎之上。大椎穴也。)及第五椎(五椎下神道穴也。)二穴。随年壮尤妙。及足三里。则久瘴自痊。热瘴忌灸。
卷上 辨证
瘴后变症
瘴后调摄。较之他病。其难百倍。善养生者。于饮食起居之际。兢兢业业。无一毫差忒。谨慎百日。待脾胃元气复常。方可免变症之患。若瘴后懈怠。起居不时。恣意饮食与夫沽酒市脯。色气无忌。当此脾胃之元气未复。不能消化。岂不积而作痢。聚而作痰。浮而作肿乎。此难以立方施治。盖谓瘴后元气常虚。是无根本。将何以当病耶。今摄数方法于后。以备审用。当其临时可权衡虚实而补泻之。
卷上 辨证
痢
下痢之因。由元气脾胃衰弱。饮食不节。积而不化。遂致湿热伤于气分则白。伤于血分则赤。
气血俱伤则赤白相杂。其青黄黑色者。由湿热兼伤各脏。故见各经之色也。脉沉小流连有胃气者生。
洪大而数者死。身凉脉静者生。身热脉大者死。
治法。初起腹痛里急。后重而痢者。当审元气何如。元气未虚者。先服苏感丸以下之。去其积滞。
更兼有实热者。量用木香槟榔丸下之。盖谓无积不成痢。故先宜荡涤以去其积。若兼伏暑。以香茹饮送下。小便不利。五苓散送之。次用消导和气行血药。后服香连丸。或变乱丸。久不止。断下汤。真人养脏饮。斟酌选用。若元气虚弱者。不可更行荡涤。先用六君子汤。随所伤物加药。送保和丸。如伤米食。加谷芽神曲。谷食伤加麦芽神曲。肉食伤加山楂神曲。酒食伤加干葛神曲。兼呕吐加砂仁藿香。次用香连丸及四神丸。如渴甚。用七味白术散送之。如元气下陷。用补中益气汤送下。若兼脾胃虚寒。用理中汤。又有噤口者。卫生方云。噤口乃下痢不纳饮食是也。医者但知危笃。而乃畏缩不究其所致之由。故多不救。良可悲哉。易简方谓宜四柱汤理中汤茯苓散加肉蔻木香。或咽震灵丹等药。何乃王德肤知其一未知其二耶。盖古方有清心莲子饮及压毒药者。有用生胃进食药。岂可执一物以治之耶。
如诊视而知其脾胃脉不弱。问知其心烦头痛。手足温热。未尝多服凉药。此乃毒瓦斯上冲心肺。所以呕而不食。宜用败毒散。每服四钱。陈仓米百粒姜枣煎服。又一方石莲子捶碎去壳留心。研为细末。用陈仓米饮调下。若其脉微弱或心腹虚膨。或手足厥冷。
初病不呕。因服粟壳乌梅及诸苦涩凉剂。或饮草药过多。早晨未食先呕。不思饮食。此乃脾胃虚弱。
却可信简易方之言。又有一方犹为简易。用山药一味。 小豆大。一半银石器内炒熟。一半生用。
同为末。米饮调下。甚有奇效。又尝观前辈痈疽方。治呕逆不食者。亦有一说。毒瓦斯攻心者。以乳香绿豆粉作内托散服之。脾气虚弱者。嘉禾散山药丸治之。胸中当存活法。裁其方法。为噤口痢。
用何患不收功于危笃耶。大都瘴后痢疾。极难施治。如前数药。虽是良剂。特准绳耳。至于临时变通。
在医者尽望闻问切之功。极精巧以别其虚实寒热。然后施治。庶可为人之司命。
卷上 辨证
肿胀
肿胀之因。盖为脾胃元气虚损。又不能调摄饮食。起居失时。复伤脾肺肾三经。俱能作肿。伤脾而肿者。即经所谓诸湿肿满。皆属脾土是也。伤肺而肿者。即经言饮食入于胃。
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令肺伤。不能通调水道。下输膀胱。使小便不利。 溢作肿是也。伤肾而肿者。肾属水。以肾气虚寒不能摄气。以致 溢反以浸溃乎上。
