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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等》第一部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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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的罪恶来自这个原则与其对立面的斗争

我们刚才从各个角度审视了这个社会。既然人具有不可分割的知觉—感情—认识过程,既然人不是其他什么东西,社会应由与人类本性三个方面相对应的三个领域所组成,并且包括在这三个领域之内。这三个领域彼此渗透,三方中如果缺少一方决不能单独存在,正如它们与之相对应的三种官能一样。我们所说的这三个领域是:第一,知觉的社会世界,即是表现、活动、相互行为、协定、合同等的社会世界;第二,感情的社会世界,即是无形的、尚未显示出诱惑力的社会世界,它能团结社会上各方面的成员,使他们关系更加密切,并彼此承担义务;第三,认识的社会世界,即是我们对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对他人的感情和行为,以及彼此交往中所认识的社会世界。除非在这三种世界中有某种规则,使得社会上每个成员的生命力得以施展和发挥,否则,任何社会就无法继续生存下去。由此就产生了权利,权利是人在每个阶段中对自己的真正认识,人就把这种认识看作自己的守则。认识方面的权利产生宗教权利;感情方面的权利产生道德权利或风尚,生命的积极实践权利构成了公民的政治权利。于是,在这三种权利的每一部分中,我们都看到了被宣告为人类共同守则的平等;平等,这是今天我们唯一的合理原则和唯一的正义标准。

在与行动相对应的社会领域里(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即包括政治立法本身的旧时的临时权力、工商业规则、公民的和军事的等级制度、民法、刑事法和刑法),到处实行了平等,如今任何其他原则都已不合时宜:凡符合平等的事情必然是正确和合理的,违反平等的事情则是不正确的和荒谬的。

在与智力相对应的社会领域里(宗教权利,即旧时的精神权力),同样宣告平等和赞同平等。

最后,在与感情相对应的社会领域里(道德权利或风尚,这就是从前被恺撒大帝或某一等级集团所篡夺的临时权力以及被教皇或教会神职人员所篡夺的精神权力遗留给个人的全部份额),宣告平等和赞同平等,平等同样成为公认的原则。

因此,现在人们无论转向哪一边,似乎总能感觉到或接触到平等。这完全是虚假的外表,骗人的幻景!人们得到的只是不平等。平等,平等!我只听到这个声音在我的周围回荡。然而,我到处看见的是刺眼的不平等现象,野蛮的专制主义和可耻的奴隶制度。

更令人可怕的是,我们大家在感情上都觉得要有一个更为美好的世界,显然这是因为我们今天所确认的正义和理智的唯一原则乃是平等。热那亚人①在他们监狱的墙上和在罪犯的铁镣上,都刻着自由这两个字。既然我们注定不平等,我们怎么反而到处写上平等这两个字呢?因而我们对待自己如同热那亚人对待他们的囚徒和船上苦役犯一样!

①热那亚是意大利北部地区的城市和港口,它面临利古里亚海,对面是法国的科西嘉岛。

对,实际上,我们正是一些可怜的被判了罪刑的犯人。我在前面很早提及那些不幸的妇女,她们似乎居住在地狱的某个轮圈上。我认为有时整个社会既具有平等的理想,又表现出奴隶状态的现实,这使我感到,社会就象具有无数轮圈的地狱。“不必到世界以外寻找地狱”,伟大的诗人吕克莱斯②说道,“地狱就寓于社会之中”,这真是一句至理名言。

②吕克莱斯(Lucrèce,公元前98—前55年),古罗马诗人,是《论自然》一书的作者,他较早地用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去解释宇宙和自然现象,力图消除人们对神仙的恐惧。他的现实主义观点又给后来的诗人,如前面提到的维吉尔等,开辟了创作道路。——译者

事实上,在地狱的轮圈内,所有这些不幸者不都是世世代代被压在难以忍受的贫困下面,却到处看见写着平等这两个字吗?当他们从艰苦而无休止的劳动中感到有两种人存在时,为什么有人对他们说只有一种人,并说他们也不能确定,自己是亚伯种人,还是该隐种人!但他们自己的痛苦经历至少可以证实,亚当的儿子们确实使人类的摇篮沾满了鲜血,是该隐杀害了他的兄弟。诗人给我们描写乌果阑③和他的孩子永远遭受饥饿的惩罚,做父亲的目睹他的孩子们先他而死:这真比古代唐塔尔①面对着海水和水果而死于饥渴的形象还要触目惊心。而诗人作这种描写时,所指的正是他们,你们也象唐塔尔那样,甘愿忍受饥渴,而你们的周围却是你们双手生产出来而自己却享受不到的奢侈品和财富。无产者们:你们象乌果阑一样忍受着痛苦,眼睁睁望着你们的孩子面黄饥瘦,你们这些孩子和把你们关押在城堡内的暴君的孩子一样漂亮可爱,你们饥肠辘辘倍受折磨,这景象使人毛骨悚然,真称得上是地狱了!

