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前面已经说过,第二天,萝莎带着高乃依·德·维特的《圣经》来了。
于是,在老师和学生之间,开始了一个有趣的场面,像这样有趣的场面,如果小说家有幸在笔下遇到,一定会感到非常高兴。
窗洞,这供两个情人联系用的惟一的洞口,太高了,本来他们只想从对方的脸上看出彼此心里所想的,倒还无所谓,可是要看萝莎带来的书,那可就不方便了。
因此,那个年轻姑娘不得不贴在铁栅栏上,歪着头,把书举到她右手端着的那盏灯旁边;后来,为了让她省力一点,高乃里于斯想出一个主意,用一块手绢把灯缚在铁栅栏上。于是萝莎可以腾出一只手,用手指点着高乃里于斯教她拼的字母和音节;高乃里于斯呢,拿着一根麦秆当作教杖,穿过铁栅栏,把字母一个一个地指给他那专心听讲的学生看。
灯光照着萝莎的红润的脸色,深邃的蓝眼睛和擦得很亮的金帽子下面的金发辫。我们前面已经说过,那种金帽子是弗里斯女人的头饰。她的手指举着,血脉往下流,看上去手指成了淡红色,像在灯光下发亮,而且揭示出隔着皮肉可以看见的神秘的生命力在流动。
萝莎的智力,在高乃里于斯的才智的熏陶下,发展得很快,每次遇到了太困难的地方,他们互相盯着的眼睛,接触到的睫毛,混在一起的头发,就会发出带电的火花,哪怕就是白痴的愚昧无知的脑子都可以照亮。
萝莎下楼,回到自己的房里以后,就一个人在脑子里重温她的功课,同时也在她心里重温她还没有承认的爱情。
有一天晚上,她比平时来迟了半个钟头。
来迟了半个钟头,这件事太严重了,所以高乃里于斯不可能不一见面就问她是什么原因。
“啊!不要怪我!”年轻姑娘说,“这不是我的错。我爸爸在洛维斯坦因遇到了一个从前认识的人,那个人在海牙的时候常常来要我爸爸领他参观监狱,他为人很好,爱喝酒,常常讲有趣的故事,而且,花起钱来很大方,随时都会请客。”
“别的方面你对他不了解吗?”高乃里于斯吃惊地问。
“不,”年轻姑娘回答,“我爸爸跟这个老来看他的人要好也不过才两个星期。”
“啊!”高乃里于斯不安地摇摇头说,在他看来,每一件新鲜事都好像预示着即将发生不幸,“说不定是个派到监狱里来同时监视犯人和看守的密探。”
“我不相信,”萝莎微笑着说,“要是这个老好人是来侦察哪一个人的话,那一定不是侦察我爸爸。”
“那么侦察谁呢?”
“说不定是我。”
“你?”
“为什么不可能?”萝莎笑着说。
“啊!说得对,”高乃里于斯叹口气说,“追求你的人,不会个个都落空的,萝莎,这个人也许会成为你的丈夫。”
“我不否认。”
“你这么乐观有什么根据?”
“你应该说担心,高乃里于斯先生。”
“谢谢,萝莎,你说得对;你这么担心……”
“我这么担心的根据是……”
“呃,快说。”
“在海牙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到布依坦霍夫来过好几次;瞧,正好就在你被关在那儿的时候。我离开了,他也离开了;我上这儿来,他也上这儿来了。在海牙,他借口说是要见你。”
“见我?”
“是啊!毫无疑问,这只是个借口;今天他本来还可以用这个理由,因为你又变成了我爸爸的犯人,或者不如说,我爸爸又变成了你的看守,可是相反的,他连问也不问起你了。我昨天还听见他对我父亲说他不认识你呢。”
“说下去,萝莎,我求你说下去,让我猜猜这个人到底是谁,来干什么的。”
“高乃里于斯先生,你断定你的朋友当中就没一个会关心你吗?”
“我没有朋友,萝莎,我只有一个奶妈,你认识她,她也认识你。唉!这个可怜的苏格,她会亲自来的,她不会耍花招,她会直接对你父亲或者对你哭着说:‘亲爱的先生,或者亲爱的小姐,我的孩子在这里;你看我有多么伤心,只要让我和他见一个钟头的面,我一辈子都会为你向上帝祈祷。’啊!不,”高乃里于斯继续说,“啊!不,除了我那好心的苏格,我没有别的朋友。”
“那么我看还是我原来的想法对,尤其是因为昨天,太阳落山的时候,我正在拾掇我准备种你的球根的花坛,看见一个人影,从半开的门,闪到接骨木和白杨后面。我装着没有注意他,其实我已经看清是他。他躲起来,看着我翻土;他跟的一定是我,他侦察的一定是我,我动一动耙,碰一碰土,他都注意。”
“哦!对了,对了,他在追求你,”高乃里于斯说,“他年轻吗?漂亮吗?”