于是三焦停滞。经络壅塞。渗于皮肤。注于肌肉。而为肿也。
脉浮大者生。沉细者死。脐突缺盆平。手足心肿起无纹。满肚青筋。腰肿阴肿无缝者。俱不治。
治法伤于脾者。宜实脾利水快气。嘉禾散、乌沉散、五加散、实脾散、五苓散、五皮散、平胃散、胃苓散、流气饮斟酌详用。切不可用樟柳芫花黑牵大戟甘遂下水之剂。伤于肺者。补中益气汤加减用之。肾水虚寒者。附子理中汤香砂六君汤加姜附煎送金匮肾气丸。以上诸方。肿荃蹄变通之妙。
尤在医者随时取用。
卷上 辨证
痰
瘴疟之作。多由痰滞而成。故其痊后稍不调摄。痰症即作。然痰之变症。非止一端。为嗤。为咳。
为呕逆。为麻木。为痞膈。及为异病之最重者。又为卒暴痰厥眩晕等症。
若痰厥僵仆。不知人事。脉浮而迟者生。数而急疾者死。目开眼合手撒遗尿吐沫喉如鼾睡发直摇头汗缀如珠皆不治之症。治法痰厥者。三生饮合夺命散。元气不虚者。吹鼻药、三生饮、星附汤、星香散及导痰汤选用。其他痰症以二陈汤为主。随症施治。不可执一也。
卷上 辨证
治湿要诀
湿有内外之殊。外感则入经络而流关节。内伤则由脏腑而归脾肾。湿为土气。土居水火之中。水阴而火阳。阴阳交感。水火相蒸则生湿气。火盛则湿化为热。水盛则湿化为饮。湿热者治以辛凉。湿寒者治以辛温。(入腑脏者行其水道入经络者开其汗孔)
卷上 辨药
升药
南方之地。其气不正。阴常盛。春夏多寒。阳恒泄。秋冬多热。阳外而阴内。阳浮而阴闭。
故人得病多内寒外热。下寒上热。医者不察。概用升阳发表等药。致病者痰滞神昏。而不知人。
服多者气逆。哕而汗出即逝。盖瘴病之作。秋冬为多。人之阳气。春升夏浮。秋降冬藏。秋冬热。
是行夏浮之令。而秋冬之令不行。阳气之不降也明矣。阳气不降。则中下二焦空虚而寒。大法升降浮沉则顺之。寒热温凉则逆之。知此者急使阳气下降。及温中之不暇。而况敢用升浮凉药以犯逆时之戒乎。凡升阳之药。味辛性凉。味辛便能散真气。性凉非脾胃虚寒所宜。因其升。
故心肺之阳不降。所以神愈昏不知人。因其散气。故中气愈虚。不能运痰。所以痰滞。因其性凉。
脾胃愈寒。所以发哕。因其发汗。故汗一出翻然作冷。上焦几微之间。气随汗而出。所以即逝。
议论至此。治瘴者。岂可以升阳风药而妄用之哉。所谓升阳风药者。如升麻。防风。荆芥。羌活。独活。
前胡。薄荷。天麻。蔓荆。葛根。细辛。白芷。川芎。紫苏之属是也。余观今之医瘴者。不识其端。
妄以头痛发热。身痛口渴。为时行寒疫。用败毒散及升阳散火汤二三服。则痰滞不语。目瞪口噤。
元气素实者。热退时此症亦退而苏。热来时其症复来。此时急宜温中利痰。用治瘴正法。多有得生者。
若元气虚。服三四服即变 瘴。七日外竟成大梦。又有一等元气极实者。服前药亦不痰滞。亦不变 。
止是热不退。直至十四日内热微时。方作哕而逝。此等变症不惟败毒散火汤。虽参苏饮变症亦如此。
卷上 辨药
降药
经曰。重阴必阳。重阳必阴。瘴病之作。天气热而人身亦热。上多燥渴。心胸烦热。是重阳也。
而鼻尖凉。腰足冷痛。是阴寓于其中也。又寒极生热。热极生寒。故瘴之始作也。必大热。及其病退也。身无尺寸之肤下如冰冷。医者不知此理。见其发热烦躁舌黑面红目赤脉数便以为大热之症。
