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前曾有一种计画,想做一身钢甲,甲上都是尖刺,刺的长短依照猛兽最长的牙更加长二寸。穿了这甲,便可以到深山大泽里自在游行,不怕野兽的侵害。他们如来攻击,只消同毛栗或刺猬般的缩着不动,他们就无可奈何,我不必动手,使他们自己都负伤而去——
①1921年6月3日北京八所国立学校教员因抗议北洋军阀政府积欠教育经费而举行狐“薪”游行,不料在新华门前被军警殴伤,政府发布命令,竟然宣布是教员自己“碰伤”。周作人因作此文,以示讽刺。周作人晚年在《知堂回想录》中谈及本文时说:“我这篇文章写的有点别扭,或者就是晦涩,因此有些读者就不大能懂,并且对于我劝阻向北洋政府请愿的意思表示反对,发生了些误会。但是那种别扭的写法,却是我所喜欢的。后来还时使用着,可是这同做诗一样,需要某种的刺激,使得平凡的意思发起酵来,这种机会不是平常容易得到的,因此也就不能多写了”。
佛经里说蛇有几种毒,最厉害的是见毒,看见了它的人便被毒死。清初周安士先生注《阴骘文》,说孙叔敖打杀的两头蛇,大约即是一种见毒的蛇,因为孙叔敖说见了两头蛇所以要死了。(其实两头蛇或者同猫头鹰一样,只是凶兆的动物罢了。)但是他后来又说,现在湖南还有这种蛇,不过已经完全不毒了。
近日报上说有教职员学生在新华门外碰伤,大家都称咄咄怪事,但从我这浪漫派的人看来,一点都不足为奇。现今的世界上,什么事都能有。我因此连带的想起上边所记的三件事,觉得碰伤实在是情理中所能有的事。对于不相信我的浪漫说的人,我别有事实上的例证举出来给他们看。
我小的时候,看《唐代丛书》里的《剑侠传》,觉得很是害怕。剑侠都是修炼得道的人,但脾气很是不好,动不动便以飞剑取人头于百步之外。还有剑仙,那更厉害了,他的剑飞在空中,只如一道白光,能追赶几十里路,必须见血方才罢休。我当时心里祈求不要遇见剑侠,生恐一不小心得罪他们。
因此可以知道,碰伤在中国实是常有的事。至于完全责任,当然由被碰的去负担。譬如我穿着有刺钢甲,或是见毒的蛇,或是剑仙,有人来触,或看,或得罪了我,那时他们负了伤,岂能说是我的不好呢?又譬如火可以照暗,可以煮饮食,但有时如不吹熄,又能烧屋伤人,小孩们不知道这些方便,伸手到人边去,烫了一下,这当然是小孩之过了。
三四年前,浦口下关间渡客一只小轮,碰在停泊江心的中国军舰的头上,立刻沉没,据说旅客一个都不失少。(大约上船的时候曾经点名报数,有帐可查的。)过了一两年后,一只招商局的轮船,又在长江中碰在当时国务总理所坐的军舰的头上,随即沉没,死了若干没有价值的人。年月与两方面的船名,死者的人数,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上海开追悼会的时候,有一副挽联道,“未必同舟皆敌国,不图吾辈亦清流”。
听说,这次碰伤的缘故由于请愿。我不忍再责备被碰的诸君,但我总觉得这办法是错的。请愿的事,只有在现今的立宪国里,还暂时勉强应用,其余的地方都不通用的了。例如俄国,在一千九百零几年,曾因此而有军警在冬宫前开炮之举,碰的更厉害了,但他们也就从此不再请愿了……我希望中国请愿也从此停止,各自去努力罢。
十年六月,在西山。
(1921年6月作,选自《泽泻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