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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书》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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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韋丹任洪州,值毛鶴叛,造蒺藜棒一千具,並於棒頭以鐵釘釘之,如蝟毛,車夫及防援官健各持一具。其棒疾成易具,用亦與刀劍不殊。

  有洪州江西廉使問馬祖云:「弟子喫酒肉即是,不喫即是?」師云:「若喫是中丞祿,不喫是中丞福。」

  御史中丞,長慶中,行李導從[155],不過半坊,後遠至兩坊,謂之「籠街喝道」。及李虞仲與溫造相爭,始勅下:應合導從官行李傳呼,不得過三百步。

  崔羣在翰苑,為憲皇獎遇最深。有宣云:「今後學士進狀,並取崔羣連署,方得進來。」

  武翊皇以三頭冠絕一代,後惑婢薛荔,苦其冢婦盧氏,雖李紳以同年為護,而眾論不容,終至流竄。解頭、狀頭、宏詞勅頭[156],是謂「三頭」。

  張不疑登科後,江西、(李疑。)東川、(李回。)淮南(李融。)交辟,而不疑就淮南之命。到府未幾卒,卒時有怪。在《靈怪集》。

  裴紳始名誕,日者告曰:「君名紳,即伸矣。」果如其言。

  蜀中傳張儀築成都城,依龜行路築之。李德裕鎮西川,聞龜殼猶在軍資庫,判官于文遇言:「比常在庫中。元和初,節度使高崇文命工人截為腰帶胯具。」

  開元十九年冬,駕東巡至陝,以廳為殿,郭門皆屬城門局。薛王車半夜發[157],及郭,西門不開,掌門者云:「鑰匙進內。」家僕不之信,乃壞鎖徹關而入。比明日,有司以聞,上以金吾警夜不謹,將軍段崇簡授代州督,壞鎖奴杖殺之。

  近俗以權臣所居坊呼之:安邑,李吉甫也;靖安,李宗閔也;驛坊,韋澳也;樂和,李景讓也;靖恭、修行,二楊也;皆倣此。

  省中語曰:「後行祠、屯,不博中行都、門;中行刑、戶,不博前行駕、庫矣。」

  西市胡人貴蚌珠而賤蛇珠。蛇珠者,蛇所吐爾,唯胡人辨之。

  薛偉化魚,魂遊爾。唯李徵化虎,身為之。吁,可悲也!婦女化蛇,然亦有之。

  王彥威鎮汴之二年[158],夏旱。時袁王傅李玘過汴,因宴,王以旱為言。李醉曰:「可求蛇醫四頭,十石瓮二,每瓮以水浮二蛇醫,覆以木蓋,密泥之,分置於鬧處[159]。瓮前設香席,選小兒十歲已下十餘,令執小青竹,晝夜更互擊其瓮,不得少輟。」王如其言試之,一日兩度雨,大注數百里。舊說,龍與蛇師為親家。咸平中,今祕書楊監(億)任正言,知處州,上祈雨法,亦此類也。

  石甕寺者,在驪山半腹石甕谷中。有泉激而似甕形,因是名谷,以谷名寺。

  開元十四年,御史大夫程行諶卒,贈尚書右丞相。時中書令張說新兼右丞相,論者以為世傳此闕非穩,故有斯贈以當之。

  永貞二年三月,彩虹入潤州大將張子良宅。初入漿瓮,水盡,入井飲之。後子良擒李錡,拜金吾,尋歷方鎮。

  伊闕縣前大溪,每僚佐有入臺者,即先漲小灘。奇章公為尉,忽報灘出,邑宰列筵觀之。老吏曰:「此必分司御史爾。若是西臺,當有鸂鶒雙立於上,即是西臺。」牛公舉杯自祝,俄有鸂鶒飛下。不旬日,有西臺之拜。

  李德裕少時,有人倫鑒者謂曰:「公主忌白馬。」凡親戚之間,皆不畜之。至崖州之命,則白敏中在中書,以公議排之,馬植按淮南獄。

  潘孟陽,炎之子也。其母劉夫人,晏之女[160]。初為戶部侍郎,夫人憂曰:「以爾人才,而在丞郎之位,吾懼禍之必至也。」戶部解喻再三,乃曰:「不然,試會爾列,吾觀之。」因遍招深熟者。客至,夫人視之,喜曰:「皆爾儔也,不足憂矣。向末坐慘綠少年,何人也?」曰:「補闕杜黃裳。」夫人曰:「此人全別,必是有名卿相。」

