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欧阳永叔本论中
佛法为中国患千馀岁,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已尝去矣,而复大集:攻之暂破而愈坚,扑之未灭而愈炽,遂至于无可奈何。是果不可去邪?盖亦未知其方也。
夫医者之于疾也,必推其病之所自来,而治其受病之处。病之中人,乘乎气虚而人焉,则善医者不攻其疾,而务养其气。气实则病去,此自然之效也。故救天下之患者,亦必推其患之所自来,而治其受患之处。佛为夷狄,去中国最远,而有佛固已久矣。尧、舜三代之际,王政修明,礼义之教充于天下,于此之时,虽有佛无由而人。及三代衰,王政阙,礼义废,后二百馀年,而佛至乎中国。由是言之,佛所以为吾患者,乘其阙废之时而来。此其受患之本也。补其阙,修其废,使王政明而礼义充,则虽有佛,无所施于吾民矣。此亦自然之势也。
昔尧、舜、三代之为政,设为井田之法,籍天下之人,计其口,而皆授之田。凡人之力能胜耕者,莫不有田而耕之。敛以什一,差其征赋,以督其不勤,使天下之人,力皆尽于南亩,而不暇乎其他。然又惧其劳且怠而人于邪僻也,于是为制牲牢、酒醴以养其体,弦匏、俎豆以悦其耳目,于其不耕休力之时而教之以礼。故因其田猎而为菟狩之礼,因其嫁娶而为婚姻之礼,因其死葬而为丧祭之礼,因其饮食群聚而为乡射之礼。非徒以防其乱,又因而教之,使知尊卑长幼,凡人之大伦也。故凡养生送死之道,皆因其欲而为之制。饰之物采而文焉,所以悦之使其易趣也;顺其情性而节焉,所以防之使其不过也。然犹惧其未也,又为立学以讲明之。故上白天子之郊,下至乡党,莫不有学,择民之聪明者而习焉,使相告语而诱劝其愚惰。呜呼!何其备也!盖尧、舜、三代之为政如此,其虑民之意甚精,治民之具甚备,防民之术甚周,诱民之道甚笃,行之以勤而被于物者洽,浸之以渐而人于人者深。故民之生也,不用力乎南亩,则从事于礼乐之际;不在其家,则在乎庠序之间。耳闻目见,无非仁义,乐而趣之,不知其倦,终身不见异物,又奚暇夫外慕哉?故曰虽有佛无由而人者,谓有此具也。
及周之衰,秦并天下,尽去三代之法,而王道中绝。后之有天下者,不能勉强,其为治之具不备,防民之渐不周,佛于此时乘间而出。千有馀岁之间,佛之来者日益众,吾之所为者日益坏。井田最先废,而兼并游惰之奸起。其后所谓菟狩、婚姻、丧祭、乡射之礼,凡所以教民之具,相次而尽废,然后民之奸者有暇而为他,其良者泯然不见礼义之及己。夫奸民有馀力,则思为邪僻;良民不见礼义,则莫知所趣。佛于此时乘其隙,方鼓其雄诞之说而牵之,则民不得不从而归矣。又况王公大人往往倡而驱之,曰:“佛是真可归依者。”然则吾民何疑而不归焉。幸而有一不惑者,方艴然而怒曰:“佛何为者?吾将操戈而逐之!”又曰:“吾将有说以排之。”夫千岁之患遍于天下,岂一人一日之可为?民之沈酣入于骨髓,非口舌之可胜。
然则将奈何?曰:莫若修其本以胜之。昔战国之时,杨、墨交乱,孟子患之而专言仁义,故仁义之说胜,则杨、墨之学废。汉之时,百家并兴,董生患之而退修孔氏,故孔氏之道明而百家息。此所谓修其本以胜之之效也。今八尺之夫,被甲荷戟,勇盖三军,然而见佛则拜,闻佛之说,则有畏慕之诚者,何也?彼诚壮佼,其中心茫然无所守而然也。一介之士,眇然柔懦,进趋畏怯,然而闻有道佛者,则义形于色,非徒不为之屈,又欲驱而绝之者,何也?彼无他焉,学问明而礼义熟,中心有所守以胜之也。然则礼义者,胜佛之本也。今一介之士,知礼义者,尚能不为之屈,使天下皆知礼义,则胜之矣。此自然之势也。
○欧阳永叔朋党论
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尧之时,小人共工、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凯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凯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及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书》曰:“纣有臣亿万,惟亿万心;周有臣三千,惟一心。”纣之时,亿万人各异心,可谓不为朋矣,然纣以亡国。周武王之臣,三千人为一大朋,而周用以兴。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咸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
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周武之世,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兴者,善人虽多而不厌也。夫兴亡治乱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
○欧阳永叔为君难论上
语曰“为君难”者,孰难哉?盖莫难于用人。夫用人之术,任之必专,信之必笃,然后能尽其材,而可共成事。及其失也,任之欲专,则不复谋于人,而拒绝群议,是欲尽一人之用,而先失众人之心也;信之欲笃,则一切不疑,而果于必行,是不审事之可否,不计功之成败也。夫违众举事,又不审计而轻发,其百举百失而及于祸败,此理之宜然也。然亦有幸而成功者,人情成是而败非,则又从而赞之,以其违众为独见之明,以其拒谏为不惑群论,以其偏信而轻发为决于能断,使后世人君慕此三者以自期,至其信用一失而及于祸败,则虽悔而不可及,此甚可叹也。
前世为人君者,力拒群议,专信一人,而不能早悟,以及于祸败者多矣。不可以遍举,请试举其一二。
昔秦苻坚,地大兵强,有众九十六万,号称百万,蔑视东晋,指为一隅,谓可直以气吞之耳。然而举国之人皆言晋不可伐,更进互说者不可胜数。其所陈天时人事,坚随以强辨折之,忠言谠论皆沮屈而去。如王猛、苻融,老成之言也,不听;太子宏、少子诜,至亲之言也,不听;沙门道安,坚平生所信重者也,数为之言,不听。惟听信一将军慕容垂者。垂之言曰:“陛下内断神谋足矣,不烦广访朝臣,以乱圣虑。”坚大喜曰:“与吾共定天下者,惟卿耳。”于是决意不疑,遂大举南伐。兵至寿春,晋以数千人击之,大败而归。比至洛阳,九十六万兵,亡其八十六万。坚自此兵威沮丧,不复能振,遂至于乱亡。
近五代时,后唐清泰帝患晋祖之镇太原也,地近契丹,恃兵跋扈,议欲徙之于郓州。举朝之土皆谏,以为未可。帝意必欲徙之,夜召常所与谋枢密直学士薛文遇问之,以决可否。文遇对曰:“臣闻作舍道边,三年不成。此事断在陛下,何必更问群臣?”帝大喜曰:“术者言我今年当得一贤佐,助我中兴,卿其是乎?”即时命学士草制,徙晋祖于郓州。明旦宣麻,在廷之臣皆失色。后六日,而晋祖反书至。清泰帝忧惧不知所为,谓李崧曰:“我适见薛文遇,为之肉颤,欲自抽刀刺之。”崧对曰:“事已至此,悔无及矣。”但君臣相顾涕泣而已。
由是言之,能力拒群议,专信一人,莫如二君之果也;由之以致祸败乱亡,亦莫如二君之酷也。方苻坚欲与慕容垂共定天下,清泰帝以薛文遇为贤佐助我中兴,可谓临乱之君各贤其臣者也。
或有诘予曰:然则用人者,不可专信乎?应之曰:齐桓公之用管仲,蜀先主之用诸葛亮,可谓专而信矣,不闻举齐、蜀之臣民非之也。盖其令出而举国之臣民从,事行而举国之臣民便,故桓公、先主得以专任而不贰也。使令出而两国之人不从,事行而两国之人不便,则彼二君者,其肯专任而信之,以失众心而敛国怨乎?
