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将改变回忆的方向,告别内战,转而回忆我的议员生涯。我想谈一谈我在宪法委员会的工作。首先,我必须叙述一下之前的一些工作,因为在六月事变之前,宪法委员会就已经成立并开始工作了。但我并不打算过多地叙述之前的工作,因为那样做可能打断对六月事变之前就已经完成的工作的叙述。
宪法委员会成员的提名是从5月17日开始的,由于之前已经确定成员必须经由全体议员投票选举且票数必须超过一半,因此这一工作拖延了很久。在第一轮投票中,我和狄福尔、马拉斯特、科尔莫南、拉梅内[56]、维维安[57]就一起当选了。我不知道要经过几轮投票才能选出全部十八位委员。
在六月事变之前,宪法委员会总算成立了,委员们大多来自议会中不同的温和派,只有拉梅内和康西德兰是山岳派成员。这两个人都是有名的空想家,尤其是康西德兰。尽管康西德兰态度认真,但只负责过一些不重要的工作。我认为他的能力仅限于此了。
现在回过头回忆宪法委员会的所有工作,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不能指望它有更出色的表现了。委员会中的一些委员曾经在前政府中领导过行政或管理工作,虽然他们体验过君主体制,但对此没有任何研究,也没有真正领会。他们只知道君主体制的事务,并不了解其中的各项制度,也没有在政治斗争中历练过。现在,宪法委员会却要求他们完成他们原本敌视的工作,或者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就让他们接受新理论,他们很难利用君主体制之外的思想从事工作。即使他们能够利用共和体制的思想,也显得缩手缩脚或者恼怒不已,简直像个新手。
除了在阅读报纸或者写作文章时能够表现出思想之外,在其他时候那些进入宪法委员会的所谓真正的共和主义者是没有任何思想的。这是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的职业就是记者,马拉斯特执掌《国民报》长达十年,多尔内斯也是《国民报》的领导人之一,工作认真但略显鲁莽的沃拉贝尔[58]也给《国民报》写过稿件。一个月之后,沃拉贝尔担任了教育与宗教部部长,这让他自己都感到吃惊。
这样的宪法委员会成员与六十多年前在华盛顿领导下起草美国宪法的人,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华盛顿领导的宪法起草成员,不仅相信自己的目的是正确的,而且也知道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
在宪法委员会好不容易能够做好本职工作时,又因为被牵扯到其他的工作上或者时间不足的原因,致使宪法的起草工作被搁置。
世界上的其他民族都不像法兰西民族这样,因为法兰西民族可以不依靠统治阶级和政府生存。然而,当他们发现自己必须独自前行时,又犯起糊涂了,担心自己随时跌进深渊。当我在议会演讲时,我能够感受到,他们都希望能顺利地制定出宪法,希望政府能有一个持久而合法的基础,即使这个基础不够牢固也可以。政府需要宪法,不管是什么样的宪法,只要是好的就足够了。议会也受到了这种热情的感染,不断地鼓励我们。但是鼓励是多余的。我们对5月15日发生的事情还印象深刻,对六月事变的恐惧也没有忘记,分裂的政府的工作不能推动我们前进,任由议会怎么鼓励,都无济于事。但是,这种来自对议会之外的力量的恐惧和人们的热情,会让宪法委员会失去精神的自由。对于不愿意接受革命思想的人而言,革命思想的压力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当压力无法改变这些人的前进方向时,会将他们推到他们不愿意去的地方吗?但是,如果宪法委员会是在6月27日成立的,那么它的工作会是另一种面貌。
宪法委员会的讨论是从5月22日开始的。首先讨论的是应该先做哪方面的工作。拉梅内认为应该从设定各级自治体的规定开始,为了体现出他的功绩,他还自作主张地把这个问题列进了即将颁布的宪法之中。随后,他又提议将优先权作为主要讨论的问题,大谈中央集权的观点。他的思想是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受同一个体系的支配,在这个体系之中,各种思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要产生出一个,其他的就会跟着冒出来。因此,他曾经认为共和国是个怪物,不可能长期存在,因为人民没有足以引导自己的思想习惯。
论战展开了。虽然巴罗对地方自治的优点不甚了解,但想象力却足够丰富,因此表态支持拉梅内。我也表示支持拉梅内。马拉斯特和维维安提出了反对意见。维维安向来以维护中央集权为己任,他的职业就是领导行政工作,同时他也具备做好这项工作的性格。他拥有法学家和讲解员应该具备的一切优点,但却没有响应的资质。当他看到衷心维护的中央集权受到挑战时,不禁忧心忡忡。他大声呼吁,认为共和国不应该限制中央集权,相反,应该加强中央集权。有人说,这反映出他很喜欢二月革命。