他焦急地看着萝莎,迫不及待地等候她的回答。
“年轻,漂亮!”萝莎一边哈哈笑着,一边大声说,“他的脸很丑,弯腰驼背,快上五十了,他既不敢正面看我,也不敢大声说话。”
“他叫什么?”
“雅各卜·吉赛尔。”
“我不认识他。”
“你看清楚了吧,他不是为你而来的。”
“不管怎么样,如果他爱你,萝莎,你不会爱他吗?他爱你是很可能的,因为他来看你,就是爱你。”
“啊!当然不会。”
“那么,你是要叫我安心吧?”
“我也劝你这样。”
“好!现在你既然已经开始识字,萝莎,我把我因为忌妒和分离感到的痛苦写给你,你都会看了吧,是不是?”
“只要你字写得大,我一定会看的。”
因为话题开始转到使萝莎不安的方向,于是她说:
“顺便问一问,你的郁金香怎么样了?”
“萝莎,你想想我有多么快活吧!今天早晨,我轻轻地把盖在球根上面的那层泥拨开,迎着阳光看了一下。我看见像针尖一样细的第一个嫩芽已经长出来了。啊!萝莎,我心里真是高兴透了,这个肉眼不容易觉察到的发白的嫩芽,连苍蝇的翅膀擦过,都会碰伤它,这个被细微的证据所证明的一点儿大的生命,比在布依坦霍夫广场的断头台上宣读的亲王那道挡住刽子手的大刀、饶了我的命的命令,还要叫我兴奋。”
“这么说,你有了信心了?”萝莎微笑着说。
“啊!是的,我有了信心!”
“那我呢,我什么时候种我的球根?”
“一到合适的日子我就会告诉你;但是,千万不要让别人帮你,千万不要把你的秘密告诉任何人;你瞧,一个内行,只要仔细看看那个球根,就能够看出它的价值;所以千万,我最亲爱的萝莎,千万要把你留下的第三个球根藏好。”
“它仍旧包在你包的那张纸里,就像你给我的时候一样,高乃里于斯先生,我把它塞在我的柜子顶里面,我的那些花边底下,花边可以使它保持干燥,而且压不坏它。但是,再见了,可怜的犯人。”
“怎么?时间已经到了吗?”
“我该走了。”
“来得这么迟,去得又这么早!”
“我爸爸不见我回去,也许会等得不耐烦;那个情人也许会疑心他有一个情敌。”
她不安地听了一会儿。
“怎么啦?”凡·拜尔勒问。
“我好像听见了什么声音。”
“什么声音?”
“楼梯上好像有脚步声。”
“真的,”犯人说,“这不可能是格里弗斯,要是他,老远就可以听到了。”
“不是我爸爸,我可以肯定,可是……”
“可是……”
“可是很可能是雅各卜先生。”
萝莎朝楼梯奔过去,她还没有走下十磴儿,果然就听到一扇门迅速地关上。
高乃里于斯非常不安,但是对他说来,这还不过是一个序曲呢。
命运在开始做一桩坏事的时候,很少不仁慈地预先通知它的牺牲者,就像剑客预先通知对手一样,好让他有戒备的时间。
人们几乎总是忽略了这些由人的本能发出来的通知,或者由人的共谋,那些往往并不像我们通常相信的那么没有生命的物体发出来的通知。哨子在空中一响,对于听到哨子声的人来说,这应该是一种警告,而得到了这个警告,就应该提防。
第二天过去了,没有发生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格里弗斯巡查了三次。他什么也没有发现。格里弗斯希望能发现犯人的秘密,从来不在固定的时间来。凡·拜尔勒因此想出了一种机械,这种机械有点像农庄上把麦子口袋吊上吊下的机械。窗子底下伸展着上面是瓦盖的、下面是石头砌的突出的壁架。他听见看守来了的时候,就把水罐吊到壁架底下。至于用来吊上吊下的绳子,我们的机械师想到了办法,把它们藏在瓦上面和墙缝间长的青苔中间。
格里弗斯什么也没有疑心到。
这个计谋使用了一个星期,一直获得成功。
然而,有一天早上刮大风,整个塔楼给刮得哗啦哗啦乱响,高乃里于斯正一心一意欣赏他的已经冒出嫩芽的球根,没有听见老格里弗斯上楼的声音。门突然开了,高乃里于斯两膝间夹着水罐被他撞见了。
格里弗斯看到犯人手上有一样不认识的,因此也是禁止的东西,比老鹰扑小鸡还要迅速地朝这样东西扑过去。
不是碰巧,就是因为魔鬼有时候把那种致命的眼疾手快的本事赐给坏人,他那只长满老茧的大手一下子就伸到水罐的正中央,伸到藏有珍贵的球根的那一部分的泥土上。这只手在手腕以上曾经折断过,正是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接好的,而且接得那么好。
“你这是什么?”他大声叫道,“哈!我逮住你了!”