○欧阳永叔为君难论下
呜呼!用人之难,难矣,未若听言之难也。夫人之言非一端也。巧辨纵横而可喜,忠言质朴而多讷,此非听言之难,在听者之明暗也。谀言顺意而易悦,直言逆耳而触怒,此非听言之难,在听者之贤愚也。是皆未足为难也。若听其言则可用,然用之有辄败人之事者;听其言若不可用,然非如其言不能以成功者:此然后为听言之难也。请试举其一二。
战国时,赵将有赵括者,善言兵,自谓天下莫能当。其父奢,赵之名将,老于用兵者也,每与括言,亦不能屈。然奢终不以括为能也,叹曰:“赵若以括为将,必败赵事。”其后奢死,赵遂以括为将。其母自见赵王,亦言括不可用,赵王不听,使括将而攻秦。括为秦军射死,赵兵大败,降秦者四十万人,坑于长平。盖当时未有如括善言兵,亦未有如括大败者也。此听其言可用,用之辄败人事者,赵括是也。
秦始皇欲伐荆,问其将李信用兵几何。信方年少而勇,对曰:“不过二十万足矣。”始皇大喜。又以问老将王翦,翦曰:“非六十万不可。”始皇不悦,曰:“将军老矣!何其怯也?”因以信为可用,即与兵二十万,使伐荆。王翦遂谢病,退老于频阳。已而信大为荆人所败,亡七都尉而还。始皇大惭,自驾如频阳谢翦,因强起之。翦曰:“必欲用臣,非六十万不可。”于是卒与六十万而往,遂以灭荆。夫初听其言若不可用,然非如其言不能以成功者,王翦是也。
且听计于人者,宜如何?听其言若可用,用之宜矣,辄败事;听其言若不可用,舍之宜矣,然必如其说则成功:此所以为难也。予又以谓秦、赵二主非徒失于听言,亦由乐用新进,忽弃老成,此其所以败也。大抵新进之士喜勇锐,老成之人多持重,此所以人主之好立功名者,听勇锐之语则易合,闻持重之言则难人也。
若赵括者,则又有说焉。予略考《史记》所书,是时赵方遣廉颇攻秦。颇,赵名将也。秦人畏颇,而知括虚言易与也,因行反间于赵曰:“秦人所畏者,赵括也。若赵以为将,则秦惧矣。”赵王不悟反间也,遂用括为将以代颇。蔺相如力谏,以为不可。赵王不听,遂至于败。由是言之,括虚谈无实而不可用,其父知之,其母亦知之,赵之诸臣蔺相如等亦知之,外至敌国亦知之,独其主不悟尔!夫用人之失,天下之人皆知其不可,而独其主不知者,莫大之患也。前世之祸乱败亡由此者,不可胜数也。
○曾子固唐论
成、康殁,而民生不见先王之治,日人于乱,以至于秦,尽除前圣数千载之法。天下既攻秦而亡之,以归于汉。汉之为汉,更二十四君,东西再有天下,垂四百年。然大抵多用秦法,其改更秦事,亦多附己意,非放先王之法,而有天下之志也。有天下之志者,文帝而已。然而天下之材不足,故仁闻虽美矣,而当世之法度,亦不能放于三代。汉之亡,而强者遂分天下之地。晋与隋虽能合天下于一,然而合之未久而已亡,其为不足议也。
代隋者唐;更十八君,垂三百年,而其治莫盛于太宗之为君也。诎己从谏,仁心爱人,可谓有天下之志。以租庸任民,以府卫任兵,以职事任官,以材能任职,以兴义任俗,以尊本任众,赋役有定制,兵农有定业,官无虚名,职无废事,人习于善行,离于末作,使之操于上者,要而不烦,取于下者,寡而易供,民有农之实,而兵之备存,有兵之名,而农之利在,事之分有归,而禄之出不浮,材之品不遗,而治之体相承,其廉耻日以笃,其田野日以辟,以其法修则安且治,废则危且乱,可谓有天下之材。行之数岁,粟米之贱,斗至数钱,居者有馀蓄,行者有馀资,人人自厚,几致刑措,可谓有治天下之效。夫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不得与先王并者,法度之行,拟之先王未备也;礼乐之具,田畴之制,庠序之教,拟之先王未备也;躬亲行阵之间,战必胜,攻必克,天下莫不以为武,而非先王之所尚也;四夷万里,古所未及以政者,莫不服从,天下莫不以为盛,而非先王之所务也:太宗之为政于天下者,得失如此。
由唐、虞之治五百馀年而有汤之治,由汤之治五百馀年而有文、武之治,由文、武之治千有馀年而始有太宗之为君。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又以其未备也,不得与先王并而称极治之时。是则人生于文、武之前者,率五百馀年而一遇治世;生于文、武之后者,千有馀年而未遇极治之时也。非独民之生于是时者之不幸也,士之生于文、武之前者,如舜、禹之于唐,八元、八凯之于舜,伊尹之于汤,太公之于文、武,率五百馀年而一遇。生于文、武之后千有馀年,虽孔子之圣,孟轲之贤,而不遇;虽太宗之为君,而未可以必得志于其时也:是亦士民之生于是时者之不幸也。故述其是非得失之迹,非独为人君者可以考焉,士之有志于道而欲仕于上者。可以鉴矣。
