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卫戍司令部枪毙肇事兵士,还将他枭首示众,挂在中和园门口。我当时就想引责备贤者之义,写一封信给于先生,劝他枪毙尽管枪毙,只是不要切下头来,挂起来做这个已经欠雅观的北京的装饰。因为救济然眉的事忙,终于还未写信,今日却在报上又看见了宋二赴法场的照片,不禁瞿然警觉,觉得我的意见不免有点背时,不免有点“恶人之所好”了。
普通一般的市民总喜欢看杀人,虽然被强盗所训斥,“人家砍头有什么好看!”也不见怪,所以在往天桥去的敞车后面总跟着许多健康快活的市民。不过这个机会是一时的,有不能普及之恨,那么对着一颗割下的人头,或是一张尸体的照片,仔细赏鉴,也慰情聊胜无,可以稍满足智识欲(?)而补救向隅之缺恨。这种好办法是现代所谓文明国所没有的,大约也是希世的东方文明的一部分罢?我何敢一定要违反民意而硬主张取消这些玩意儿,我只惭愧没有充足的国粹的涵养,不能与众同乐这种有趣味的展览。
十五年十月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