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重点论述了自由的概念、法律自由与政体的关系。尤其是作者通过著名的“分析说”深刻地揭示了以上关系。作者将国家政体的权力归结为三种,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通过英格兰实行“三权分立”的经验以及罗马等国家行使三种权力的教训,从正反两方面深刻地论述了三种权力之间的关系,它们应该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又不可相互代替。作者告诉人们:如何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将关乎国家政体的巩固,以及民众、社会团体、政党等社会阶层政治自由是否得到保障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