○苏明允易论
圣人之道,得礼而信,得《易》而尊。信之而不可废,尊之而不敢废,故圣人之道所以不废者,礼为之明而《易》为之幽也。
生民之初,无贵贱,无尊卑,无长幼,不耕而不饥,不蚕而不寒,故其民逸。民之苦劳而乐逸也,若水之走下。而圣人者,独为之君臣,而使天下贵役贱;为之父子,而使天下尊役卑;为之兄弟,而使天下长役幼。蚕而后衣,耕而后食,率天下而劳之。一圣人之力,固非足以胜天下之民之众,而其所以能夺其乐而易之以其所苦,而天下之民亦遂肯弃逸而即劳,欣然戴之以为君师,而遵蹈其法制者,礼则使然也。
圣人之始作礼也,其说曰:天下无贵贱,无尊卑,无长幼,是人之相杀无已也。不耕而食鸟兽之肉,不蚕而衣鸟兽之皮,是鸟兽与人相食无已也。有贵贱,有尊卑,有长幼,则人不相杀;食吾之所耕,而衣吾之所蚕,则鸟兽与人不相食。人之好生也甚于逸,而恶死也甚于劳,圣人夺其逸死而与之劳生,此虽三尺竖子知所趋避矣。故其道之所以信于天下而不可废者,礼为之明也。
虽然,明则易达,易达则亵,亵则易废。圣人惧其道之废而天下复于乱也,然后作《易》:观天地之象以为爻,通阴阳之变以为卦,考鬼神之情以为辞。探之茫茫,索之冥冥,童而习之,白首而不得其源。故天下视圣人,如神之幽,如天之高,尊其人而其教亦随而尊。故其道之所以尊于天下而不敢废者,《易》为之幽也。
凡人之所以见信者,以其中无所不可测者也;人之所以获尊者,以其中有所不可窥者也。是以礼无所不可测,而易有所不可窥,故天下之人信圣人之道而尊之。不然,则《易》者,岂圣人务为新奇秘怪以夸后世邪?圣人不因天下之至神,则无所施其教。卜筮者,天下之至神也。而卜者,听乎天而人不预焉者也;筮者,决之天而营之人者也。龟,漫而无理者也,灼荆而钻之,方功义弓,惟其所为,而人何预焉?圣人曰:是纯乎天,技耳。技何所施吾教?于是取筮。夫筮之所以或为阳或为阴者,必自分而为二始。挂一,吾知其为一而挂之也;揲之以四,吾知其为四而揲之也;归奇于扐,吾知其为一、为二、为三、为四而归之也:人也。分而为二,吾不知其为几而分之也:天也。圣人曰:是天人参焉,道也。道有所施吾教矣。于是因而作《易》以神天下之耳目,而其道遂尊而不废。此圣人用其机权以持天下之心,而济其道于无穷也。
○苏明允乐论
礼之始作也,难而易行。既行也,易而难久。
天下未知君之为君,父之为父,兄之为兄,而圣人为之君父兄;天下未有以异其君父兄,而圣人为之拜起坐立;天下未肯靡然以从我拜起坐立,而圣人身先之以耻。呜呼!其亦难矣。天下恶夫死也久矣,圣人招之曰:来,吾生尔。既而其法果可以生天下之人,天下之人视其向也如此之危,而今也如此之安,则宜何从?故当其时,虽难而易行。
既行也,天下之人,视君父兄,如头足之不待别白而后识;视拜起坐立,如寝食之不待告语而后从事。虽然,百人从之,一人不从,则其势不得遽至乎死。天下之人,不知其初之无礼而死,而见其今之无紥而不至乎死也,则曰“圣人欺我”。故当其时,虽易而难久。
呜呼,圣人之所恃以胜天下之劳逸者,独有死生之说耳。死生之说不信于天下,则劳逸之说将出而胜之。劳逸之说胜,则圣人之权去矣。酒有鸩,肉有堇,然后人不敢饮食;药可以生死,然后人不以苦口为讳。去其鸩,彻其堇,则酒肉之权固胜于药。圣人之始作礼也,其亦逆知其势之将必如此也,曰:告人以诚,而后人信之。幸今之时,吾之所以告人者,其理诚然,而其事亦然,故人以为信。吾知其理,而天下之人知其事。事有不必然者,则吾之理不足以折天下之口,此告语之所不及也。告语之所不及,必有以阴驱而潜率之。于是观之天地之间,得其至神之机,而窃之以为乐。
雨,吾见其所以湿万物也;日,吾见其所以燥万物也;风,吾见其所以动万物也;隐隐欲欲而谓之雷者,彼何用也?阴凝而不散,物蹙而不遂,雨之所不能湿,日之所不能燥,风之所不能动,雷一震焉,而凝者散,蹙者遂。曰雨者,曰日者,曰风者,以形用;曰雷者,以神用。用莫神于声,故圣人因声以为乐。为之君臣、父子、兄弟者,礼也。礼之所不及,而乐及焉。正声人乎耳,而人皆有事君、事父、事兄之心,则礼者固吾心之所有也,而圣人之说,又何从而不信乎?
