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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书》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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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武德至長安四年已前[5],尚書左右僕射並是正宰相。初,豆盧欽望拜左僕射,不言同中書門下三品,不敢參議朝政。數日後,始有詔加知軍國重事。至景雲二年,韋安石除僕射,不帶同三品,自後空除僕射,不是宰相,遂為故事。

  至德二年[6],宰相直主政事筆,每人知十日。至貞元十年,又分每人輪一日執筆。

  尚書諸廳,歷者有壁記,入相則以朱點之。元和後,惟膳部廳持國柄者最多,時省中謂之「朱點廳」。

  韋夏卿與弟正卿,大曆中同日登制科。皆曰:「今日盛事,全歸二難之手。」

  韓昆,大曆中為制科第三等勅頭,代皇異之。詔下日,坐以采輿翠籠,(一作龍。)命近臣持采仗鞭,厚錫繒帛,以示殊澤。

  常衮自禮部侍郎入相,時潘炎為舍人,引麻,因戲之曰:「留取破麻鞵著。」及衮視事,不浹旬果除。

  凌煙閣,在西內三清殿側。畫像皆北面[7],閣中有中隔,隔內北面寫功高宰輔,南面寫功高侯王,隔外面次第功臣。

  證聖元年正月,明堂災,重造天冊萬歲殿。二年三月成,號為通天宮。

  項斯,始未為聞人,因以卷謁江西楊敬之。楊甚愛之[8],贈詩云:「幾度見詩詩盡好,及觀標格過於詩。平生不解藏人善,到處逢人說項斯。」未幾詩達長安,斯明年登上第。

  上元中,長安東內始置延英殿,每侍臣賜對,則左右悉去。故直言讜議,盡得上達。

  李聽為羽林將軍,有名馬。穆皇在東宮,諷聽獻之,聽以總兵不從。及即位,太原擬帥皆不允,謂宰臣曰:「李聽為羽林將軍,不與朕馬,是必可任。」遂降制。

  開元御札云:「朕之兄弟,惟有五人,比為方伯,歲一朝見。雖載崇藩屏,而有睽談笑。是以輟牧人而各守京職,每聽政之後,延入宮中。申友于之志,詠《常棣》之詩,邕邕如,怡怡如,展天倫之愛也。」

  祠部,省中謂之「冰(去。)廳」,言其清且冷也。

  尚書省東南向陽通衢,有小橋相承,曰「拗項橋」。言御史及殿中久次者,至此必拗項而望南宮也。

  都堂南門道東有古槐,垂陰至廣。或夜聞絲竹之音,則省中有入相者,俗謂之「音聲樹」。

  二十四司印,故事,悉納直廳。每郎官交印時,吏人懸之於臂以相授,頗覺為繁。楊虔州虞卿任吏部員外郎,始置匱加鐍以貯之,人以為便,至今不改。

  始無笏囊,皆摽笏於馬上。張曲江清瘦不任,乃置笏囊。

  秘書省內落星石,薛稷畫鶴,賀知章草書,郎餘令畫鳳[9],相傳號為四絕。元和中,韓公武為校書郎,挾彈中鶴一眼,時人乃謂之五絕。又省之東即右威衛,荒穢摧毀,其大廳逼校書院[10],南對御史臺。有人嘲之曰:「門緣御史塞,廳被校書侵。」

  曹礭、楊收、徐商、路巖同秉政,外有嘲之曰:「礭礭無餘事,錢財總被收,商人都不管,貨路幾時休?」

  李林甫寡學[11],中表有誕子者,以書賀之云:「知有弄麞之慶。」

  鄭注鎮鳳翔,皆擇貞正之士以為幕席,亦欲遏其邪行。及注敗,皆為監軍所誅。

  溫大雅,武德中為黃門侍郎,弟彥博為中書侍郎。高祖曰:「我起義晉陽,為卿一門耳。」後弟大有又除中書侍郎。(「大有」一作「彥博」。)

  中書省有盤石。初,薛道衡為內史侍郎,常踞其石草詔。後,孫元超每見此石,未嘗不泫然。

  施肩吾與趙嘏同年,不睦。嘏舊失一目,以假珠代其睛[12],故施嘲之曰:「二十九人同及第,五十七隻眼看花。」元和十五年也。

  女道士魚玄機,住咸宜觀,攻篇什。殺婢綠翹,甚切害,事敗弃市。

  崔四八即慎由之子,小名緇郎。天下呼油為麻膏,故謂之「麻膏相公」。

  開元中,岐、薛以下,輪日載筆於乘輿前,作《內起居注》,四季朱印聯名,牒送史館。至天寶十載季冬,已成三百卷。率以五十幅黃麻為一編,雕檀軸紫鳳綾表,遂別起大閣貯之。逆胡陷西京,先以火千炬焚是閣,移時灰滅,故實錄百不叙及一二。