  中土人尚札翰,多為院體者。貞元年中,翰林學士吳通微常攻行草,然體近吏。故院中胥吏多所倣傚,其書大行於世,故遺法迄今不泯,其鄙拙則又甚矣。

  李紓侍郎嘗放舉人,命筆吏勒書紙榜,未及填名[161],首書貢院字,吏得疾暴卒。禮部令吏王昶者,亦善書,李侍郎召令終其事。適值昶被酒已醉,昏夜之中,半酣揮染,筆不加墨。迨明懸榜,方始覺寤[162],修改不及。粲然一榜之中,字有兩體,濃澹相閒,返致其妍。自後書榜,因模法之,遂為故事。今因用氈墨澹書[163],亦奇麗耳。

  福昌宮,隋置,開元末重修。其中什物畢備,駕幸供頓,以百餘瓮貯水。駕將起,所宿內人盡傾出水,以空瓮兩兩相比,數人共推一瓮,初且搖之,然後齊呼扣擊,謂之「鬭瓮」,以為笑樂。又宮人濃注口,以口印幕竿上。發後,好事者乃斂唇正口印而取之。

  開元初,鹿苑寺僧法蘭者,多言微旨,往往有效。縣令劉昌源送客,詣其房。蘭曰:「長官留下腰帶,麻鞋著。」未幾,劉丁內艱。

  大和中,人指楊虞卿宅南亭子為行中書,蓋朋黨聚議於此爾。

  丞郎已上詞頭,下至兩省闕下吏,謂之「大除改」。今南人之諺,謂小末之事,曰:「你大除改也。」

  程執恭在易定,野中蟻樓,高三尺餘。

  長安市里風俗,每至元日已後,遞飲食相邀,號為「傳座」矣[164]。

  李詹,大中七年崔瑤下進士,與狄慎思皆好為酷。以灰水飲驢,蕩其腸胃,然後圍之以火,翻以酒調五味飲之。未幾,與膳夫皆暴卒,慎思亦然。

  志閑和尚,館陶人,早參臨濟,晚住灌溪。乾寧二年夏,忽問侍者曰:「坐死者誰?」曰:「僧伽。」「立死者誰?」曰:「僧會。」乃行七步,垂手而逝。後鄧隱峯倒立而化。

  波斯舶船多養鴿,鴿飛千里,輒放一隻至家,以為平安信。

  劉軻為僧時,因葬遺骸,乃夢一書生來謝,持三雞子勸食之,軻嚼一而吞二者。後乃精儒學,策名。任史官時,韓愈欲為一文贊焉,而會愈貶,文乃不就。

  孟宁,長慶三年王起放及第,至中書,為時相所退。其年,太和公主和戎。至會昌三年,起至左揆,再知貢。宁以龍鍾就試而成名。是歲,石雄入塞,公主自西蕃還京。

  咸通末,鄭渾之為蘇州督郵,譚銖為鹺院官,鍾福為院巡[165],俱廣文。時湖州牧李超、趙蒙相次,俱狀元。二郡境土相接,時為語曰:「湖接兩頭,蘇聯三尾。」

  國初進士,尚質有餘而文不足。至於名以定體,若紀子劫仞支千尋常無求吳楚江潮閻梅之類,頗肖俳優,反謂其姓氏,亦黑臂黑肩之餘。近代則文有餘而質不足矣。

  范陽盧氏,自興元元年癸亥至乾符二年乙未,凡九十二年[166],登進士者一百十六人,而字皆連於子。然世稱盧家不出座主,唯景雲二年[167],盧逸以考功員外郎知舉,後莫有之。韋保衡頗訝之。咸通十三年,韋在相時,盧莊為閣長,決付春闈,莊七月卒。及盧攜在中書,深恥之。廣明元年,乃追陝州盧渥入典貢帖經。後巢賊犯闕,天子幸蜀,韋昭度於蜀代之矣[168]。