○苏明允诗论
人之嗜欲,好之有甚于生;而愤憾怨怒,有不顾其死。于是礼之权又穷。
礼之法曰:好色不可为也;为人臣,为人子,为人弟,不可以有怨于其君父兄也。使天下之人皆不好色,皆不怨其君父兄,夫岂不善?使人之情皆泊然而无思,和易而优柔,以从事于此,则天下固亦大治。而人之情又不能皆然。好色之心驱诸其中,是非不平之气攻诸其外,炎炎而生,不顾利害,趋死而后已。噫!礼之权止于死生,天下之事不至乎可以博生者,则人不敢触死以违吾法。今也,人之好色,与人之是非不平之心,勃然而发于中,以为可以博生也,而先以死自处其身,则死生之机固已去矣。死生之机去,则礼为无权。区区举无权之礼,以强人之所不能,则乱益甚而礼益败。
今吾告人曰:必无好色,必无怨而君父兄。彼将遂从吾言而忘其中心所自有之情邪?将不能也。彼既已不能纯用吾法,将遂大弃而不顾。吾法既已大弃而不顾,则人之好色,与怨其君父兄之心,将遂荡然无所隔限,而易内窃妻之变,与弑其君父兄之祸,必反公行于天下。圣人忧焉,曰:禁人之好色而至于淫,禁人之怨其君父兄而至于叛,患生于责人太详。好色之不绝,而怨之不禁,则彼将反不至于乱。
故圣人之道,严于礼而通于《诗》。礼曰:必无好色,必无怨而君父兄。《诗》曰:好色而不至于淫,怨而君父兄而无至于叛。严以待天下之贤人,通以全天下之中人。吾观《国风》婉娈柔媚,而卒守以正,好色而不至于淫者也;《小雅》悲伤诟潞,而君臣之情卒不忍去,怨而不至于叛者也。故天下观之,曰:圣人固许我以好色,而不尤我之怨吾君父兄也。许我以好色,不淫可也;不尤我之怨吾君父兄,则彼虽以虐遇我,我明讥而明怨之,使天下明知之,则吾之怨亦得当焉,不叛可也。夫背圣人之法而自弃于淫叛之地者,非断不能也。断之始生于不胜,人不自胜其忿,然后忍弃其身。故《诗》之教,不使人之情至于不胜也。
夫桥之所以为安于舟者,以有桥而言也。水潦大至,桥必解,而舟不至于必败。故舟者,所以济桥之所不及也。吁!礼之权穷于易达,而有《易》焉;穷于后世之不信,而有《乐》焉;穷于强人,而有《诗》焉。吁!圣人之虑事也盖详。
○苏明允书论
风俗之变,圣人为之也。圣人因风俗之变而用其权。圣人之权用于当世,而风俗之变益甚,以至于不可复反。幸而又有圣人焉,承其后而维之,则天下可以复治;不幸其后无圣人,其变穷而无所复人则已矣。
昔者,吾尝欲观古之变而不可得也,于《诗》见商与周焉而不详。及今观《书》,然后见尧、舜之时,与三代之相变,如此之亟也。自尧而至于商,其变也,皆得圣人而承之,故无忧。至于周,而天下之变穷矣。忠之变而人于质,质之变而人于文,其势便也。及夫文之变,而又欲反之于忠也,是犹欲移江河而行之山也。人之喜文而恶质与忠也,犹水之不肯避下而就高也。彼其始未尝文焉,故忠质而不辞。今吾日食之以太牢,而欲使之复茹其菽哉?呜呼!其后无圣人,其变穷而无所复人则已矣。周之后而无王焉,固也。其始之制其风俗也,固不容为其后者计也,而又适不值乎圣人,固也,后之无王者也。
当尧之时,举天下而授之舜。舜得尧之天下,而又授之禹。方尧之未授天下于舜也,天下未尝闻有如此之事也,度其当时之民,莫不以为大怪也。然而舜与禹也,受而居之,安然若天下固其所有,而其祖宗既已为之累数十世者,未尝与其民道其所以当得天下之故也,又未尝悦之以利,而开之以丹朱、商均之不肖也。其意以为天下之民以我为当在此位也,则亦不俟乎援天以神之,誉己以固之也。汤之伐桀也,嚣嚣然数其罪而以告人,如曰彼有罪,我伐之,宜也。既又惧天下之民不己悦也,则又嚣嚣然以言柔之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如曰我如是而为尔之君,尔可以许我焉尔。吁!亦既薄矣。至于武王,而又自言其先祖父皆有显功,既已受命而死,其大业不克终,今我奉承其志,举兵而东伐,而东国之士女束帛以迎我,纣之兵倒戈以纳我。吁!又甚芙。如曰吾家之当为天子久矣,如此乎民之欲我速人商也。伊尹之在商也,如周公之在周也。伊尹摄位三年而无一言以自解,周公为之纷纷乎急于自疏其非篡也。夫固由风俗之变而后用其权,权用而风俗成,吾安坐而镇之,夫孰知风俗之变而不复反也。
○苏明允明论
天下有大知,有小知。人之智虑有所及,有所不及。圣人以其大知而兼其小知之功,贤人以其所及而济其所不及。愚者不知大知,而以其所不及丧其所及。故圣人之治天下也以常,而贤人之治天下也以时。既不能常,又不能时,悲夫殆哉!夫惟大知,而后可以常;以其所及济其所不及,而后可以时。常也者,无治而不治者也;时也者,无乱而不治者也。
日月经乎中天,大可以被四海,而小或不能人一室之下,彼固无用此区区小明也。故天下视日月之光,俨然其若君父之威。故自有天地而有日月,以至于今,而未尝可以一日无焉。天下尝有言曰:叛父母,亵神明,则雷霆下击之。雷霆故不能为天下尽击此等辈也,而天下之所以兢兢然不敢犯者,有时而不测也。使雷霆日轰轰焉绕天下,以求夫叛父母、亵神明之人而击之,则其人未必能尽,而雷霆之威无乃亵乎!故夫知日月雷霆之分者,可以用其明矣。
圣人之明,吾不得而知也。吾独爱夫贤者之用其心约而成功博也,吾独怪夫愚者之用其心劳而功不成也。是无他也,专于其所及而及之,则其及必精;兼于其所不及而及之,则其及必粗。及之而精,人将曰:是惟无及,及则精矣。不然,吾恐奸雄之窃笑也。
齐威王即位,大乱三载,威王一奋,而诸侯震惧二十年,是何修何营邪?夫齐国之贤者,非独一‘即墨大夫,明矣;乱齐国者,非独一阿大夫与左右誉阿而毁即墨者几人,亦明矣。一即墨大夫易知也,一阿大夫易知也,左右誉阿而毁即墨者几人易知也,从其易知而精之,故用心甚约而成功博也。
天下之事,譬如有物十焉,吾举其一,而人不知吾之不知其九也。历数之至于九,而不知其一,不如举一之不可测也,而况乎不至于九也。
○苏明允谏论上
贤君不时有,忠臣不时得,故作《谏论》。
古今论谏,常与讽而少直,其说盖出于仲尼。吾以为讽、直一也,顾用之之术何如耳。伍举进隐语,楚王淫益甚;茅牛解衣危论,秦帝立悟。讽固不可尽与,直亦未易少之。吾故曰:顾用之之术何如耳。
然则仲尼之说非乎?曰:仲尼之说,纯乎经者也;吾之说,参乎权而归乎经者也。如得其术,则人君有少不为桀、纣者,吾百谏而百听矣,况虚己者乎?不得其术,则人君有少不若尧、舜者,吾百谏而百不听矣,况逆忠者乎?