③乌果阑是古代暴君,把他和孩子被仇人关在塔中囚禁,并让他们活活饿死。见但丁《神曲:地狱篇》。——译者

①唐塔尔,希腊神话中宇斯的儿子,吕狄亚国王。他经常偷吃神酒和神食,更有甚者,他把自己的儿子剁成肉酱献给神吃,还把天神的秘密泄露出去,为此触怒了主神。他受到了种种惩罚,如被捆绑在高山上,悬挂在峭壁中;如被淹在大海中,海水齐到头颈,却又喝不到水;又如被拴在果树前,使他垂涎欲滴,却始终吃不到水果,等等。——译者

而第二种领域,即感情领域,不也是出现种种刑罚和受苦的形象吗?难道在地狱的轮圈之内,现在他们不也是抱着炽热的灵魂在爱情中寻找生命吗?依克西翁②,这个古代人的象征,徒劳地继续追随着风的女神:这是因为他爱恋的对象尚未在地球上生存,因为凡人妇女只是一个孩子和奴隶;所以他往天空中寻找,而他拥抱到的只是云彩而已。在但丁的诗中,妇女、妻子不再是梦幻了,而是一种真实的存在;情郎看到自己的情侣,认识了她,他知道弗朗索瓦丝·德·黎米尼①还活着;但是一种不可逾越的障碍把他们隔开,这一对情人凄凉地相对而视。今天,暴君的手,那只用利剑武装了的、从背后伸过来把情侣们隔开的手,已经不复存在。但是为什么他们的痛苦还总是折磨着他们呢?

②依克西翁是古代神话中的拉正特国王,但因得罪于天神,被缚于转动不停的火轮上受苦。——译者

①弗朗索瓦丝·德·黎米尼,十三世纪中叶意大利著名的高贵夫人,由于她在婚姻问题上屈从父母之命,不能如愿,故愤然而死。但丁在《神曲·地狱篇》叙述了她的故事,并使她的爱情在地狱中如愿以偿。——译者

至于第三个领域,即知识领域,当代的诗人们给我们举出了多少新的酷刑!知识不再是奴隶;普罗米修斯②不再被锁在岩石上;他砸碎了锁链,或许有人给他砸碎了锁链,于是他跑遍全球。难道他获得解放就是为了这个么?啊!不,他变成了浮士德,他引来魔鬼,他从自己的知识中得到的只是痛苦;他变成了曼弗莱德(自由人,解放了的人),他拼命攀登群山山巅,而秃鹫还不停地啄食他的心。

②普罗米修斯是从天上窃下火种给人类带来了光明的一位天神,却也因此触怒了主神宇斯。他被缚在高加索山上,被神鹰天天啄食他的肝脏,直到神鹰被射死,他才得救。——译者

正如人们所说,这是因为我们现在正处于两个世界之间,处在一个即将结束的世界和一个正在开始的新世界之间。我们已经宣告活动领域里平等的原则,但我们仍然无法根据这个原则组织起活动的世界:由此产生了它的双重性,即权利和事实,这样就造成我们的巨大痛苦。我们在感情领域宣告了平等原则,可是我们并不能遵照这个原则组织起感情的世界:由此就产生了它的双重性,即权利和事实,它撕裂着我们的灵魂。我们在知识领域也宣告了平等原则,但我们无法组织知识的自由交流:由此产生了它的双重性,即权利和事实,它折磨着我们,使我们永远痛苦。

因而在我们身上,一切活动、感情、知识,在我们眼前的这个世界上都不能得到满足。

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实际存在着两种人,两种倾向,两种不同的生命。把我们划分开来的两个政治派别,旧制度派和革命派,恰恰反映着我们每个人身上经历的一切:公民的分歧只是我们心灵内部分歧的反映。我认为,在我们身上存在着两种人:一个是未来的人,另一个是过去的人;一个是平等法律的人,另一个是奴役法律的人。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理智,都把平等喻为理想,而我们的实际生活所实现的却是不平等,除此以外,我们再看不到别的了。

问题就在这里:今日之社会,为其双重性所割裂,是否还能存在下去?什么原则已赢得胜利以至成为现实呢?是平等,还是不平等?如果是不平等,那么,在我们树立这种理想之前我们又会很快回到几世纪前的黑暗之中。如果是平等,就让我们迈步迎接这理想的实现吧!

