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见女人的天足。——这句话我知道有点语病,要挨性急的人的骂。评头品足,本是中国恶少的恶习,只有帮闲文人像李笠翁那样的人,才将买女人时怎样看脚的法门,写到《闲情偶寄》里去。但这实在是我说颠到了。我的意思是说,我最嫌恶缠足!
近来虽然有学者说,西妇的“以身殉美观”的束腰,其害甚于缠足,但我总是固执己见,以为以身殉丑观的缠足终是野蛮。我时常兴高彩烈的出门去,自命为文明古国的新青年,忽然的当头来了一个一一拐的女人,于是乎我的自己以为文明人的想头,不知飞到那里去了。倘若她是老年,这表明我的叔伯辈是喜欢这样丑观的野蛮;倘若年青,便表明我的兄弟辈是野蛮:总之我的不能免为野蛮,是确定的了。这时候仿佛无形中她将一面藤牌,一枝长矛,恭恭敬敬的递过来,我虽然不愿意受,但也没有话说,只能也恭恭敬敬的接收,正式的受封为什么社的生番。我每次出门,总要受到几副牌矛,这实在是一件不大愉快的事。唯有那天足的姊妹们,能够饶恕我这种荣誉,所以我说上面的一句话,表示喜悦与感激。
十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