马拉斯特是法国革命家中最常见的那种人物,主要特点是总是从人民的自由的角度理解以人民的名义实行的专政。对马拉斯特和维维安的联合,我没有感到奇怪,这样的局面我已经习惯了。在很久之前我就说过,有一个办法能够让一个激进派和一个保守派联合起来,就是攻击政府的权力时,出发点不要落在实务方面,而是放在原则方面。没过多久,他们就真的联合起来了。
于是,当人们认为在宪法委员会成员之间没有什么东西未被革命破坏的时候,我就指出他们的错误,那就是中央集权还存在着。在法国,建立一个完全自由的政府是很难办到的事情,同样,中央集权制度也是唯一很难被破坏的制度。怎么才能破坏这个制度呢?统治者把它当成宝贝,反对政府的人也对它情有独钟。尽管在统治者看来,中央集权制度总是给他们带来突然的和难以克服的危机,但他们并不因此而讨厌它。中央集权制度让他们掌握了所有的大权,每个人都要让他们满意,他们也因此忽视了由此而来的危机。他们认为,这样的生活不比永久安稳的生活差,于是,他们像生活在摄政时期的纨绔子弟那样,认为生活得很舒服。
这一天的讨论没有任何结果,只是商定暂时不讨论自治制度。
第二天,拉梅内表示他要辞职,退出宪法委员会。在我们陷入包围之时,他的决定令人遗憾,因为此举加深或扩大了人们对我们的反对意见。为了说服拉梅内放弃辞职的决定,我们费了很大的周折。我支持他的主张,因此大家派我去和拉梅内沟通。我见到了他,但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他表示可以让步,但是拒绝主持宪法委员会的工作。这说明他已经决定不回宪法委员会工作了。虽然我可以告诉他,我们在观点和利益方面没有分歧,但他也不会因此放弃辞职。
对于神职人员(尤其是已经还俗的神职人员),我们应该考虑如何正确地理解他们曾经对受他们感染的人发挥的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生活习惯和思想精神两方面,而且是极其坚固和范围极广的。虽然拉梅内也穿上了白袜子黄背心和绿上衣,也系上了领带,但是在性格和外貌方面,还留着神父的风范。他迈着方步庄重地从人群中走过,绝不会回过头看任何人一眼。这种时候,他就像拿着圣器走出圣器室的神父,只向神低头。
我们无法说服顽固的拉梅内,只好想别的办法了。为了不在讨论毫无准备的问题上浪费时间,我们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制定工作程序和搜集资料。可惜,科尔莫南被选举为这个小组的负责人,而他也完全替代了整个小组。他因此走上了固定的主导地位,引导整个委员会的讨论方向,对宪法委员会后来的工作产生了极为有害的影响。我不知道在我们所犯的错误上,他是不是应该负主要责任。
科尔莫南也学着拉梅内的样子,制定和提出了他的起草主张;和拉梅内一样,他也是强烈要求我们接受他的主张,只是他不懂得应该怎样引导我们接受。一般而言,自负的人在面对缺乏自信的人时,最敢于大胆地讲话。自负的科尔莫南只要一遇到三个人同时听他说话的情况,就绝对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他就是这样对待一位来自诺曼底的议员的。然而这位诺曼底人也是一个辩论的好手,不论科尔莫南如何证明权力是仁慈的,他统统不相信。科尔莫南发现我和这位诺曼底人的意见有分歧,就立即回家去了。到家以后,他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了他想对我说的话。他虽然因为我们不赞成他的主张而失望,却因为掌握了我们之间的分歧而得意。
科尔莫南希望将他的主张逐渐地告诉我们,让我们在不知不觉间慢慢地完全接受。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就无法对整部宪法(或者其中的一部分)展开全面的讨论了,同样,也不可能讨论和研究宪法的基本思想。每天讨论时,他都会提出事先拟定的五六个条款,然后耐心地劝说反对者在小范围里进行讨论。虽然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是又不愿意参与论战,于是就妥协了。这就是科尔莫南软性强制法的表现。
我认为,负责人对他领导的小组的影响力是很大的,但凡见过这个小组的工作方式的人都会同意我的意见。如果我们中间有人坚决地抵制这种强制,将会得到众人的响应。但是,所有人都没有时间参与讨论,更没有这种兴趣。我们面临的问题都是很复杂的,很多人看看就头疼,因此都不愿意花时间研究,能做的就是否定掉其中最错误的内容,即使有比较明确的意见,也会觉得不方便提出来。有些人害怕被牵扯到没完没了的争论当中,因此就躲在一边看热闹。有人在表面上表示支持,到最后又表示反对。宪法委员会就这样工作着,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有很明确的原则,采取很明确的措施。逐渐地,整个国家没有通过我们,就自行规定了各个部门的权力,自行设计了能够协调运转的方式。