  高燕公在秦州,岐陽節度使杜邠公遞囚於界,燕公牒轉云[169]:「當州縣名成紀,郡列隴西,是皇家得姓之邦,非鳳翔流囚之所。」邠公移書謝之,自是燕公聲價始振。

  開元中,有師夜光,善視鬼,唯不見張果。蘇粹員外頗達禪理,自號「本禪和」。

  崔羣,是貞元八年陸贄門生。羣,元和十年典貢,放三十人,而黜陸簡禮。時羣夫人李氏謂之曰:「君子弟成長,合置莊園乎?」對曰:「今年已置三十所矣。」夫人曰:「陸氏門生知禮部[170],陸氏子無一得事者,是陸氏一莊荒矣。」羣無以對。

  韓藩端公自宣幕退居鍾山[171],因服附子、硫黃過數,九竅百毛穴皆出血,唯存皮骨。小斂莫及,但以血褥舉骨就棺而已。吁,可駭也!

  僖皇朝,左拾遺孟昭圖在蜀,上疏極諫,為田令孜之所矯詔,沉蜀江。裴相徹有詩弔之曰:「一章何罪死何名,投水唯君與屈平。從此蜀江煙月夜,杜鵑應作兩般聲。」

  貞元初,度支使杜佑讓錢穀之務,引李巽自代。先是度支以制用惜費,漸權百司之職,廣署吏員,繁而難理。佑奏營繕歸之將作,木炭歸之司農,染練歸之少府。綱條頗整,公議多之。

  襄陽龐蘊居士將入滅,州牧于公頔問疾次。居士謂之曰:「但願空諸所有,慎勿實諸所無。好住世間,皆如影響。」言訖,枕公膝而化。

  楊盈川,顯慶五年待制弘文館,時年方十一。上元三年制舉,始補校書郎。尤最深於宣夜之學,故作《老人星賦》,尤佳。

  會昌葬端陵,蔡京自監察攝左拾遺行事。京自云:「御史府有大夫、中丞、雜事者,總臺綱也。侍御史有外彈[172]、四推、太倉、左藏庫、左右巡,皆負重事也。況不常備,有兼領者。監察御史有祠祭使[173]、館驛使,與六察已八矣。分務東都臺,又常一二巡囚,監決案覆,四海九州之不法事皆監察。況不常備,亦有兼領事者。」故御史不聞攝他官,攝他官自端陵始也。

  崔佑甫相國,天寶十五載任中書舍人。時安祿山犯闕,軍亂不顧家財,惟負私廟神主奔遁。皆事親之高節也。

  天寶末,韋斌謫守蘄春。時李泌以處士放逐於彼,中夜同宴,屢聞鴞音,韋流涕而歎。泌曰:「此鳥之聲,人以為惡,以好音聽之,則無足悲矣。請飲酒,不聞鴞音者,浮以大白。」坐客皆同其聲[174],終夕不厭。

  聖曆二年,勅二十四司各置印。

  貞觀中,尚藥奏求杜若,勅下度支。有省郎以謝朓詩云「芳州生杜若[175]」,乃委坊州貢之。本州曹官判云:「坊州不出杜若,應由讀謝朓詩誤。郎官作如此判事,豈不畏二十八宿笑人邪?」太宗聞之大笑,改授雍州司法。

  李適之入仕,不歷丞簿,便為別駕;不歷兩畿官,便為京兆尹;不歷御史及中丞[176],便為大夫;不歷兩省給舍,便為宰相;不歷刺史,便為節度使。然不得其死。

  天寶七載,以給事中楊釗充九成宮使[177],凡宮使自此始也。

  五坊使者,鵰、鶻、鷹、鷂、狗,謂之五坊使。

  大曆十四年六月,勅御史中丞董晉、中書舍人薛播、給事中劉迺宜充三司使,仍取右金吾將軍廳一所充使院,并西朝堂置幕屋收詞訟。至建中二年十一月停,後不常置。有大獄,即命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卿充,謂之大三司使。次又以刑部員外郎、御史、大理寺官為之,以決疑獄,謂之小三司使。皆事畢日罷。