然则奚术而可?曰:机智勇辨,如古游说之士而已。夫游说之士,以机智勇辨济其诈,吾欲谏者以机智勇辨济其忠。请备论其效。周衰,游说炽于列国,自是世有其人,吾独怪夫谏而从者百一,说而从者十九;谏而死者皆是,说而死者未尝闻。然而抵触忌讳,说或甚于谏。由是知不必乎讽谏,而必乎术也。
说之术可为谏法者五:理谕之、势禁之、利诱之、激怒之、隐讽之之谓也。
触菩以赵后爱女贤于爱子,未旋踵而长安君出质;甘罗以杜邮之死诘张唐,而相燕之行有日;赵卒以两贤王之意语燕,而立归武臣:此理而谕之也。
子贡以内忧教田常,而齐不得伐鲁;武公以麋虎胁顷襄,而楚不敢图周;鲁连以烹醢惧垣衍,而魏不果帝秦:此势而禁之也。
田生以万户侯启张卿,而刘泽封;朱建以富贵饵闳孺,而辟阳赦;邹阳以爱幸悦长君,而梁王释:此利而诱之也。
苏秦以牛后羞韩,而惠王按剑太息;范睢以无王耻秦,而昭王长跪请教;郦生以助秦陵汉,而沛公辍洗听计:此激而怒之也。
苏代以土偶笑田文,楚人以弓缴感襄王,蒯通以娶妇悟齐相:此隐而讽之也。
五者相倾险被之论,虽然,施之忠臣,足以成功。何则?理而谕之,主虽昏必悟;势而禁之,主虽骄必惧;利而诱之,主虽怠必奋;激而怒之,主虽懦必立;隐而讽之,主虽暴必容。悟则明,惧则恭,奋则勤,立则勇,容则宽,致君之道,尽于此矣。吾观昔之臣,言必从,理必济,莫若唐魏郑公。其初实学纵横之说,此所谓得其术者与?
噫!龙逢、比干不获称良臣,无苏秦、张仪之术也;苏秦、张仪不免为游说,无龙逢、比干之心也。是以龙逢、比干,吾取其心,不取其术;苏秦、张仪,吾取其术,不取其心:以为谏法。
○苏明允谏论下
夫臣能谏,不能使君必纳谏,非真能谏之臣;君能纳谏,不能使臣必谏,非真能纳谏之君。欲君必纳乎,向之论备矣;欲臣必谏乎,吾其言之。
夫君之大,天也;其尊,神也;其威,雷霆也。人之不能抗天、触神、忤雷霆,亦明矣。圣人知其然,故立赏以劝之,《传》曰“兴王赏谏臣’,是也。犹惧其选耍阿谀,使一日不得闻其过,故制刑以威之,《书》日:“臣下不正,其刑墨”是也。人之情非病风丧心,未有避赏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谏哉?赏与刑不设,则。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触神、忤雷霆哉?自非性忠义,不悦赏,不畏罪,谁欲以言博死者?人君又安能尽得性忠义者而任之?
今有三人焉: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有与之临乎渊谷者。且告之曰:“能跳而越,此谓之勇。不然为怯。”彼勇者耻怯,必跳而越焉。其勇怯半者与怯者,则不能也。又告之曰:“跳而越者,与千金。不然则否。”彼勇怯半者奔利,必跳而越焉。其怯者犹未能也。须臾,顾见猛虎,暴然向逼,则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庄牟。然则人岂有勇怯哉?要在以势驱之耳。君之难犯,犹渊谷之难越也。所谓性忠义,不悦赏,不畏罪者,勇者也,故无不谏焉。悦赏者。勇怯半者也,故赏而后谏焉。畏罪者,怯者也,故刑而后谏焉。先王知勇者不可常得,故以赏为千金,以刑为猛虎,使其前有所趋。后有所避,其势不得不极言规失,此三代所以兴也。
未世不然。迁其赏于不谏,迁其刑于谏,宜乎臣之噤口卷舌,而乱亡随之也。间或贤君欲闻其过,亦不过赏之而已。呜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渊谷乎?此无他,墨刑之废耳。三代之后,如霍光裤昌邑不谏之臣者。不亦鲜哉!
斗之谏赏,时或有之;不谏之刑,缺然无矣。苟增其所有,有其所于,则谀者直,佞者忠,况忠直者乎?诚如是,欲闻谠言而不获,吾不信也。
○苏明允管仲论
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攘戎翟,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叛。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桓公薨于乱,五公子争立,其祸蔓延,讫简公,齐无宁岁。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则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何则?竖刁、易牙、开方三子,彼固乱人国者,顾其用之者,桓公也。夫有舜而后知放四凶,有仲尼而后知去少正卯。彼桓公何人也?顾其使桓公得用三子者,管仲也。
仲之疾也,公问之相。当是时也,吾以仲且举天下之贤者以对,而其言乃不过曰竖刁、易牙、开方三子非人情,不可近而已。呜呼!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仲与桓公处几年矣,亦知桓公之为人矣乎?桓公声不绝乎耳,色不绝乎目,而非三子者,则无以遂其欲。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徒以有仲焉耳。一日无仲:则三子者可以弹冠相庆矣。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邪?夫齐国不患有三子,而患无仲。有仲,则三子者,三匹夫耳。不然,天下岂少三子之徒?虽桓公幸而听仲,诛此三人,而其馀者,仲能悉数而去之邪?呜呼!仲可谓不知本者矣!因桓公之问,举天下之贤者以自代,则仲虽死而齐国未为无仲也,夫何患三子者?不言可也。
五霸莫盛于桓、文。文公之才,不过桓公,其臣又皆不及仲。灵公之虐,不如孝公之宽厚。文公死,诸侯不敢叛晋,晋袭文公之馀威,得为诸侯之盟主者百有馀年。何者?其君虽不肖,而尚有老成人焉。桓公之薨也,一乱涂地。无惑也,彼独恃一管仲,而仲则死矣。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仲之书,有记其将死,论鲍叔、宾胥无之为人,且各疏其短,是其心以为是数子者,皆不足以托国,而又逆知其将死,则其书诞谩不足信也。