在有空闲的时候,像马特拉斯这种一向喜欢奢华生活和女人的巴拉斯[59]式民主主义者,会讲一些风流故事,而沃拉贝尔也会说一些污言秽语。书记处要向议会提交会议记录,为了维护宪法委员会的声誉,我反对他们提交后果极为不好的记录内容。如果人们知道我们掌握着丰富的材料却没有讨论出什么结果,一定会很惊讶的。我声称,在我参加的所有委员会里,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令人沮丧的局面。
宪法委员会也有一些严肃负责的讨论。对一院制[60]问题的讨论就很认真。实际上,暗藏在委员之间的两个派别就是在这次讨论中才真正对立起来的。问题的焦点不是是否应该实行两院制[61],而是在于应该赋予政府哪些一般特征。在灵活而且偏向于简单的制度中是否应该有制约力量?是否允许领导人拥有受制约的温和的权力?或者说,是否应该接纳最简单的理论,接受相反的道路?这种理论要求政府将所有的行政事务下放给在行动上互不干涉但激烈竞争的下级部门。这就是我们谈论的主要内容。在其他的条款中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它们是并不属于一些条款中涉及的关于两院制的特殊问题。
讨论还在持续着。由于包括巴黎在内的所有地方的舆论都支持一院制,因此我们开了两次会都拿不出一个结论。巴罗是两院制最强烈的支持者,他在借用我的观点的基础上加以发挥。但是,由于二月革命导致他心理失衡,他缺少自制力。我支持巴罗的意见,一再重申了我的看法。当狄福尔积极地反对我和巴罗时,我感到很吃惊。一般而言,律师如果不是为自己反对的事情强词夺理,就是为他们愿意袒护的事情进行辩护。狄福尔就属于后一种情况。在他本人的激情和舆论的刺激下,也可能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会揪住一个在他看来是错误的论点,然后强行说它是正确的。这让他感到满足。他具有灵敏和细致入微的天性,这使得他能够谨慎地接近这种论点,并且相信乃至热爱上它。当我看到他积极地维护那些他曾经表示怀疑的观点时,我感到很吃惊。
他主张只设立一个立法机构,理由(我认为这是他能够找到的最佳理由)是:执行权掌握在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一个人手中,如果设置分成两院的立法权,就一定会占据优势地位。我记得我是这么回答他的:的确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从目前来看也是这样,两院的权力会自然而然地互相嫉妒,永远对立,没有第三种权力居中协调,它们会很快产生矛盾,甚至发生冲突,直到其中一方被毁灭。我还补充道,如果总统真由人民选举产生,且掌握着只有行政首长才掌握的无限权力,那么他也会压制两院,因为自认为拥有无限权力的总统不会心甘情愿地担任代理人,也不甘心服从于由一院构成的立法机关的意志。
宪法委员会的两派都有各自的理由,因此,我们讨论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可是,人民却提出了新的问题。
结束分歧的是迪彭。他支持一院制,而且表现出了超乎想象的坚定,他之所以如此,绝不是听了别人的意见。至少我认为是这样。我了解迪彭这个人,他喜欢算计自己的得失,虽然总是显得很怯弱,但有时又会特别勇敢和诚实。这十年来,他总是徘徊于各个党派的周围,却不参加任何一个组织。可是,如果有人在斗争中失败了,他又猛追不已。他像个猴子,又像个豺狼,上蹿下跳地嚎叫着,看到有人倒下就扑了过去。在宪法委员会里他也是这么做的,甚至比其他时候更甚。虽然我说他有时是勇敢和诚实的,但我却从来没看到过他的这种表现。不论对谁,他在表面上都显得很顺从,如果多数派不发表意见,他也不会发表意见;如果多数派支持民主的意见,他也立即支持民主的意见,站在多数派的前面,甚至会处在遥遥领先的位置上。如果他发现多数派没有跟他支持同样的意见,他会立即灵活地停下来,转回到已经远远离开的最初的意见上。
旧议员几乎全都反对两院制。大部分人到处寻找支持者,以此作为反对的理由;有些人希望国家行政法院能够起到必要的制约的作用;还有人希望一院制议会的形式能够抵挡得住来自内部的狂热和来自外部的偷袭,但他们缺乏合理的依据。
宪法委员会里有一位新教牧师,名叫科克雷尔。他看了天主教的神父在宪法委员会的表现之后,深受鼓舞,也想有所表现,却犯了一个错误,让自己从一位受人尊敬的传教士变成了一位可笑的政客。这是因为他的演讲总是充斥着大量蠢话。由于他的草率表现,我们认为他支持的是两院制,但他却将票投给了一院制。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这么做是尊重民意,他不愿意成为一个逆潮流而动的人。这气坏了原本同他意见一致的人,我和巴罗却非常高兴。但是我们的高兴没有维持多久,因为我们只得了三票。