用苦寒降药。如黄芩黄连栀子黄柏知母之属。愈投愈剧。连服数剂。则上热未降。中寒作。或变。或痰滞。或发哕。或手足梢冷厥而泄。诸症一起。百无一生。又有甚者。见其烦躁引饮。而用白虎汤石膏汤见其舌。黑大便秘小便赤。而用大柴胡汤承气汤。此药下咽或即发狂而毙。或即痰滞而卒。顷刻危亡。是知瘴病未必遽能危人。医危之也。苦寒降药。如天花粉木通滑石车前子元参连翘元明粉生地黄之类。亦不可轻用。医者审之。庶不误人。
卷上 辨药
平胃
或曰。瘴病因于脾胃虚寒。外感乖戾之气而成。而治法必先正气和解。所用正气散养胃汤不换金和解散诸方。俱有平胃散在内。盖平胃散古人用以治脾胃敦阜。有削平之义。故曰平胃。
非补脾胃药。何又用之。况瘴病脉弦。脉弦而服平胃散。又犯东垣虚虚之戒何也。予曰发瘴之地。
其地多山。其土卑薄。方其晴明。天气热蒸。地下生水。及其阴雨。地下多湿。人生其间。常履于湿土之上。经曰谷气通于脾。湿伤脾内。故脾胃之虚。多由阳气浮于上。阴湿之气伤于下而然。
非若内伤之主于饮食劳倦也。用平胃以去脾湿。胡为不可。中有苍术之燥湿。不闭腠理。使汗易出。
陈皮之消痰下气。川朴温中下气理痰消食。甘草之调中气。益脾胃。故李待制选。以为治瘴要药也。
若谓脉弦在内伤。谓肝木克脾土。宜补脾抑肝。不宜去湿。故犯虚虚之戒。不知瘴病脉弦。是疟脉自弦之弦。
为邪在半表半里。因湿生痰而作。故不禁平胃。正欲其温中去湿也。
卷上 辨药
麻黄
卫生方云。麻黄生于中牟。有麻黄之地。冬雪不积。盖麻黄能泄外阳故也。今南方无霜雪。皆如麻黄之地。阳气恒泄。即此可知。人居其间。不劳麻黄而自汗。有病则不宜轻发汗。轻用麻黄。
此理甚明。前辈诗云。四时恒是夏。一雨便成秋。读此一联。不惟知南方天气。亦可触类而知。
夫人之病也。假如病者多热。才经一汗。便翻然为冷。是岂宜轻发汗耶。如五积散。通关散。金沸草散。九宝饮。小续命汤。十神汤。香苏散。俱有麻黄。虽有主对。亦不可服。若麻黄汤。青龙汤。南方尤不可遽用也。今人例以麻黄为发散药。殊不知其力只能驱我之内阳。以劫外寒也。古今方书用肺经咳嗽。以肺之性恶寒。肺为娇脏。易于感寒。乃宜用之。
仲景治足太阳伤寒。以太阳在表。非汗不解。及治少阴经伤寒。发热脉沉。盖少阴当无热恶寒反发热者。邪在表也。故以温剂佐之。发中有补。皆所当用也。除此三经。方书已自少用。况南方不寒之地。瘴气交重。瘴病岂尽因感寒耶。不因感寒。不用麻黄。又何不可。南史记范云欲赴梁武帝九锡之命。忽尔伤寒。召医徐文伯治之。恐不得与庆事。实告之曰。欲即愈。当先期取汗。
但不免妄泄元阳。恐二年后不复起矣。云曰朝闻夕可。况二年乎。文伯烧地布席。置云于上。得汗而解。云大喜。文伯曰。不足喜也。后二年果应。夫发汗先期。尚促寿限。况不当汗而汗乎。
又尝见有染瘴者。上热下寒。腰足寒痛。自谓五积散症也。遂倍加麻黄。多衣覆汗。竟成重症。
虽服真武汤。亦莫能救。并赘于此。为妄用药者之戒。大凡瘴病误用麻黄。服后哑者。七日内死。
或筋惕肉 者。十四日内死。或目赤上气喘促者。十四日内死。若汗出不止。脉细如无悸动。寒战发哕者。实时死。余常目击。可不慎哉。
