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篇
三年前,余负笈英伦,一日,偶以所作论政治之文,投诸彼邦《泰晤士》(Times)报。文中大意则曰:“中国,农国也;非农治不足以立国。”余方自负,以为智出英伦小儿以上万倍。乃文去既久,音息杳然。既不登载,又未函覆。余惑焉,乃投函询问,不答;再投函,亦不答;三投函,而不答如故。
余怒,乃请友人程闭叔君往该馆询究竟。时程方肄业彼邦牛津大学,有文名。然程去既久,亦不得要领而返。余大怒,投书该报记者而谎言曰:“余,中国之‘爱克斯米粒死脱’也!所作文,其速载,否则返余。”然信去既久,音息杳然如故。
余既怒且悲,出文稿请程闭叔视之,则曰:“子之英文文法结构,未尽通也。是安能登诸《泰晤士》!”
余羞而不得其答,既而思之,则强词曰:“白马,马也;非白马,亦马也。通者,通也;不通亦通也。故不通曰通。”
闭叔为文虽常引庄子,然于墨子则未尝寓目焉。闻余言,无语而退。
乙 篇
归国日久,而“不通曰通”解知者无人,甚寂寞。
孤桐之《甲寅》既出,人有讥其误者,谓“二桃杀三士,孤桐以为两个桃杀了三个读书人,非也,盖士乃指勇士。”
孤桐在最近《甲寅》辩曰:“此等小节,宁关谋篇本旨。且不学曰学,其理彼乃蒙然,又可哂也。”
呜呼!吾道孤桐盖得之也。“不学曰学”者,盖采“不通曰通”之公式也。衡以逻辑,则“不学曰学,学亦曰学;不通曰通,通亦曰通;不白曰白,白亦曰白;不死曰死,死亦曰死;不淫曰淫,淫亦曰淫;不偷曰偷,偷亦曰偷。”
呜呼!吾道孤桐盖得之矣!
吾道孤桐盖得之矣!
十四,九,十二于骆驼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