  小許公從工部侍郎除中書舍人,(一本作「侍郎」。)便供政事食,明日加知制誥。(一本重「制誥」二字。)舍人有政事食,自此為始。

  大和中[13],上自延英退,獨召柳公權對。上不悅,曰:「今日一場大奇也。楊嗣復[14]、李珏道張諷是奇才,請與近密官。鄭覃、夷行即云是姦邪,須斥之於嶺外。教我如何即是?」公權奏曰:「允執厥中。」上曰:「如何是允執厥中?」又奏:「嗣復、李珏既言是奇才,即不合斥於嶺外。鄭覃、夷行既云是姦邪,亦不合置於近密[15]。若且與荊、襄間一郡守,此近於允執厥中。」旬日又召對,上曰:「允執厥中,向道也是。」張遂為郡守。

  賈曾除中書舍人,以父名忠,固辭之。言者以中書是曹司名,父之名又同音字別[16],於禮無嫌。曾乃就職。

  開元七年,賜百僚射。金部員外盧廙、職方郎中李畬,俱非善射,箭不及垜,而互言工拙。畬戲曰:「與盧箭俱三十步。」左右不曉,畬曰:「畬箭去垜三十步[17],盧箭去畬三十步。」

  李白,山東人,父任城尉,因家焉。少與魯郡諸生隱徂徠山[18],號「竹溪六逸」。天寶中,遊會稽,與吳筠隱剡中。筠徵赴闕,薦之於朝,與筠俱待詔翰林。俗稱蜀人,非也。今《任城令廳石記》,白之詞也,尚在焉。

  江西私釀酒,法尤嚴。王仲舒廉察日,奏罷之。

  宰相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永淳中,裴炎為中書令,始移就中書省,政事印亦改「中書門下之印」。

  開元中,花萼樓大酺,人眾莫遏。遂命嚴安之定場,以笏畫地,無一輩敢犯。

  盧攜常題司空圖壁云:「姓氏司空貴,官班御史卑。老夫如且在,不用嘆屯奇。」

  龍朔中,楊思玄恃外戚,典選多排斥選士。為選人夏彪訟之御史中丞郎餘慶,彈奏免官。許南陽曰:「故知楊吏部之敗。」或問之,許曰:「一彪一狼,共看一羊,不敗何待?」

  開元皇帝為潞州別駕,乞假歸京。值暮春,戎服臂鷹於野次。時有豪氏子十餘輩,供帳於昆明。上時突會座中,有持酒船唱令曰:「今日宜以門族官品。」至上,笑曰:「曾祖天子,祖天子,父相王,臨淄郡王李某。」諸輩驚散。上聯舉三船,盡一巨觥而去[19]。

  襄王僭偽,朱玫秉政[20],百揆失序。逼李拯為內署,拯常吟曰:「紫宸朝罷綴鵷鸞,丹鳳樓前駐馬看。唯有終南山色在,晴明依舊滿長安。」拯終為亂兵所殺。

  武德七年,遣刑部尚書沈叔安,攜天尊像賜高麗,仍令道士往彼講《道德經》。

  自先天初至開元十五年,儀同者四人:姚崇、宋璟、王同皎、王毛仲。

  唐法:親王食封八百戶,有至一千戶;公主三百戶;長公主五百戶,有至六百戶。唯太平、相王踰此制。

  黃巢入青門,坊市聚觀。尚讓慰曉市人曰:「黃王為生靈,不似李家。」其悖也如此。

  長安令李濟得罪,因奴。萬年令霍晏得罪,因婢。故趙縱之奴當干論縱陰事[21],張鎰疏而杖殺之。縱即郭令公之婿[22]。

  建中末,姚況有功於國,為太子中舍人。旱蝗之歲,以俸薄不自給而以餒終,哀哉!

  田神功,大曆八年卒於京師。許百官弔喪,上賜屏風、裀褥於靈座,并賜千僧齋以追福。至德以來,將帥不兼三事者,哀榮無比。

  柳渾舊名載,為朱泚所逼。及克復,上言曰:「頃為狂賊點穢,臣實耻稱舊名。矧字或帶戎[23],時當偃武,請改名渾。」渾後入相,封宜城公,謂之「柳宜城」。

  韋覬著《易蘊》,甚有奧旨。覬,見素孫。

  郭令公終始之道無缺焉,惟以譖怒判官張譚,奏杖殺之[24],物議為薄。

  張巡每戰大呼,牙齒皆碎。及敗,尹子奇視之,其齒存者不過三四[25]。初守寧陵也,使南霽雲詣賀蘭進明乞救兵[26]。進明大宴,霽雲不下咽,自囓一指示信[27]。進明終不應,以至於破。