卷上 辨药
柴胡
卫生方云。夫人身本地水火风。四大假合。阴阳和会。上焦属火为阳。下焦属水为阴。遇有寒热。见上热下寒之疾。不能升降既济之。而反用药。实实虚虚。则水火解散。而人身坏矣。尝谓见柳司教彭亮一曰。染瘴身热心烦。自以为实热乘渴。以冷水吞黄连黄芩丸。又取冷水以渍胸膈。
至日晡小便渐多。更服黄芩汤小柴胡汤。是夜连进数服。小便愈数。次日早。热渐才退。而即逝。可畏哉。夫下元为人身根本。根本既虚。身乎何有。小柴胡汤。今人但知为可用退热。抑知其所以用乎。夫仲景制方惟用之以治足少阳胆经伤寒。盖胆无出入道路。柴胡乃本经药。邪在半表半里。
非柴胡黄芩之苦。能发传经之热则不可。佐以半夏之辛。以散除烦呕。复用人参甘草之甘。以缓中和之气。又且存攻守之意也。
倘不择其可而概用之。鲜有不蹈彭司教之辙者。大凡瘴病误用柴胡汤后。愈增烦渴。舌愈黑。身沉重。自利频频。手稍冷。渐渐厥者。二三日决死。或发哕者。七日内死。或痰逆而哑者。七日死。
俱所目击者。或曰。若然柴胡断不可用与。余曰。柴胡能治邪气在半表。非不可用也。但必须其症一定。不可已。方可用之。亦不可遽用。其性极寒。必须先温中。固下正气后。及十四日后。
其病退时。脉亦弦数。外症的系实热。方可用之。亦当与正气平胃养胃兼用可也。或李待制柴胡散。
尤为稳当。
卷上 辨药
槟榔
岭表之俗。多食槟榔。盖谓瘴疟之作。率由饮食过度。气痞痰结。而槟榔最能下气。消食去痰。
故土人狃于近利。而暗于远害。此谓北人之饮酥酪塞北地寒。食酥酪肤理缜密。一旦病疫。当汗则寒塞而汗不得出。南方地热。食槟榔不得。槟榔味辛。
能下泄元气。大泄胸中至高之气。久食槟榔。脏气疏泄。一旦病瘴。元气已自虚羸。故不能堪。
所以南方多体瘠色黄。夫岂全是气候所致。盖亦槟榔为患。殆不思耳。
卷上 辨药
附子
卫生方云。重阳必阴。重阴必阳。寒热之变。物极则反。今瘴病或始寒战而终大热。或连日极热而后作寒。正谓此也。第伤寒以不饮水为内寒。瘴则内寒者也。亦饮水甚。则欲坐水中取水。
以渍其心。胸盖炎方受病。气专炎上。心肺焦熬。华盖干涸。所以多渴。若其脉浮而虚。按之无力。又或病潮时。脉洪数。病不潮时。脉微弱。其症则心烦躁。额上极热。面色多赤。舌多黑。
头或痛或不痛。小便或频或赤。大便或泄。腰腿沉重。两足不热。其有寒厥或疼。误服凉药。则渴转甚。燥转急。治此者。当引上焦热气。降于下焦。正宜用大附子。及灸丹田气海足三里等穴。
使下元暖。阴阳交泰。而病自和解矣。或曰口渴心烦。面赤舌黑。小便赤。脉数。明是热症。而子谓治此病者。宜用大附子。附子乃大热药也。以之治大热之病。是以火济火。甚骇耳目。吾子其有说以通之乎。余曰方书有云。凡间之火得木则炎。得水则伏。其疾之小者似之。故立方有正治。
龙雷之火。得木则燔。得水则炎。日出则灭。其疾之大者似之。故立方有从治。复佐以热因寒用之。
寒因热用之之理。今人染瘴。或哑而不能言。或热而精神昏乱。如卧炭火之中。去死一间。不谓之火病可乎。所以立从治之方。有姜附汤。干姜附子汤。沉附汤。附子冷汤。附子理中汤。真武汤。