吾观史鳟以不能进蘧伯玉而退弥子瑕,故有身后之谏;萧何且死,举曹参以自代: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
○苏明允权书六(孙武)
求之而不穷者,天下奇才也。天下之士,与之言兵,而曰我不能者几人?求之于言而不穷者几人?言不穷矣,求之于用而不穷者几人,呜呼!至于用而不穷者,吾未之见也。
孙武十三篇,兵家举以为师。然以吾评之,其言兵之雄乎!今其书,论奇权密机,出入神鬼,自古以兵著书者罕所及。以是而揣其为人,必谓有应敌无穷之才,不知武用兵,乃不能必克,与书所言远甚。吴王阉庐之人郢也,武为将军。及秦、楚交败其兵,越王人践其国,外祸内患,一旦迭发,吴王奔走,自救不暇,武殊无一谋以弭斯乱。
若按武之书,以责武之失。凡有三焉。《九地》曰:“威加于敌,则交不得合。”而武使秦,得听包胥之言,出兵救楚,无忌吴之心。斯不威之甚,其失一也。《作战》曰:“久暴师则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且武以九年冬伐楚,至十年秋始还,可谓久暴矣。越人能无乘间人国乎?其失二也。又曰:“杀敌者,怒也。”今武纵子胥、伯龉鞭平王尸,复一夫之私忿,以激怒敌。此司马戍、子西、子期所以必死仇吴也。句践不颓旧冢而吴服,田单谲燕掘墓而齐奋,知谋与武远矣。武不达此,其失三也。然始吴能以入郢,乃因胥、葫、唐、蔡之怒,及乘楚瓦之不仁,武之功盖亦鲜耳。夫以武自为书,尚不能自用,以取败北,况区区祖其故智馀论者,而能将乎?且吴起与武,一体之人也,皆著书言兵,世称之曰“孙吴”。然而吴起之言兵也轻,法制草略,无所统纪,不若武之书辞约而意尽,天下之兵说皆归其中。然吴起始用于鲁,破齐;及入魏,又能制秦兵;人楚,楚复霸。而武之所为反如是,书之不足信也,固矣。
今夫外御一隶,内治一妾,是贱丈夫亦能,夫岂必有人而教之?及夫御三军之众,阖营而自固,或且有乱,然则是三军之众惑之也。故善将者,视三军之众,与视一隶一妾无加焉,故其心常若有馀。夫以一人之心,当三军之众,而其中恢恢然犹有馀地,此韩信之所以“多多而益办也”。故夫用兵,岂有异术哉?能勿视其众而已矣。
○苏明允权书八(六国)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邪?”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与人,如弃草芦。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赢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竺兰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苏明允权书九(高帝)
汉高帝挟数用术,以制一时之利害,不如陈平;揣摩天下之势,举指摇目,以劫制项羽,不如张良。微此二人,则天下不归汉,而高帝乃木强之人而止耳。然天下已定,后世子孙之计,陈平、张良智之所不及,则高帝常先为之规画处置,以中后世之所为,晓然如目见其事而为之者。盖高帝之智,明于大而暗于小,至于此而后见也。
帝尝语吕后曰:“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必勃也。可令为太尉。”方是时,刘氏既安矣,勃又将谁安邪?故吾之意曰:高帝之以太尉属勃也,知有吕氏之祸也。虽然,其不去吕后何也?势不可也。昔者武王没,成王幼,而三监叛。帝意百岁后,将相大臣及诸侯王有武庚、禄父者,而无有以制之也。独计以为家有主母,而豪奴悍婢不敢与弱子抗。吕氏佐帝定天下,为大臣素所畏服,独此可以镇压其邪心,以待嗣子之壮。故不去吕后者,为惠帝计也。
吕后既不可去,故削其党以损其权,使虽有变,而天下不摇。是故以樊哙之功,一旦遂欲斩之而无疑。呜呼!彼岂独于哙不仁邪?且哙与帝偕起,拔城陷阵,功不为少矣。方亚父嗾项庄时,微哙诮让羽,则汉之为汉,未可知也。一旦人有恶哙欲灭戚氏者,时哙出伐燕,立命平、勃即军中斩之。夫哙之罪未形也,恶之者诚伪未必也,且高帝之不以一女子斩天下之功臣,亦明矣。彼其娶于吕氏,吕氏之族,若产、禄辈,皆庸才不足恤,独哙豪健,诸将所不能制,后世之患,无大于此矣。夫高帝之视吕后也,犹医者之视堇也,使其毒可以治病,而无至于杀人而已矣。樊哙死,则吕氏之毒,将不至于杀人,高帝以为是足以死而无忧矣。彼干、勃者,遗其忧者也。哙之死于惠之六年也,天也。使其尚在,则吕禄不可绐,太尉不得人北军矣。
或谓哙于帝最亲,使之尚在,未必与产、禄叛。夫韩信、黥布、卢绾皆南面称孤,而绾又最为亲幸,然及高帝之未崩也,皆相继以逆诛。谁谓百岁之后,椎埋屠狗之人,见其亲戚乘势为帝王,而不欣然从之邪?吾故曰:“彼平、勃者,遗其忧者也。”
○苏明允权书十项籍
吾尝论项籍有取天下之才,而无取天下之虑;曹操有取天下之虑,而无取天下之量;刘备有取天下之量,而无取天下之才:故三人终其身无成焉。且夫不有所弃,不可以得天下之势;不有所忍,不可以尽天下之利。是故地有所不取,城有所不攻,胜有所不就,败有所不避。其来不喜,其去不怒,肆天下之所为而徐制其后,乃克有济。
呜呼!项籍有百战百胜之才,而死于垓下,无惑也。吾于其战钜鹿也,见其虑之不长,量之不大,未尝不怪其死于垓下之晚也。方籍之渡河,沛公始整兵向关,籍于此时,若急引军趋秦,及其锋而用之,可以据咸阳,制天下。不知出此,而区区与秦将争一旦之命。既全钜鹿,而犹徘徊河南、新安间,至函谷,则沛公人咸阳数月矣。夫秦人既已安沛公而仇籍,则其势不得强而臣。故籍虽迁沛公汉中,而卒都彭城,使沛公得还定三秦,则天下之势在汉不在楚。楚虽百战百胜,尚何益哉?故曰:兆垓下之死者,钜鹿之战也。
或曰:“虽然,籍必能人秦乎?”曰:“项梁死,章邯谓楚不足虑,故移兵伐赵,有轻楚心,而良将劲兵尽于钜鹿。籍诚能以必死之士,击其轻敌寡弱之师,人之易耳。且亡秦之守关,与沛公之守,善否可知也。沛公之攻关,与籍之攻,善否又可知也。以秦之守而沛公攻人之,沛公之守而籍攻人之,然则亡秦之守,籍不能人哉?”