  春明門外當路墓前有堠,題云:「漢太子太傅蕭望之墓。」有達官見而怪之曰:「春明門題額趁方,從加『之』字。只如此堠,幸直行書,止但合題『蕭望墓』,何必加『之』字?」

  魏伶為西市丞,養一赤嘴鳥,每於人眾中乞錢。人取一文,而銜以送伶處,日收數百,時人號為「魏丞鳥」。

  會昌末,頗好神仙。有道士趙歸真,出入禁中,自言數百歲,上敬之如神。與道士劉玄靜,力排釋氏。武宗既惑其說,終行沙汰之事。及宣宗即位,流歸真於南海,戮玄靜於市。

  白傅,大中末曾有諫官上疏請諡,上曰:「何不取《醉吟先生墓表》看?」卒不賜諡。從父弟敏中在相位,奏立神道碑,文即李義山之詞也。

  李揆,乾元中為禮部侍郎。嘗一日,堂前見一蝦蟆俯於地,高數尺,以巨缶覆之。明日啟之,亡矣。數日後入相也。

  殷僧辨、周僧達,與牛相公同母異父兄弟也。

  李太尉之在崖州也,郡有北亭子,謂之「望闕亭」。太尉每登臨,未嘗不北睇悲咽。有詩曰:「獨上江亭望帝京,鳥飛猶是半年程。青山也恐人歸去,百匝千遭繞郡城。」今傳太尉崖州之詩,皆仇家所作,只此一首親作也。昔崖州,今瓊州是也。

  武德中,天下始作《秦王破陣樂曲》,以歌舞文皇之功業。貞觀初,文皇重製《破陣樂圖》,詔魏徵、虞世南等為詞,因名《七德舞》。自龍朔已後,詔郊廟享宴,必先奏之。

  大中四年冬,令狐綯自戶部侍郎加兵部入相。宰執同列白敏中、崔龜從、鉉以綯新加兵部,至其月十八日南省上事。故事,送上必先集少府監。是日,諸相以敏中、龜從曾為太常博士,遂改集賢院。因命柳公權記之,龜從為詞。

  杜悰目為禿角犀[178]。悰凡涖藩鎮,不省刑獄。在西川日,以推囚案牘不斷,而將裹漆器歸京,人於劍門拾得[179]。

  弄參軍者,天寶末,蕃將阿布思伏法,其妻配掖庭,善為優,因隸樂工,遂令為此戲。

  元魯山,山居阻水,食絕而終。

  稷山驛吏王全,作吏五十六年,人稱有道術。往來多贈篇什,故李義山贈詩云「過客不勞詢甲子,唯書亥字與時人」也。

  鄭顥嘗夢中得句,云:「石門霧露白,玉殿莓苔青。」續成長韻。此一聯《杜甫集》中詩。

  羅隱、鄴、虬,共在場屋,謂之「三羅」。

  韓建在華下,成汭在荊門,(舊姓郭。)皆有理聲,朝廷謂之「北韓南郭」。

  杜邠公飲食洪博,既飽即寢。人有諫非攝生之理,公曰:「君不見布袋盛米,放倒即慢。」

  道吾和尚上堂,戴蓮花笠,披襴執簡,擊鼓吹笛,口稱「魯三郎」矣。

  永寧李相蔚在淮海,暇日攜酒樂,訪節判韋公昭度,公不在。及奔歸,未中途,已聞相國舉酒縱樂。公曰:「是無我也。」乃回騎出館,相國命從事連往留截,仍移席於戟門以候。及迴,相國舞《楊柳枝》引公入,以代負荊。

  大和七年八月勅:每年試帖經官,以國子監學官充,禮部不得別更奏請。其弘文、崇文兩館生、齋郎,並依令式試經畢,仍差都省郎官兩人覆試。

  驪山華清宮,毀廢已久,今所存者唯繚垣耳。天寶所植松柏,遍滿巖谷,望之鬱然,雖屢經兵寇,而不被斫伐。朝元閣在山嶺之上,基最為嶄絕,柱礎尚有存者。山腹即長生殿,殿東西盤石道,自山麓而上,道側有飲酒亭子[180]。明皇吹笛樓、宮人走馬樓,故基猶存。繚垣之內,湯泉凡八九所。有御湯[181],周環數丈,悉砌以白石,瑩徹如玉。石面皆隱起魚龍花鳥之狀,千名萬品,不可殫記。四面石座,皆級而上。中有雙白石甕,腹異口,甕中涌出濆,注白蓮之上。御湯西北角,則妃子湯,面稍狹。湯側紅白石盆四,所刻作菡萏之狀,陷於白石面。餘湯邐迤相屬而下,鑿石作暗渠走水。西北數十步,復立一石表,水自石表涌出,灌注一石盆中。此亦後置也。

