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制义法,自太史公发之[2],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3];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4]。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
是篇两举天下地域之凡[5],而详略异焉。其前独举地物,是衣食之源,古帝王所因而利道之者也[6]。后乃备举山川境壤之支凑[7],以及人民、谣俗、性质、作业[8],则以汉兴,海内为一,而商贾无所不通,非此不足以征万货之情[9],审则宜类而施政教也[10]。两举庶民经业之凡,而中别之。前所称农田树畜,乃本富也[11];后所称贩鬻僦贷[12],则末富也。上能富国者,太公之教诲、管仲之整齐是也[13];下能富家者,朱公、子赣、白圭是也[14]。计然则杂用富家之术以施于国[15],故别言之,而不得侪于太公、管仲也[16]。然自白圭以上,皆各有方略,故以“能试所长”许之[17];猗顿以下[18],则商贾之事耳,故别言之,而不得侪于朱公、子赣、白圭也。是篇大义,与《平准》相表里[19],而前后措注[20],又各有所当如此。是之谓“言有序”,所以至赜而不可恶也[21]。
夫纪事之文,成体者莫如左氏,又其后,则昌黎韩子,然其义法皆显然可寻,惟太史公《礼》、《乐》、《封禅》三书[22],及《贷殖》、《儒林传》,则于其言之乱杂而无章者寓焉[29],岂所谓“定哀之际多微辞”者邪[24]?
注释:
[1]货殖传:即《史记货殖列传》,记叙春秋末年至西汉初年的富商大贾范蠡、子贡等人的事迹以及当时各地的生产情况、经济特点。[2]“《春秋》”二句,意为孔子著《春秋》制定的作文“义法”,乃是司马迁首先指出来的。作者的这个见解,所据为《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该文指出,孔子著《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但实际上该文所谓“义法”,乃是“仪法”,是准则的意思,并无方苞所谓文义、文法之意。[3]“言有物”:《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意为君子说话,能言之有物;君子做事,能持之以恒。[4]“言有序”:《易艮》:“言有序,悔亡。”[5]凡:概况。[6]因而利道:即因势利导。“道”通“导”。[7]支凑:物资的出产合聚。[8]作业:生产。[9]徽:定明。[10]审:清楚。类:分别不同情况。[11]本:古代儒家认为农业是本,而商业则是末,这是一种重农轻商的经济观念。[12]僦(jiù就)贷:租赁,借贷。[13]太公:即周初政治家吕尚。吕尚姜姓,名望,一说字子牙,俗称姜太公。整齐:统一布署。[14]朱公:即陶朱公,春秋时越国大夫范蠡的别号。范蠡辅助越王勾践灭吴后,离开越国去齐国陶地,改名陶朱公,以经商成巨富。子赣:即子贡,孔子弟子,经商曹、鲁间,致巨富。白圭,战国时周人,以经商致富。[15]计然:春秋末期人,或以为即越国大夫文种,曾提出富国之策。《史记货殖列传》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16]侪:并列。[17]“能试所长”,《史记货殖列传》称赞白圭等人的话,原文为“能试有所长”。许:称赞,肯定。[18]猗(yī衣)顿:战国时大商人,经营食盐、珠宝致富,以能识宝玉著称。[19]《平准》,即《史记平准书》,记述汉初至武帝一百余年间财政经济发展情况,因着重说明货币制度的变化及控制商品流通和物价的均输平准,故名《平准书》。[20]措注:安排布局。[21]赜(zé责):幽奇,深奥。可恶:这里意为杂乱不通。[22]《礼》、《乐》、《封禅》三书:即《史记》之《礼书》、《乐书》、《封掸书》。[23]“则于其言”句:寓义法于杂乱无章之中,表面上看起来记事杂乱,头绪繁多,实际上详略繁简措置得当,经纬明晰,结构井然。[24]“岂所谓”二句:《公羊传定公元年》:“定、哀多微辞。”意思是说,孔子修《春秋》,记当代国君鲁定公、鲁哀公的事,多用微辞表示批评之意。这里引用此语意为司马迁写《封禅书》、《货殖列传》等,所记亦多当代之事,往往不便明说,不得不以微辞出之,故表面上显得有点“杂乱而无章”。
这是方苞阐明“义法”问题的一篇重要文章。此文首先提出“义”为“言有物”,“法”为“言有序”,“义”为经,“法”为纬,统一成文,这是方氏关于“义法”的基本观点。下文所论,虽言“义法”,但具体所指,则偏于“法”,即“言有序”的问题。作者认为,《史记货殖列传》看似记事繁杂,实则秩然有序,主要是因为司马迁能从材料的性质出发取材行文,故详略适宜,措注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