投票的失败让我的斗志受到了一些挫败,而巴罗却因此失去了常态。他开始拒绝发言,除了表示蔑视之外,连同意或不同意都懒得表示。
现在可以谈一谈行政权的问题了。尽管时局情况和宪法委员会的性质就像我描述的那样,但行政权这么重大和复杂的问题却从来没有被讨论或辩论过。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宪法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将行政权交给一个人掌握。那么,这个人该如何选择呢?授予他哪些权力呢?他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这些问题不能通过不具体的讨论确定,每一个单独的问题之间都有必然的联系,更为重要的是,只能按照地方风俗习惯方面的特殊情况解决。这都是一些老问题,被新的情况提了出来。
科尔莫南按照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又提出一个新的条款。这个条款的基本内容是:行政权的首脑(当时被称为总统)由人民直接选举,由得票最多且超过至少两百万张的人出任。只有马拉斯特一个人表示反对,他认为总统应该由议会选举产生。他正在做着一个美梦,为自己将要实现的某个构想而窃喜,他认为议会的重担就担在他的身上。可是,根据我的记忆,科尔莫南的提议很顺利地通过了。但是,有一点需要承认,由人民选举总统是否合理,并不能由自己证明;但是直接选举虽然是新鲜事物,却很危险。
在法国这样没有君主政体传统的国家,行政权不仅很软弱,而且一直被限制着,最好的办法的确是让人民选择行政权的代理人。如果总统的权力不是选举而来的,他会成为议会的傀儡。然而,法国的情况有些特殊。法国本来就是君主政体,君主政体时期的习惯也被共和主义者保留了下来,中央集权制度非常适合法国的条件。
根据规定,不论大小的政治事务都由总统管理,成千上万的官员也归总统调遣。在2月24日仍然有效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虽然对王权已失去了兴趣,但我们保留了王权的精神。在这种背景下,即使由人民选举的总统,能保证他不羡慕王位吗?总统制度只适合一种人,那就是想利用总统制度将手中的权力变成王权的人。当时我就意识到(这种意识现在更加清晰了),如果让人民选举总统,又不想让总统给共和制带来危险,就要严格限制总统的权力。由于在法律上限制的行政权范围,在人们的记忆和习惯中得到了扩大,因此,只有限制是远远不够的。可是,如果任由总统随意行使权力,那么人民就没有必要选举总统了。
科尔莫南的提议最初被采纳了,但很快又受到了攻击,原因不是我在上面提到的那些,而是因为6月4日发生的事件。
在6月4日之前谁都不会想到,在6月4日这一天,路易·拿破仑竟然被三个省的议会选为议员。人们因此产生顾虑,如果由人民选举总统,那么路易·拿破仑就可能成为总统。想当总统的人和他们的支持者因此而惊慌失措,于是,这个问题又再次成为宪法委员会讨论的焦点,但是多数派依然支持由人民选举总统的主张。
在议会讨论这个问题时,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在我们要建立的共和国里,权力应该倾斜向哪一方?我时而觉得应该倾斜于一院制的议会,时而又觉得应该倾斜于总统。这种无法确定的状态令我大伤脑筋。事实上,这个问题是无法预料的,形势的变化才是决定这两种趋势胜负的因素。这样一来,议会和总统之间肯定会爆发冲突,共和国也会因此灭亡。
我叙述的这些想法宪法委员会都没有深入地讨论,也可以说根本就没有讨论。巴罗曾经顺嘴提了出来,但没有人理睬他。在碰到这些想法的时候,他的精神(显得很没有力气,但一旦他专注起来,就可以观察得很细致)萎靡,就好像睡着了,根本不能深入地进行思考。而我本人虽然提到了这些想法,但态度也是有所保留和不够坚定的。我的两院制主张失败了,我也不愿意再加入论战。我也可以坦诚地承认,我更希望尽快给共和国选择一位强有力的领导人,而不是制定宪法。当时,管理我们的是执行委员会这个不够稳定的政府,社会主义者并没有远去,六月事变马上就要发生了。在六月事变发生之后,我强烈建议由人民选举总统,并且为这一主张在讨论中占据优势做了贡献。我的理由是,给予人民这项他们一直期盼的权力之后,就不能再夺回。尽管如此,这种局势下说这些话还是让我觉得遗憾。
再来谈谈宪法委员会的话题。在我的原则没有被否决之后,我考虑的是,力争让使用这一原则的危险变得更小。首先,我提议限制行政权的范围,然后我发现,这方面没有重大问题。于是,我提出了选举办法,结合科尔莫南的相关提议进行讨论。之前我已经提到过,科尔莫南主张总统由人民直接选举,由得票最多且超过至少两百万张的人出任。这个方案有一些很大的缺陷。
由人民直接选举总统,但是人民的激情会让人感到害怕,而且当选的总统拥有的巨大权威力量也会让人感到害怕。相对而言的多数选票只是发挥了作用的那部分选票,这会让人认为总统代表的是一部人的意愿。因此,我提议不能由人民直接选举总统,应该由人民选出的代表选举总统。