或曰:“秦可人矣,如救赵何?”曰:“虎方捕鹿,罴据其穴,搏其子,虎安得不置鹿而返?返则碎于罴明矣。军志所谓‘攻其必救’也。使籍人关,王离、涉间必释赵自救。籍据关逆击其前,赵与诸侯救者十馀壁蹑其后,覆之必矣。是籍一举解赵之围,而收功于秦也。战国时,魏伐赵,齐救之,田忌引兵疾走大梁,因存赵而破魏。彼宋义号知兵,殊不达此,屯安阳不进,而曰‘待秦敝’,吾恐秦未敝,而沛公先据关矣。籍与义俱失焉。”
是故古之取天下者,常先图所守。诸葛孔明弃荆州,而就西蜀,吾知其无能为也。且彼未尝见大险也,彼以为剑门者,可以不亡也。吾尝观蜀之险,其守不可出,其出不可继,兢兢而自完,犹且不给,而何足以制中原哉?若夫秦、汉之故都,沃土千里,洪河大山,真可以控天下,又乌事夫不可以措足如剑门者而后曰险哉?今夫富人必居四通五达之都,使其财帛出于天下,然后可以收天下之利。有小丈夫者,得一金椟而藏诸家,拒户而守之。呜呼!是求不失也,非求富也。大盗至,劫而取之,又焉知其果不失也?
○苏明允衡论二(御将)
人君御臣,相易而将难。将有二:有贤将,有才将。而御才将尤难。御相以礼,御将以术。御贤将之术以信,御才将之术以智。不以礼,不以信,是不为也;不以术,不以智,是不能也。故曰:御将难,而御才将尤难。
六畜其初皆兽也。彼虎、豹,能搏能噬,而马亦能蹄,牛亦能触。先王知能搏能噬者,不可以人力制,故杀之;杀之不能,驱之而后已。蹄者可驭以羁绁,触者可拘以福衡,故先王不忍弃其才而废天下之用。如曰“是能蹄,是能触,当与虎豹并杀而同驱”,则是天下无骐骥,终无以服乘邪?
先王之选才也,自非大奸剧恶如虎豹之不可以变其搏噬者,未尝不欲制之以术,而全其才以适于用。况为将者,又不可责以廉隅细谨,顾其才何如耳。汉之卫、霍、赵充国,唐之李靖、李绩,贤将也;汉之韩信、黥布、彭越,唐之薛万彻、侯君集、盛彦师,才将也。贤将既不多有,得才者而任之,可也。苟又曰“是难御”,则是不肖者而后可也。结以重恩,示以赤心,美田宅,丰饮馔,歌童舞女,以极其口腹耳目之欲,而折之以威,此先王之所以御才将者也。
近之论者或曰:“将之所以毕智竭力,犯霜露、蹈白刃而不辞者,冀赏耳。为国家者,不如勿先赏以邀其成功。”或曰:“赏所以使人。不先赏,人不为我用。”是皆一隅之说,非通论也。将之才固有小大:杰然于庸将之中者,才小者也;杰然于才将之中者,才大者也。才小志亦小,才大志亦大。人君当观其才之小大,而为制御之术,以称其志。一隅之说,不可用也。
夫养骐骥者,丰其刍粒,洁其羁络,居之新闲,浴之清泉,而后责之千里。彼骐骥者,其志常在千里也,夫岂以一饱而废其志哉?至于养鹰则不然。获一雉,饲以一雀;获一免,饲以一鼠。彼知不尽力于击搏,则其势无所得食,故然后为我用。才大者,骐骥也,不先赏之,是养骐骥者饥之而责其千里,不可得也;才小者,鹰也,先赏之,是养鹰者饱之而求其击搏,亦不可得也。是故先赏之说,可施之才大者;不先赏之说,可施之才小者:兼而用之可也。
昔者汉高帝一见韩信,而授以上将,解衣衣之,推食哺之;一见黥布,而以为淮南王,供具饮食如王者;一见彭越,而以为相国。当是时,三人者未有功于汉也。厥后追项籍垓下,与信越期而不至,捐数千里之地以畀之,如弃敝屣。项氏未灭,天下未定,而三人看,已极富贵矣。何则?高帝知三人者之志大,不极于富贵,则不为我用;虽极于富贵,而不灭项氏,不定天下,则其志不已也。至于樊哙、滕公、灌婴之徒则不然。拔一城,陷一阵,而后增数级之爵。否则,终岁不迁也。项氏已灭,天下已定,樊哙、滕公、灌婴之徒,计百战之功,而后爵之通侯。夫岂高帝至此而啬哉?知其才小而志小,虽不先赏,不怨;而先赏之,则彼将泰然自满,而不复以立功为事故也。
噫!方韩信之立于齐,蒯通、武涉之说未去也。当是之时而夺之王,汉其殆哉!夫人岂不欲三分天下而自立者?而彼则曰:“汉王不夺我齐也。”故齐不捐,则韩信不怀;韩信不怀,则天下非汉之有。呜呼!高帝可谓知大计矣。
○苏明允衡论七(申法)
古之法简,今之法繁。简者不便于今,而繁者不便于古,非今之法不若古之法,而今之时不若古之时也。
先王之作法也,莫不欲服民之心。服民之心,必得其情。情然邪而罪亦然,则固人吾法矣。而民之情又不皆如其罪之轻重大小,是以先王忿其罪,而哀其无辜,故法举其略,而吏制其详。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则以著于法,使民知天子之不欲我杀人伤入耳。若其轻重出入,求其情而服其心者,则以属吏。任吏而不任法,故其法简。今则不然。吏奸矣,不若古之良;民蝓矣,不若古之淳。吏奸,则以喜怒制其轻重而出入之,或至于诬执;民蝓,则吏虽以情出入,而彼得执其罪之大小以为辞。故今之法,纤悉委备,不执于一,左右前后四顾而不可逃。是以轻重其罪,出入其情,皆可以求之法。吏不奉法,辄以举劾。任法而不任吏,故其法繁。古之法若方书,论其大概,而增损剂量,则以属医者,使之视人之疾,而参以己意。今之法若鬻屦,既为其大者,又为其次者,又为其小者,以求合天下之足。故其繁简则殊,而求民之情以服其心则一也。
然则今之法不劣于古矣,而用法者尚不能无弊,何则?律令之所禁,画一明备,虽妇人孺子,皆知畏避,而其间有习于犯禁而遂不改者,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也。先王欲杜天下之欺也,为之度,以一天下之长短;为之量,以齐天下之多寡;为之权衡,以信天下之轻重。故度、量、权、衡,法必资之官,资之官而后天下同。今也庶民之家,刻木比竹、绳丝缒石以为之,富商豪贾,内以大,出以小,齐人适楚,不知其孰为斗、孰为斛,持东家之尺而校之西邻,则若十指然。此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一也。先王恶奇货之荡民,且哀夫微物之不能遂其生也,故禁民采珠贝;恶夫物之伪而假真且重费也,故禁民糜金以为涂饰。今也采珠贝之民,溢于海滨;糜金之工,肩摩于列肆。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二也。先王患贱之陵贵,而下之僭上也,故冠服器皿,皆以爵列为等差,长短大小,莫不有制。今也工商之家,曳纨锦,服珠玉,一人之身,循其首以至足,而犯法者十九。