冷香汤。七枣汤。极重三建汤。虽各有主对。俱系温剂。合冷服之。或佐以凉药。乃寒因热用也。
或曰以热治之之法。既闻命矣。而三建汤用川乌附子天雄乃一物也。何以别之。
余曰以春月采小者。为川乌。主除寒湿去痰。冬月采大而有小子附于旁者。为附子。主回阳反本。
补下焦之阳虚。大而旁无小子者。为天雄。取之雄不孕子之意。其力全无分散。补上焦之阳虚。
以三物同一本出于建平。故名曰三建。瘴虚因医者误用凉药。以致四肢厥冷。头额虚汗。发哕。脉数而促。症甚急。用之能收心液。能止真阳。多有得生者。
卷上 辨药
常山
瘴与疟。似同而实异。故瘴之轻者。全类疟疾。医者不知治瘴之法。例用常山白砒及草果。
涌吐其痰。致元气实者。荏苒难安。元气弱者。即加肿胀。多致不起。深可太息。盖瘴疾因阳气不降又吐之。则不降之阳气愈升。中气愈虚。其不危者几希。故白砒草果毫不可用。若常山犹有用处。其力能去皮肤毛孔中之瘴气。寒热所感。邪气多在荣卫及肉之间。欲除根本。非常山不可。然常山多能吐。人须制之使不吐。方可用。七宝饮冷服之。不吐截疟丸。日服六七次。酒送之。亦不吐。屡验之药也。当知此药乃末后之兵。方其瘴之始发。必先正气和解。温中镇下。固守乎病患元元之气。兵法所谓避其来锐是也。及其热之间断也。明见其作息有时。一日一作。只有五六时即退。
或间一日一作。审知其脾胃已和。下焦湿冷已去。元气渐而平复。邪热渐微渐短。即用七宝饮截疟丸。则应手而愈。兵法所谓击其惰归者。是也。苟不明此理。当其病热正盛。而用常山。则非徒无益。而正气愈损矣。
卷上 辨药
黄白术肉桂
瘴疾之作。率由暑热。所以腠理不密。多自汗。医者因其自汗。以治疟之法治之。用参 归术之剂补之。服后愈觉烦闷难安。神识昏迷不知。天热气蒸。得雨方解。瘴病热蒸。烦汗方除。白术止汗。黄 止汗。密腠理。汗不得出。热蒸无由得解。更作烦闷神昏。故白术黄 亦不宜遽用。或曰白术黄 。其性敛汗。为不可用。而肉桂亦非汗药。何又用之。余曰肉桂固能止汗。本草有曰主温中。又曰本乎地者。亲下。补肾用肉桂。故其性亦能引上焦之阳气。下达肾经。故可用。或曰子言。天气热蒸。得雨方解。瘴病热蒸。得汗方除。
今病者自汗。宜其瘴之愈也。何又不除。余曰此自汗略得舒片时之热闷耳。若欲其愈。必也温中固下。
正气和解。使阴升阳降。荣卫和调。邪无容地。自然大汗如雨。自头至足。无处不出。大汗后浑身冰冷。惟口中所出之气略温。此等证候不见。瘴热不复来矣。此时惟当慎其调摄。得百日。元气可复常耳。
卷上 辨药
酒
本草载。三人晨同行触雾。空腹者死。食粥者病。惟饮酒者。独不病。南方天气。清晨多雾而寒。故人相勉以饮酒。谓其可以御寒辟瘴。殆不知乃发瘴之源也。盖南方暑湿。饮酒则多中暑湿毒。兼瘴疟之作。率由上膈痰饮。而酒尤能聚痰。岭外谚云。
莫饮卯时酒。莫饱申时饭。此诚摄生之要也。然忌夕食者。人虽易晓。戒卯时酒者。人以为疑。盖南方气候不常。虽盛夏阴雨必寒。虽隆冬日出必暖。一日之间。寒燠屡变。要之昼多燠。夜多寒。
饮酒过度。固非所宜。而卯酒尤甚。方其朝寒而饮。遇暴热。则必聚痰以为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