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諭
聖祖仁皇帝
康熙四十一年六月初一日
諭禮部這訓飭士子文若令各府州縣學宮一體勒石恐有不産石州縣地方或致借端擾派著俟國子監勒石後以榻本彚頒各省轉發所屬各學
康熙四十二年二月初五日
諭永定河分司朕觀黄河險要地方應下挑水埽壩現今永定河朕親指示挑水等工俱有裨益爾遵照朕指示式様前往烟墩九里岡龍窩三處築挑水壩數座試㸔有無裨益雖被衝壊無妨完工之日令該地方官盡心防守如有蟄陷不時修葺可将此㫖傳與總河張鵬翮速派賢員令其多備物料夫匠於朕回鑾之前完工需用錢糧與爾無涉不可經手工完将用過錢糧記明具
奏如遇桃汎水發即行停止
康熙四十二年五月十九日
諭禮部國子監文廟現勅廣善庫官員動帑修理順天府學尊經閣等處亦著一併督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