他把手插在泥里。
“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高乃里于斯哆嗦着叫道。
“哈!我逮住你了!一个水罐,还有土!这里面一定藏着什么犯罪的秘密!”
“亲爱的格里弗斯先生!”凡·拜尔勒哀求说,他急得像给收庄稼的人夺去了一窝蛋的山鹑。
这时,格里弗斯已经开始用他那像钩子一般的手指在挖土了。
“先生,先生!小心!”高乃里于斯说,脸色急得发白。
“小心什么?他妈的!小心什么?”看守吼道。
“小心!我对你说;你会把它碰坏的!”
他几乎是绝望地猛然一下子把水罐从格里弗斯手里夺回来,像一件宝贝似的藏在两条胳膊底下。
可是,格里弗斯固执得像个老头儿,而且越来越相信自己发现了一桩反对奥兰治亲王的阴谋,于是他举起棍子朝犯人奔过去;他看到犯人保护花盆的那种不可动摇的决心,明白了高乃里于斯担心的不是自己的头,而是水罐。
所以,他想用暴力把它夺过来。
“哼!”看守气冲冲地说,“你瞧,你这不是造反吗?”
“放开我的郁金香,”凡·拜尔勒叫道。
“对,对,郁金香,”老头儿回答,“犯人老爷们的花招我们可全知道。”
“可是,我向你发誓……”
“放手,”格里弗斯顿着脚又说了一遍,“放手,不然我就叫警卫。”
“不管你叫谁,只要我有一口气,你就休想把这可怜的花拿走。”
格里弗斯气极了,第二次把手指伸进土里,这一次从土里掏出黑乎乎的一个球根;凡·拜尔勒呢,正因为自己保住了容器而感到很高兴,没想到对方已经拿到了里面的东西。格里弗斯用足力气,把已经发软的球根摔在石板地上,球根摔扁了,差不多立刻又被看守的大皮鞋踩得稀烂,再也看不出是球根了。
凡·拜尔勒望着他破坏,并且看见了潮湿的残骸,明白了格里弗斯得意万分的原因,发出一声绝望的叫喊,哪怕是那个在几年前弄死贝利松[1]的蜘蛛的无情看守,听了都会心软下来。
想把这个坏人除掉的念头,像闪电似的闪过这个郁金香培植者的脑海。怒火和热血一下子涌上脑门,使他失去了理智;他双手举起那个盛着毫无用处的泥土的沉重水罐。再过一刹那,他就要把它朝老格里弗斯的秃脑袋上砸过去。
一声叫喊,一声充满眼泪和痛苦的叫喊止住了他。这声叫喊原来是窗洞铁栅栏外面的可怜的萝莎发出来的,她脸色苍白,浑身发抖,举起双手,突然插在她父亲和她朋友的中间。
高乃里于斯一松手,那个水罐砰的一声摔得粉碎。
格里弗斯这才明白刚才差一点遭到的是什么危险,气得破口大骂。
“啊!”高乃里于斯对他说,“你把一个可怜的犯人惟一的安慰,一个郁金香球根,都夺走了,真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
“呸!爸爸,”萝莎附和着说,“你刚才干的是犯罪行为。”
“哈!原来是你,傻丫头,”老头儿怒气冲冲转过身来冲着他女儿嚷道,“少管闲事,赶快下去。”
“坏蛋!坏蛋!”高乃里于斯在绝望中继续说。
“充其量,不过是个郁金香,”格里弗斯自己也有点觉得不好意思,就接着这样说,“郁金香,你要多少有多少,我的顶楼上就有三百个。”
“去你的郁金香!”高乃里于斯嚷道,“你和它们是一路货色。啊!哪怕我有几千万万,也情愿拿来换你毁掉的那一个!”
“啊!”格里弗斯很得意地说,“你看,你要的不是郁金香。你看,在这个假鳞茎里一定有妖术,说不定有跟饶了你的命的亲王的敌人们通信的方法。我早就说过,没把你的脑袋砍下来,真是一个大错。”
“爸爸!爸爸!”萝莎嚷了起来。
“嗯!好极了!好极了!”格里弗斯重复着说,越来越有劲儿了,“我把它踩坏了,我把它踩坏了。以后你干一次,我就破坏一次!哈哈!我早就通知你,我的漂亮的朋友,我决不让你有好日子过。”
“该死的东西!该死的东西!”高乃里于斯嚷道。他难过得不知如何是好,用颤抖的手指翻动踩烂了的球根——多少快乐和多少希望的残骸。
“我们明天种另外一个,亲爱的高乃里于斯先生,”萝莎低声说,她了解郁金香培植者的极度痛苦,她怀着圣洁的心,把这句亲切的话,像一滴仙丹妙药似的滴在高乃里于斯流血的创口上。
注释:
[1]贝利松(1624—1693),法国路易十四统治期间的一个文人,曾经在巴士底狱中关了五年,在狱中他养了一只蜘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