然后,我又提议,将得票数的相对最多修改为绝对最多。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没有出现获得绝对最多票数的候选人,那么再由议会进行选举。我认为这是个很好的方法,可惜它不是我发明的,我也是从美国宪法中学来的。但是,如果我不告诉他们这些,就不会有人知道,由此可见选举委员会对自己的重任没有丝毫的准备。
我最初的提议被否决了,这在我的预料之中。几位重要人物认为我的建议太复杂了,而且还有旧贵族的味道。不过,我第二次的提议得以通过,成了现行宪法的一部分内容。
博蒙提出,总统不得连选连任,我很支持,最终也得以通过。实际上,在这个问题上我和博蒙都犯了错误,因为这个提议在后来产生了一个坏结果。我们害怕的是总统的连选连任会危害到自由。为了获得连任,总统可能会使用各种收买手段让自己获得连任,在法国,法律习惯是允许行政首脑这样做的。我们的想法不够灵活,因此没能及时防范,也没有事先察觉。从主张由人民直接选举总统开始,我们就犯下了这个不可补救的错误。如果干涉人民的选举,就会犯更加严重的错误。
这项决议的通过和影响,给我留下了并不愉快的记忆。在反对中央集权的过程中,我们随时会遭遇障碍,可是,我们不仅没有排除这些障碍,反而被绊倒了。共和制政府的基本要求就是总统的负责制。可是,总统要负责什么呢?怎样负责呢?能负得起责吗?关于这些,行政法中有无法更加详细的规定。问题是,总统不可能允许它限制自己,依靠行政法限制总统本身就是危险的。这是不正常的,也是荒唐的。如果不让总统对行政负责,又该让谁负责呢?最终的结果是,总统的责任只到达部长的层面,就像王朝时期一样,部长还是必须保留的。这样看来,总统就负了全部的责任,但他又不是完全自由的,也管不了下属官员。
下一个问题是关于国家行政法院的组成。这项工作的起草由科尔莫南和维维安负责,他们就像为自己盖房子那样认真地工作着,尽管他们尽了全力,希望让国家行政法院掌握第三等权力,但还是失败了。国家行政法院只是个顾问委员会,权力远不如议会。
宪法委员会只有一项工作是完美的,在我看来也的确算是做得最好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就是关于司法的讨论。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好像从迷宫中走了出来,重新获得了精神。这大概是因为很多人的工作与法律相关吧。由于这群人的努力,法官的终身制得以保留。然而,这一点遭到了纯粹的共和主义者的反对,在我看来,他们真是愚蠢之极。保留法官的终身制有利于公民的独立,使他们不必屈从于管理阶级。很快,权限裁定法院(尤其是政治罪裁定法院)就以今天的这种形式组建起来了。博蒙负责起草了这几个机构的法律条款。相比于此前的六十年间人们在这方面的所有工作,我们的工作毫无疑问是做得最好的。如果1848年宪法能够流传下来,恐怕只有这部分了。
维维安提议,只有制宪委员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这项建议得以通过。有人又提出了补充意见,只有国民议会提出动议,并且先后三次得到五分之四的议员的同意,才能通过对宪法的修正案。这使得对宪法的所有正式修改成了不可能的事情。我没有参加这项投票。我一直认为,我不能指望出现能够长久地存在的政府,只能通过简单规范的方法让政府变得更好。我发现,相反的制度才是危险最小的制度。在我看来,管理法国人最适当的办法是,用约束狂人的办法约束他们;如果用强制的办法管理他们,他们就可能发疯。
现在,我打算谈一谈已经公开的一些独到见解。马丁是在革命发生的前一天晚上才成为共和派的,对此他很不满意。有一天,他在演讲席上宣布,他生来就是共和派。但是,这个共和派的成员却忽视了总统操纵共和国的可能,建议允许总统解散议会。马拉斯特提议,在国家行政法院设立进步部,负责发明新思想。巴罗提议,为了提高审案效率,由法官本人承担所有的民事案件的审理。狄福尔提议,禁止代服兵役,每个人都必须亲自服兵役。可是,一旦实行这项措施,如果不缩短服役年限,就会影响自由教育;如果缩短服役年限,又会影响军队。
在时间的紧逼下,我们潦草地结束了我们的工作,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好好讨论和研究重大议题。有人提议说,可以先通过提交上来的法律条文,然后再慢慢地进行审查。因为有了已经通过的初稿,就很容易起草出定稿,也很容易让初稿和定稿保持一致。可是,我们通过了初稿,却始终没有审查它。就这样,初稿就成了正式的作品。
马拉斯特被我们推选为报告人。在执行这项任务的过程中,他充分暴露了懒惰、肤浅和无耻的性格缺点。尽管议会一再要求我们尽快汇报结果,尽管全国上下都在盼着我们的结果,但在最初的几天里,他没有任何行动。一直到了必须向议会做汇报的前一天夜里,他连夜工作,才写好了报告。第二天,他偶然遇到几位宪法委员会的成员,说他要做报告。然后,他大摇大摆地走上了演讲席,以宪法委员会的名义做报告。可是,在他的报告中,却没有提到宪法委员会。