  魏徵疾亟,文皇夢與徵別,既寤流涕。是夕徵卒,故御製碑文云:「昔殷宗得良弼於夢中,朕今失賢臣於覺後。」

  沙州城內廢大乘寺塔者,周朝古寺,見有塔基。相傳云是阿育王本塔[182]。纔有災禍,多來求救。又洛都塔者,在城西一里,故白馬寺南一里許。古基俗傳為阿育王舍利塔,即迦葉摩騰所將來者。

  永徽之理,有貞觀之遺風,製《一戎衣大定樂曲》[183]。至永隆元年,太常丞李嗣真善審音律,能知興衰,云:「近者樂府有堂堂之曲,再言之者,唐祚再興之兆也。」後《霓裳羽衣》之曲,起於開元,盛於天寶之間。此時始廢泗濱磬,用華原石代之。至天寶十三載,始詔遣調法曲與胡部雜聲,識者深異之。明年,果有祿山之亂。

  益州福感寺塔者,在州郭下城西,本名大石。相傳云:是鬼神奉阿育王教西山取大石為塔基[184],舍利在其中,故名大石也[185]。隋蜀王秀作鎮井絡,聞之,令人掘鑿,全是一石,尋縫至泉,不見其際。風雨暴至,人有於傍鑿取一片將去,乃是毉玉。問於識寶商者[186],云:「此真毉玉,世中希有。」隋初,有詵律師,見此古迹,於上起九級木浮圖。貞觀年初,地內大震動,此塔搖颺,將欲摧倒。於時郭下無數人來,忽見四神,形如塔量,各以背抵塔之四面,乍倚乍傾,卒以免壞。

  平時開遠門外立堠,云「西去安西九千九百里」,以示戍人不為萬里之行[187]。

  天寶末,康居國獻胡旋女,蓋左旋右轉之舞也。

  雲南有萬人冢者[188],鮮于仲通、李宓等覆軍之地。

  長安夏中,或天牛蟲出籬壁間,必雨。天牛蟲,即黑甲蟲也。段成式七度驗之,皆應。

  開元初[189],突厥寇邊。時大武軍子將郝靈佺出使迴[190],引回紇部落,斬突厥默啜[191],獻首於闕下,自謂有不世之功。時宋璟為相,以天子少好武,恐徼功者生心,痛抑其賞。逾年始授中郎將[192],靈佺遂嘔血而死。

  釋提桓因者,忉利天王之號也,即「帝釋」二字。華梵雙彰,「帝」是華言,即王主義;「釋」乃梵字,此字譯云「能」。今言釋提桓因者,梵呼訛略,具正合云「釋迦婆因達羅[193]」,此云能天主。餘如《智度論》釋。

  [155]「行李導從」,「行李」二字,明抄本無。下同。

  [156] [成校]「解頭狀頭宏詞勅頭」,底本作「狀頭宏詞頭勅頭」,誤,據明刻本、粵雅堂本改。

  [157]「薛王車半夜發」,「半」原作「牛」,據粵雅堂本改。

  [158]「王彥威鎮汴之二年」,「二」,黃校本及粵雅堂本作「三」。

  [159]「分置於鬧處」,「鬧」,黃校本及粵雅堂本作「閑」。

  [160]「晏之女」,「女」,明抄本及黃校本作「妹」。[成校]作「晏之妹」誤。《舊唐書》卷一六二《潘孟陽傳》:「孟陽母,劉晏女也......」

  [161] [成校]底本無「填」字,據明刻本及粵雅堂本增。

  [162]「方始覺寤」,「寤」,明抄本作「悟」。

  [163]「今因用氈墨澹書」,「墨」,明抄本作「筆」。

  [164]「遞飲食相邀號為傳座矣」,「飲」原作「餘」,據四庫本改。「傳」,明抄本作「博」。

  [165] [補校]「鍾福」,《類說》本作「鍾輻」。《唐語林》卷四亦有此條,亦作「鍾輻」。《唐摭言》卷八「夢」條有虔州南康人鍾輻,疑即此人。參羅寧《〈南部新書〉需要校證》一文。