事实上,这就像有人用恺撒式的军事行动从母亲的怀抱里夺走了孩子,并又活生生地把他放在奄奄一息的母亲怀抱里,此时的母亲再也不敢把孩子托付给天国的光芒一样。难道这流血的革命,接下去又是绵延达二十年之久的战事①,不就是规模相当的恺撒式军事行动吗?我想:你们眼前的新人类是不是就这样处于生死之间?它是缺乏新的生存条件,还是可能不适应这些条件呢?当这个生命的全部活力彻底崩溃的时候,当他需要一个新环境、一个新生命的时候,你们却硬要叫他按原样生活下去,你们究竟是什么医生!快点吧,如果你们坚持这样做,死神就要夺去这幼小的生命。

①这里指1789年的法兰西革命,以及后来到拿破仑时期的对外战争,两者加在一起约二十年左右。——译者

我认为,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这正是哈姆雷特提的那个问题,是从一种生活转变到另一种生活的问题,是生死存亡的问题:“活下去还是活不下去,这是一个问题。”①

①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中,主角王子的一句著名独白。——译者

但是,对于这种世界局势的未来结局,不管人们有什么想法,至少没有谁能够拒绝承认这种明显的事实和这种结论,即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目前这个社会除了平等这一概念,再没有其他基础了。如果社会没有这种基础,那就该宣布它没有任何基础了。但是,如果你们想否认社会具有这一基础,如果你们想把皮隆②的怀疑主义理论应用到许多法律和宣言当中,甚至只承认某些事实的话,这都是徒然的。你们会说,这是事实。对,但这些事实是有其原因的;在这些事实背后,在这些事实下面,都存在着这些事实的原因;在每个促成这些事实的人的灵魂当中(整个社会都在一致促成这些事买,或者赞同这些事实,或者完全接受这些事实),都存在着造成这些事实和产生这些事实的某种概念。

②皮隆(公元前365—前275),古希腊哲学家,怀疑主义的鼻祖。他否认人类能够认识真理和掌握真理的可能性,并提倡他的怀疑论。——译者

你们会问我这个概念究竟是什么,回答很简单。过去,要知道某人是否有权在社会上生存,大家只问他的血统关系是什么,属于哪个等级阶层。如今,一切等级阶层均被推翻,这一个人的血统跟另一个人的血统同样高贵,只有公民这个称号能保证他所有的雄心抱负都是合法的。必须承认,单凭某人是公民这一点,他就有权享受城邦内各种利益和荣誉。这种新颖的、奇特的、从未出现过的信仰,若跟人类旧式的信仰相比,虽然它还不到一百年历史,可是它已深深地铭刻在所有人的心灵之中,这就是这种概念之所以在一切事实中显现出来的原因。在实践它以前,人们就想到这个概念;然后,人们实践这个概念,当然,实践得很差,然而确是在实践它,或者人们自以为在实践这个概念。人们不再相信种族,而相信一切人,相信一切民族;人们把平等这个概念引进刑法、民法,直至政治法之中。

你们会说,人们并没有走得很远,因而就够了,界限已经找到,平等实际上控制着它有权控制的范围,这样一切都完成了。

如此推理,简直是狂热,你们既然承认一种原则,那你们就必须承认它的后果。一个原则的内部蕴藏着许许多多的后果,而这些后果只能是断断续续地显示出来。一个原则,就象一个征服者那样向前迈进:在前进中获得力量。一旦某种概念在人类的心灵中出现,它就开始萌芽、发展、并日益壮大,最后升向穹苍。

必须承认,平等不只是人们眼前的事实,不只是刑法、民法面前的平等事实;平等在成为事实之前也是一种概念,一种信仰。它已经引起和取得了某些结果,它必将会取得其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