在6月19日这一天,宪法草案做了表决前的最后一次宣读。我们花费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拟就了这份由一百三十九条条文组成的草案。其实可以更早一点儿完成,但我们还是浪费了一些时间。在科尔莫南的宣读下,我们逐条通过了很多细致的条文,但也被我否决了很多。科尔莫南对我很不满意,但他已经没有机会表达他的不满了。
为了得到人们的支持,科尔莫南在所有的报纸上发表了一篇介绍宪法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文章(他还授权别人发表,但我忘记是谁了)。在这篇文章里,他把好事揽到自己名下,把坏事推到反对他的人头上。他的这种行为引起了大家的反感,有些人甚至表现得很愤怒。大家决定,要让他知道我们的不满。可是,没有人愿意做这件事。宪法委员会里有一位名叫科尔邦[62]的工人,他自告奋勇,表示愿意做这件事。
于是,第二天,会议刚刚开始,科尔邦就登上演讲席发言。这位性格耿直的工人用简洁粗暴的语言,将我们对科尔莫南的意见传达给了他。科尔莫南显得很紧张,他环顾四周,希望有人能帮他一把,但大家都无动于衷。于是,他忐忑不安地说道:“从刚才的情况看,我是不是可以认为,宪法委员会希望我离开?”没有人说话。于是,他拿着帽子走了。没有人挽留他。尽管他显得很镇定,但他一定受不了这样的侮辱。我认为,虽然他是一个傲慢狂妄的人,也不可能察觉不到这种沉默的歧视。为了在众人面前维护好尊严,他也没有大发雷霆。
在很多人看来,在获得子爵爵位之后,科尔莫南变得激进了。虽然他还像过去那样虔诚,却时常变换手段,时常背叛自己的想法。我不敢这么说他,不过我也发现了,他在与人交谈和写文章时,表现得很不一致。我认为,在我面前他表现的不是对革命的见解,而是对革命的害怕。我一直对他思想上的一些缺陷表示吃惊。他是个作家,但他却将作家的习惯和缺点毫无保留地体现到了政治工作上。在明白了同一项法律不同条文之间的关系之后,他会草拟出相似的条文。当他把拟定的条文文本摆到桌子上时,他心满意足,赞赏有加。然而,他最需要的应该是文本体现出的新鲜事物。
在他看来,别的地方和别的时期实行过的制度都是应该被抛弃的老套东西。他认为,法律最重要的价值就是没有与之前的法律相近的东西。他还认为,成为制宪议会成立依据的那项法律是他的杰作。大选时我又遇到了他,他得意地告诉我:“我们今天看到的一切,在什么地方还能看到?哪个国家能像我们这样,允许穷人、士兵和佣人也参加投票?至今为止,这依然是不可想象的。”他激动地搓着手,继续说道:“因此产生的一切都值得一看。”看来,他将选举当成了化学实验。
[1] 路易十六大桥:塞纳河上的三十六座桥之一,又名革命大桥、协和大桥等。路易十六是法兰西波旁王朝复辟前最后一任国王。
[2] 索伦托:地名,位于意大利南部,是意大利境内的旅游胜地。
[3] 工业革命:又称产业革命,18世纪中叶发源于英国,随后传播至法国等欧洲国家,19世纪时传至北美。工业革命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早期历程,资本主义生产由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的阶段,是资本主义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阶段。实际上,工业革命的影响不仅仅在于生产方式领域,它还对西方的社会结构乃至整个世界的格局产生了影响。
[4] 查理一世:1600-1649,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认为,只要能在战争中获胜和让自己占有绝对的权威,他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这使得他逐渐得罪了很多人,失去了人们的信任,最终将自己送上断头台,成为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被公开处决的国王。
[5] 立宪君主制:又称君主立宪制或“虚君共和”,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是指在保留君主制的基础上,通过立宪,强化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的制度。历史上最早实行这种政体的是英国。
[6] 安培:1800-1864。法国文学家、历史学家、科学家,托克维尔的好友。
[7] 我的两个侄子:指托克维尔的哥哥爱德华的两个儿子,当时寄住在巴黎的一家修道院里。