  [166]「自興元元年癸亥至乾符二年乙未凡九十二年」,「興元」原作「紹元」,當是「興元」之訛。但興元元年為甲子,至乾符二年為九十二年。

  [167]「景雲二年」,「雲」原作「陵」,據粵雅堂本改。[成校]《唐語林》卷四:「唯景雲二年考功員外郎盧逸知舉,後無繼者。」

  [168] [成校]「韋昭度」,底本作「昭度」,據明刻本增改。《舊唐書》卷一七九《韋昭度傳》:「從僖宗幸蜀,拜戶部侍郎。中和元年,權知禮部貢舉。」

  [169]「燕公牒轉云」,「燕」原作「邠」,據四庫本改,並據補本條下一「邠」字。

  [170]「陸氏門生知禮部」,「部」字原無,據粵雅堂本補。

  [171]「韓藩端公自宣幕退居鍾山」,「幕」,明抄本作「州」。

  [172]「侍御史有外彈」,「侍御史」下,明抄本有「殿中侍御史」五字。

  [173] [成校]「監察御史」,底本作「監察使」,誤,據明刻本改。

  [174]「坐客皆同其聲」,「同」原作「企」,據明抄本改。

  [175]「芳洲生杜若」,「生」原作「釆」,據明抄本改。

  [176] [成校]「不歷御史及中丞」,底本「中丞」作「丞」,誤,據粵雅堂本改。明刻本無「及」字。

  [177]「以給事中楊釗充九成宮使」,「中」原脫,據明抄本及《舊唐書》卷一○六《楊國忠傳》改。

  [178] [成校]「杜悰」,底本作「杜琮」,誤,據粵雅堂本改,下同。兩《唐書》有《杜悰傳》。

  [179] [成校]「劍門」,底本作「斂門」,誤,據粵雅堂本改。

  [180]「道側有飲酒亭子」,「側」原作「則」,據粵雅堂本改。

  [181]「有御湯」,「有」原作「是」,據粵雅堂本改。

  [182]「相傳云是阿育王本塔」,「阿」字原無,據四庫本補。

  [183] [補校] 據《新唐書》卷二一《禮樂志》載:「帝(按:指唐高宗李治)將伐高麗,燕洛陽城門,觀屯營教舞,按新征用武之勢,名曰《一戎大定樂》,舞者百四十人,被五采甲,持槊而舞......」樂曲名中「衣」字似是衍文。參崔文印《〈南部新書〉點校商兌》一文。

  [184]「是鬼神奉阿育王教西山取大石為塔基」,「阿育」原作「旨」,據四庫本改。

  [185]「故名大石也」,「名」字原無,據四庫本補。

  [186]「問於識寶商者」,「識」原作「是」,據粵雅堂本改。

  [187] [成校]「以示戍人不為萬里之行」,底本「戍」作「戎」,誤,據明刻本改。

  [188]「雲南有萬人冢者」,「冢」原作「家」,據粵雅堂本改。

  [189]「開元初」,原作「開化初」,據粵雅堂本改。

  [190] [成校]「時大武軍子將郝靈佺出使迴」,底本、明刻本、粵雅堂本「大武軍」皆作「天武軍」,誤,據《新唐書》改。又底本「子將」作「將子」,誤,據明刻本、粵雅堂本改。《新唐書》卷五《玄宗紀》:「癸酉,大武軍子將郝靈佺殺突厥默啜。」又底本「郝靈佺」作「郝靈筌」,據陳寅恪先生《元白詩箋證稿》考證,當以「郝靈佺」為是,今據改。下同。

  [191] [成校]底本「默啜」作「黠夷」,誤,據明刻本改。

  [192] [成校]「始授中郎將」,底本「授」作「受」,據明刻本改。

  [193]「具正合云釋迦婆因達羅」,粵雅堂本「具」作「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