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三也。先王惧天下之吏负县官之势以侵劫齐民也,故使市之坐贾,视时百物之贵贱而录之,旬辄以上。百以百闻,千以千闻,以待官吏之私侯;十则损三,三则损一,以闻,以备县官之公籴。今也吏之私侯,而从县官公籴之法。民曰“公家之取于民也固如是”,是吏与县官敛怨于下。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四也。先王不欲人之擅天下之利也,故仕则不商,商则有罚;不仕而商,商则有征。是民之商不免征,而吏之商又加以罚。今也吏之商既幸而不罚,又从而不征,资之以县官公籴之法,负之以县官之徒,载之以县官之舟,关防不讥,津梁不呵。然则为吏而商,诚可乐也,民将安所措手足?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五也。若此之类,不可悉数,天下之人,耳习目熟,以为当然;宪官法吏,目击其事,亦恬而不问。
夫法者,天子之法也。法明禁之,而人明犯之,是不有天子之法也。衰世之事也。而议者皆以为今之弊,不过吏胥孰法以为奸;而吾以为吏胥之奸,由此五者始。今有盗白昼持梃人室,而主人不之禁,则逾垣穿穴之徒:必且相告而肆行于其家。其必先治此五者,而后诘吏胥之奸可也。
○苏明允衡论十(田制)
古之税重乎?今之税重乎?周公之制,园廛,二十而税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稍甸县都,皆无过十二;漆林之征,二十而五。盖周之盛时,其尤重者,至四分而取。一;其次者,乃五而取一;然后以次而轻,始至于十一,而又有轻者;也。今之税,虽不啻十一,然而使县官无急征,无横敛,则亦未至乎四而取一与五而取一之为多也。是今之税与周之税,轻重之相去无几也。虽然,当周之时,天下之民,歌舞以乐其上之盛德,而吾之民,反戚戚不乐,常若擢筋剥肤以供亿其上。周之税如此,吾之税亦如此,而其民之哀乐,何如此之相远也?其所以然者,盖有由矣。
周之时用井田。井田废,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资于富民。富民之家,地大业广,阡陌连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安坐四顾,指麾于其间。而役属之民,夏为之耨,秋为之获,无有一人违其节度以嬉。而田之所人,己得其半,耕者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是以田主日累其半,以至于富强;耕者日食其半,以至于穷饿而无告。夫使耕者至于穷饿,而不耕不获者坐而食富强之利,犹。且不可,而况富强之民输租于县官,而不免于怨叹嗟愤,何则?彼以其半而供县官之税,不若周之民以其全力而供其上之税也。周之十一,以其全力而供十一之税也。使以其半供十一之税,犹用十二之税然也。况今之税,又非特止于十一而已,则宜乎其怨叹嗟愤之不免也。噫!贫民耕而不免于饥,富民坐而饱且嬉,又不免于怨,其弊皆起于废井田。井田复,则贫民有田以耕,谷食粟米不分于富民,可以无饥。富民不得多占田以锢贫民,其势不耕则无所得食,以地之全力供县官之税,又可以无怨。是以天下之士争言复井田。
既又有言者曰:“夺富民之田,以与无田之民,则富民不服,此必生乱。如乘大乱之后,土旷而人稀,可以一举而就。高祖之灭秦,光武之承汉,可为而不为,以是为恨。”吾又以为不然。今虽使富民皆奉其田而归诸公,乞为井田,其势亦不可得。何则?井田之制,九夫为井。井间有沟,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为一成。成间有洫,其地百井而方十里。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为一同,同间有浍,其地万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间,为浍者一,为洫者百,为沟者万。既为井田,又必兼备沟洫。沟洫之制,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万夫之地,盖三十二里有半,而其间为川为路者一,为浍为道者九,为洫为涂者百,为沟为畛者千,为遂为径者万。此二者,非塞溪壑、平涧谷、夷丘陵、破坟墓、坏庐舍、徙城郭、易疆垅不可为也。纵使能尽得平原广野,而遂规画于其中,亦当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百年,专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以望天下之地尽为井田,尽为沟洫。已而又为民作屋庐于其中,以安其居而后可。吁!亦已迂矣。井田成,而民之死,其骨已朽矣。古者井田之兴,其必始于唐、虞之世乎?非唐、虞之世,则周之世无以成井田。唐、虞启之,至于夏、商,稍稍葺治,至周而大备。周公承之,因遂申定其制度,疏整其疆界,非一日而遽能如此也,其所由来者渐矣。
夫井田虽不可为,而其实便于今。今诚有能为近井田者而用之,则亦可以苏民矣乎。闻之董生曰:“井田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名田之说,盖出于此。而后世未有行者,非以不便民也,惧民不肯捐其田以人吾法,而遂因此以为变也。孔光、何武曰:“吏民名田,无过三十顷,期尽三年而犯者,没人官。”夫三十顷之田,周民三十夫之田也。纵不能尽如此制,一人而兼三十夫之田,亦已过矣;而期之三年,是又迫蹙平民,使自坏其业:非人情,难用。吾欲少为之限,而不夺其田尝已过吾限者,但使后之人,不敢多占田以过吾限耳。要之数世,富者之子孙,或不能保其地以复于贫,而彼尝已过吾限者,散而人寸:他人矣。或者子孙出而分之以无几矣。如此,则富民所占者少,而馀地多。馀地多,则贫民易取以为业,不为人所役属,各食其地之全利。利不分于人,而乐输于官。夫端坐于朝廷,下令于天下,不惊民,不动众,不用井田之制,而获井田之利,虽周之井田,何以远过于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