[8] 第一共和国:即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法国大革命期间建立的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1792年9月22日成立,先后经历了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督政府和执政府时期。1804年5月被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第一帝国取代。
[9] 山岳派:法国大革命期间由国民公会中的激进派议员组成的组织,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山岳派”,是因为他们在议会中的座位都在高处。1795年的热月事件后,山岳派遭到重创,从此一蹶不振,失去了往日重大的影响力。
[10] 吉伦特派: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推翻了波旁王朝的共和派,因为大部分成员来自吉伦特省,因此被称为“吉伦特派”。吉伦特派曾经遭到山岳派的沉重打击,直到山岳派失势之后才恢复了原有的地位。
[11] 汪达尔人和哥特人入侵罗马的文明之城:指公元3世纪至6世纪日耳曼民族的部落汪达尔人和哥特人对罗马帝国的入侵。
[12] 墨洛温王朝:历史上统治法兰克王国的第一个王朝,公元481年建立,公元751年,“矮子”丕平取代墨洛温王朝末代国君自立,创立后来的加洛林王朝。
[13] 布罗伊公爵:1785-1870。法国贵族,曾经是贵族院议员,七月王朝时期当选为立法议会议员。
[14] 黎西留:1585-1642。法国政治家、枢机主教。1607年任吕松主教,1614年开始从事政治活动。1622年任枢机主教,1624年起担任首相。黎西留被认为是法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
[15] 看到小小的一点儿成绩就忽视了始终坚持的品行,成为愚蠢而恶劣的坏人。——作者注
[16] 芒什省:法国的一个省份,归下诺曼底大区管辖。芒什省是法国农业最发达的地区,是法国的农业大省。
[17] 瑟堡:芒什省的一座城市,是法国西北部一个重要的港口,芒什省工业最发达的地区。
[18] 保皇派:在改革或革命中主张保留帝制的政治派别,他们的政治主张是保留皇帝,实行君主立宪制。
[19] 维埃亚尔:1791-1857。七月王朝时期的众议员,担任过路易·拿破仑的哥哥的家庭教师。
[20] 路易·拿破仑:1808-1873。即拿破仑三世,拿破仑一世之侄。二月革命爆发后,回到法国,当选为议会议员。1848年12月当选为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总统,三年后发动政变,一年后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1870年9月战败被俘,后被释放,流亡英国。
[21] 布里科维尔:1785-1844。军官出身,七月王朝时期的参议员。
[22] 普选制:即实行国家公民普遍参加国家代表机关选举的制度。选举时,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的成员,或者先由选民选出代表、选举人或代表团,然后由代表、选举人或代表团投票选出国家权利机关的成员代表。苏联是第一个实行普选制的国家。
[23] 没有必要攻击土地的所有者,应该攻击的是放债人,因为放债人才是敌人;没有必要承诺废除所有权,应该承诺废除债务关系。——作者注
[24] 路易·勃朗:1811-1882。法国社会主义者,受到工人的拥护,得以进入政府担任公职。六月事变后流亡英国。
[25] 克西迪艾尔:1808-1861。工人出身的政治活动家。二月革命之后担任了巴黎警察局的负责人。五月事件和六月事件后被迫流亡英国,后来从商。
[26] 罗马竞技场:即罗马斗兽场,是古罗马帝国的贵族、奴隶主和自由民观看斗兽表演或奴隶角斗表演的场所。罗马竞技场是古罗马文明的象征,始建于公元72年,位于意大利首都罗马的市中心,占地两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九万名观众。
[27] 在发表演讲和写文章的时候,他不会理会真实的情况,只关心一件事情:制造一些轰动效应。——作者注
[28] 如果他为难了某个反对者,那么他的动机也是维护职务的尊严,或者是尊重朋友们的主张。——作者注
[29] 六月事变:又称六月起义。二月革命之后,资产阶级窃取了革命成果。临时政府设立的国家工厂一方面驱使工人从事繁重的劳动,然后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付给低微工资,另一方面以维持国家工厂正常运转为由向农民增税。1848年6月,愤怒已久的国家工厂工人举行游行示威,六月事变爆发。最终,经过四天的巷战,数倍于工人的政府军控制了局势,事变结束。
[30] 沃洛夫斯基:1810-1876。波兰籍法国人,经济学家,政治上倾向于温和民主派。