  貞觀中,擇官戶、蕃口之少年驍勇者數百人,每出游獵,持弓矢於御馬前射生。令騎豹文韉,著獸文彩衫,謂之「百騎」。至則天,漸加其人,謂之「千騎」。孝和又增之萬騎,皆置使以領之。

  彭偃與朱泚下偽詔曰:「幽囚之中,神器自至,豈朕薄德所能經營。」泚敗偃誅,其妖亂也如此。

  大和九年冬,甘露事敗,將相弃市。王璠謂王涯曰:「當初勸君斬却鄭注,斬之豈有此事也。」此雖臨刑之言,然固當矣。

  梁祖嘗言於昭皇[28]:「趙崇是輕薄團頭,於鄂州座上佯不識駱駝,呼為山驢王。」遂阻三事之拜。此亦挫韓偓也。

  王皇后,開元中恩寵日衰,而不自安。一日訴之曰:「三郎獨不記阿忠脫新紫半臂,更得一斗麪,為三郎生日為煎餅耶?」上戚然憫之,而餘恩獲延三載。

  武德初,史館尚隸秘書省著作局。貞觀三年,移於門下省北,宰相監修。自是著作局始罷史職。

  公孫羅為沛王府參軍,撰《文選音義》十卷。羅,唐初人。

  開元中,裴光庭為侍中。門下過官,委主事閻麟之裁定,隨口下筆。時人語曰:「麟之口,光庭手。」物議醜之。

  張延賞怙權矜己,嫉柳渾之守正,使人謂之曰:「相公舊德,但節言於廟堂,則名位可久。」渾曰:「為吾謝張相公,柳渾頭可斷,而舌不可禁。」

  王縉在太原,舊將王無縱等恃功,且以縉儒者易之,每事多違約束。一朝悉召斬之,將校股慄。

  大曆中,隴州猫鼠同乳,常衮率百僚賀[29]。崔佑甫獨奏曰:「仁則仁矣,無乃失於性乎?」

  李邕自滑州上計也,京洛阡陌聚觀,以為古人。蓋邕負美名,頻被貶斥,剝落在外也。

  元德秀,字紫芝,為魯山令,有清德。天寶十三年卒,門人相與謚為「文行先生」。士大夫高其行而不名[30],謂之元魯山。

  駙馬都尉鄭潛曜,睿皇之外孫,尚明皇第十二女臨晉長公主,母即代國長公主也。開元中,母寢疾,曜刺血濡奏章,請以身代。及焚章,獨「神道許」三字不化。翌日,主疾間。至哉,孝子也。

  殿中監、少監、尚衣、尚舍、尚輦,大朝會皆分左右,隨繖扇立,入閣亦同之。

  牛僧孺三貶至循州,本傳不言,漏略也。

  李景讓典貢年,有李復言者,納省卷,有《纂異》一部十卷。榜出曰:「事非經濟,動涉虛妄,其所納仰貢院驅使官却還。」復言因此罷舉。

  古押牙者,富平居,有游俠之才,多奇計,往往通於宮禁。

  五月一日御宣政殿,百僚相見之儀,貞元已來常行之,自後多闕。

  崆峒山,在松州,屬龍州,西北接蕃界。蜀破後,路不通,即非空桐也[31]。

  長安中秋望夜,有人聞鬼吟曰:「六街鼓歇行人絕,九衢茫茫空有月。」又聞有和者曰:「九衢日生何勞勞,長安土盡槐根高。」俗云務本西門是鬼市,或風雨晦冥,皆聞其喧聚之聲。怪哉!

  大和中,程修己以書進見,嘗舉孝廉,故文皇待之彌厚。會春暮,內殿賞牡丹花,上頗好詩,因問修己曰:「今京邑人傳牡丹詩,誰為首出?」對曰:「中書舍人李正封詩:『天香夜染衣,國色朝酣酒。』」時楊妃侍,上曰:「妝臺前宜飲以一紫金盞酒[32],則正封之詩見矣。」

  高宗欲廢王皇后,立武昭儀,猶豫未定。許高陽宣言於朝曰[33]:「田舍翁多收得十斛麥[34],尚須換却舊婦。況天子富有四海,立一皇后,有何不可?」上意乃定。吁!牝雞之孽,洎移土德,過始於高陽。

  白樂天之母,因看花墜井。後有排擯者,以賞花新井之作左遷。穆皇嘗題柱曰:「此人一生爭得水喫?」

  張介然,天寶中為尉衛卿,因入奏曰:「臣今三品,合列棨戟。若列於帝城,鄉里不知。臣,河東人也,請例戟於故鄉。」上曰:「所給可列故鄉,京城佇當別賜[35]。」本鄉列戟,介然始也。