[31] 德古赛:1795-1862。制宪议会议员,担任过议会的总务主任。
[32] 库尔泰:1790-1877。法国军官,七月王朝时期当选为议员,倾向于极左派,担任过巴黎的国民自卫军指挥官,后被免职。
[33] 拉斯帕伊:1794-1878。共和派的主要成员,他被指控为五月事变的组织者,被判处六年的徒刑。
[34] 毕谢:1796-1865。法国哲学家,在五月事变时担任议会议长。
[35] 布朗基:1805-1881。法国社会主义运动的领导人,七月王朝时期被视为叛乱分子,在二月革命时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五月事变后被判处10年徒刑。
[36] 巴贝斯:1809-1870。七月王朝时期被视为造反派,后来成为激进派的领导人。五月事变后被捕,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来得到释放。
[37] 索布里耶:1825-1854。造反派的领导人之一,五月事变后被判刑。
[38] 卡尔诺:1801-1888。七月王朝时期的议员,属于激进的反对派,曾担任过临时政府的教育部长。
[39] 国家工厂:当时的临时政府为了收容失业工人而开办的工厂。国家工厂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实际上从事的是重体力劳动。
[40] 莫莱:1781-1855。托克维尔的亲戚,在帝国时期、复辟时期和七月王朝时期都担任过内阁大臣,是保守派中德高望重的人物。
[41] 米尔纳:1809-1885。英国贵族、政治家、文学家。他当时在法国考察1848年革命。
[42] 梅里美:1803-1870。法国戏剧家、小说家和历史学家。
[43] 罗曼司:恋爱中的男女表达爱情的场所,或者表示男女爱情的场合。
[44] 法卢尔:1811-1886。1846年当选为众议院议员,路易·拿破仑担任总统时任教育部长,但他反对路易·拿破仑称帝,后来退出政治舞台。
[45] 比西奥:1805-1865。医生、记者,六月事变时曾受伤,1848年12月时短暂地担任过农业部长。
[46] 康西德兰:经济学家、社会主义哲学家,山岳派成员,六月事变后流亡国外。
[47] 卡芬雅克:1802-1857。法国将军,七月王朝时期担任过陆军部长,后辞职。六月事变中他行使所有的行政权,六月事变后成为政府首脑。路易·拿破仑发动政变后被捕。
[48] 布朗基:此处是指阿道夫·布朗基,法国经济学家,托克维尔的好友。
[49] 会议总是被一些怪事干扰着,而这些怪事就是毫不讲理的胡搅蛮缠,这使得我们虽然知道在讨论什么,又无法掌握它,就好像看见门开着,却过不去。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搅和着思想和行动,阻挠思想战胜行动或者行动战胜思想。——作者注
[50] 科尔莫南:1788-1868。法国法学家,起草过行政法。在议会中属于反对派。
[51] 古德索尔:1797-1862。法国银行家,担任过财政部长。
[52] 他不断地提出一些新的想法,事实上这些想法他已经提过了,现在又作为新的东西再次提出想法。——作者注
[53] 巴黎促使我想起了古代的城市。今天,巴黎的国民自卫军就像居住在古代城市的自由民那样,为了不沦为奴隶,决心以死保卫这座城市。——作者注
[54] 勒佩尔蒂埃·道奈:1782-1855。1842年起担任众议院的副议长。
[55] 塞纳尔:1800-1885。二月革命后担任了鲁昂检察长,六月事变时担任议会议长,后来担任过内政部长。
[56] 直到最后,他们还是认为喜欢战斗比知道战斗的原因更重要……在参加了战斗之后,他们越发地喜欢战斗了,更不愿意考虑战斗的原因……他们太喜欢战斗了,根本不关心战斗的原因,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作者注
[57] 拉梅内:1782-1854。左翼议员的代表人物。
[58] 维维安:1799-1854。七月王朝时期担任过内阁部长,六月事变之后担任了公共工程部部长。
[59] 沃拉贝尔:1799-1879。法国历史学家、报纸编辑,六月事变之后担任过教育和宗教部长。
[60] 巴拉斯:1755-1829。法国贵族,在热月政变中参与推翻罗伯斯庇尔的行动。
[61] 一院制:即国家的议会只设立一个议院。13世纪的英国议会是最早实行一院制的国家议会。一院制结构单一,责任明确, 程序简便,可以减少议会的分歧和冲突,更加符合资产阶级的意愿,体现资产阶级的民主。
[62] 两院制:与一院制对应,是指议会由两个互相独立的议院组成,两个议院都有立法和监督行政的权力。两院制起源于欧洲封建时代的等级议会,优点是两院分别讨论,分别通过议案,能够更加充分和慎重地处理重大事物,缺点是两个议院互相推卸责任,或者成为党派之争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