  京兆尹黎幹,戎州人也。嘗白事於王縉,縉曰:「尹,南方尹子也,安知朝禮?」其慢而侮人率如此。

  總章中,天子服婆羅門藥,郝處俊諫曰:「修短有天命,未聞萬乘之主,輕服蕃夷之藥。」

  貞元中,邕州經略使陳曇怒判官劉緩,杖之二十五而卒。卒之日,曇得疾,見緩為祟而卒。

  韋氏專制,明皇憂甚,獨密言於王琚。琚曰:「亂則殺之,又何疑?」

  開元中,諸王友愛特甚,常謂近侍曰:「思作長枕大被,與諸王同卧。」

  鄱陽人張朝,為猛獸所搏噬,其家犬名小狸,救之獲免。

  中書省柳樹久枯死。興元二年,車駕還而柳活。明年,呂渭以為禮部賦題[36],上甚惡之。

  盧羣昔寓居鄭州,典貼得良田。及為鄭滑節度,悉召其主還之,時以為美談。

  自貞元來,多令中官強買市人物,謂之「宮市」。

  日本國大臣曰「真人」,猶中朝戶部尚書。

  郭代公元振為西涼州牧,時西蕃酋帥烏質勒強盛,元振為之立語。俄頃雪下盈尺,質勒既老,久立,歸而遂死。人謂詭殺烏質勒。

  路隨孝行清儉,常閉門不見賓客。狀貌酷似其先人,以此未嘗視鏡。又感其父沒蕃,終身不背西坐,其寢以西首。

  [5] 「自武德至長安四年已前」,「年」,原作「月」,據四庫本改。

  [6] 「至德二年」,此條原與上合作一條,據明抄本及黃校本分。

  [7] 「畫像皆北面」,「像」原脫,據黃校本及粵雅堂本補。

  [8] 「楊甚愛之」,「甚」字,明抄本及粵雅堂本均作「苦」。

  [9] 「郎餘令畫鳳」,「餘令」原作「令餘」,據《舊唐書》卷一八九下《郎餘令傳》及《歷代名畫記》卷九改。

  [10] 「其大廳逼校書院」,「書」原作「正」,據明抄本改。

  [11] 「李林甫寡學」,「學」原作「薄」,據明抄本及四庫本改。

  [12] 「以假珠代其睛」,「睛」原作「精」,據明抄本及四庫本改。

  [13] [成校]「大和中」,底本「大和」作「太和」,誤,據兩《唐書》改。

  [14] 「楊嗣復」,「楊」字原脫,據四庫本補。

  [15] 「亦不合置於近密」,「置」原作「致」,粵雅堂本作「職」,據黃校本改。

  [16] 「父之名又同音字別」,「字」原作「名」,據四庫本改。

  [17] [成校]「畬箭去垜三十步」,底本無「箭」字,據粵雅堂本補。

  [18] 「少與魯郡諸生隱徂徠山」,「郡」原作「人」,「徠」原作「來」,據粵雅堂本改。

  [19] 「盡一巨觥而去」,「觥」,粵雅堂本作「艦」。

  [20] 「朱玫秉政」,「玫」原作「玟」,據《舊唐書》卷一七五《朱玫傳》改。

  [21] 「故趙縱之奴當干論縱陰事」,「干」,四庫本及粵雅堂本作「千」;「論」,四庫本作「訐」。

  [22] 「縱即郭令公之婿」,「公」字原脫,據《舊唐書》卷一二○《郭子儀傳》補。

  [23] 「矧字或帶戎」,粵雅堂本「字」作「畫」,「戎」作「戈」。

  [24] 「奏杖殺之」,黃校本及粵雅堂本「奏」上俱有「誣」字。

  [25] 「其齒存者不過三四」,「過」原作「可」,據粵雅堂本改。

  [26] 「使南霽雲詣賀蘭進明乞救兵」,「南霽雲」原作「許遠」,據四庫本及粵雅堂本改。

  [27] 「霽雲不下咽自囓一指示信」,「霽雲」原作「遠」,「咽」原作「喉」,「示信」原作「為食」,據四庫本改。

  [28] 「梁祖嘗言於昭皇」,「嘗」原作「常」,據四庫本改。「昭」原作「明」,據粵雅堂本改。

  [29] [成校]「常衮率百僚賀」,底本無「常衮」二字,據明刻本增。

  [30] 「士大夫高其行而不名」,「而」字原脫,據黃校本補。

  [31] 「即非空桐也」。四庫本作「非即崆峒」,粵雅堂本無「非」字。

  [32] 「妝臺前宜飲以一紫金盞酒」,「金」字原脫,據粵雅堂本補。

  [33] [成校]「許高陽宣言於朝曰」,底本「許高陽」作「許南陽」,誤,據明刻本改。下同。

  [34] 「田舍翁多收得十斛麥」,「多收」原作「購種」,據四庫本改。

  [35] 「京城佇當別賜」,「佇」,四庫本作「朕」。

  [36] 「呂渭以為禮部賦題」,「題」原脫,據四庫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