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于《金瓶梅》的读者,在面对潘金莲、西门庆乃至于应伯爵的死亡时,想必会产生某种大致相似的道德困惑。按理说,从是非善恶的立场上来看,恶人被杀或死亡,照例会让读者产生大仇已报、称心如意的快感——我们在读《水浒传》时,宋江怒杀阎婆惜、林冲手刃陆虞候,都让我们真切地体味到了这种快意。奇怪的是,到了《金瓶梅》,这一切都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这些恶人的死亡,读者从中不仅体会不到这种去奸除恶的快感,反而会因为恶人之死,心有凄恻,叹息不已,乃至一洒同情之泪。
关于这一点,崇祯本的批评者代表《金瓶梅》的读者,对这种道德上的困惑做了这样一个归结:“不敢生悲,不忍称快。”“不敢生悲”还是从道德是非着眼——恶人之临绝路,恶贯满盈,当属咎由自取;至于“不忍称快”,则采取的是一种超越道德的立场,出于对生命本身的消逝和遭难心生悲怜。简而言之,读者在不由自主地为恶人之死悲叹洒泪之时,多少会有一点良心上的自责与不安,并能够意识到自己在道德是非的立场上不够坚定,从而产生出某种羞耻感。为了消除自己心中的不安,祛除心底的那一层羞耻感,读者会本能地采取某种特殊的步骤,努力去挖掘这些恶人身上的某些善良品质,并极力说服自己,这些恶人是配得上自己的同情的,从而抵消掉内心的困惑或矛盾。这或许是一茬又一茬的读者希望为西门庆和潘金莲翻案平反的心理动因吧。
不过,问题的关键显然不在于此。
阎婆惜和陆虞候的被杀,不会让读者感到任何困惑,这并不是说两人身上本无一善,更不能说西门庆、潘金莲乃至应伯爵,在道德上要高于阎婆惜和陆虞候。西门庆和潘金莲之所以让我们感到同情,是因为《金瓶梅》在塑造恶人的形象时,采取了与《水浒传》完全不同的叙事策略。也就是说,我们的道德困惑,根本上是源于作者强大的道德说服力和控制力,是“作者意图”的一个直接后果。说到底,《金瓶梅》的作者有意让我们停留在道德是非评判的暧昧区域,产生困惑或两难,进而去发现作者隐藏在背后的真正意图。不用说,《金瓶梅》的道德是非观念与作者意图,与《水浒传》有着根本不同。
《水浒传》描写武松杀嫂这一情节,十分简单明了。只是让潘金莲跪在武大的灵前,被逼招供,然后用尖刀胸前一划,抠出心肝五脏,旋即“肐察”一刀,割下头颅,便算完事。而在《金瓶梅》中,潘金莲被杀的过程被表现得更为细致,且更具色情意味。杀人之前,武松先将嫂子的衣服剥了个精光(究竟有多大必要,只有作者清楚),然后用手去摊开她的胸脯,“把刀子去妇人白馥馥心窝内只一剜,剜了个血窟窿,那鲜血就冒出来”。这里的“白馥馥”三字当属刻意为之,不是信笔写来。然后再写金莲的反应——“星眸半闪,两只脚只顾登踏”。前半句似乎还在杀人,后半句简直就是在杀猪了。接下来,作者用“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日无常万事休”这样的俗语寄托伤逝之意,继之以“初春大雪压折金线柳,腊月狂风吹折玉梅花”这样的比喻和联想来暗示武松之辣手摧花,将其复仇的正当性暂时抛置一边。随后的“娇媚不知归何处,芳魂今夜落谁家”二句,颇有五代诗人江为临刑时口占绝命诗的余韵。最后叙事者借“古人”之口赋诗一首,伤悼金莲之死的悲惨,其中“谁知武二持刀杀,只道西门绑腿顽”二句,则尤为惊人心魄。在这里,叙事者有意将西门庆与潘氏极尽淫荡的性爱游戏,与武松杀猪般的肢解过程并置在一起,实际上是欲望与死亡的并置(在作者看来,人生在世,似乎只有两件事情:一为欲望之煎逼与满足,一为死亡)。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武松在杀潘氏之前先剥取衣服的举动,似乎可以解释得通——叙事者故意将西门之戏与武松之杀联系在一起,从而使纵欲与死亡互为因果。当然,这两句诗还透露出另外一层含义,即潘氏死到临头仍不知其所以死,既不甘其死,亦不信其真死,浑浑噩噩,莫知其由,亦不知所止,一派懵懂小儿(或动物)的昏昧与愚顽。
在《水浒传》中,武松杀潘氏纯粹是复仇举动,所谓是非明、善恶辨、兄仇报。动机单纯,过程简单,如此而已。而到了《金瓶梅》,则多出了美人遭戮的缠绵悱恻,简单的复仇举动变成了莽汉武松的毒手摧花。潘金莲之死,随之被抽象乃至“提纯”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金瓶梅》前承白居易的《长恨歌》,后启《红楼梦》的万艳同悲,但细究其旨趣,又与香山、雪芹判然有别。
与潘金莲一样,《水浒传》中的西门庆,同样是死于武松之手。可以说西门庆的被杀,就“正义战胜邪恶”这一观念的呈现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而在《金瓶梅》中,西门庆之死则被赋予了太多的“贪欲丧命”的色彩。前有西门庆垂涎蓝氏的美貌而不得,急得拿来爵媳妇惠元来泄欲一节——所谓“未曾得遇莺娘面,且把红娘去解馋”;后有将王六儿作为蓝氏之替身而一味纵欲,又在昏昏欲死之时惨遭潘金莲喂服胡僧药,终至油尽灯灭,髓竭人亡。从贪欲丧命这个角度来说,读者是否能够对西门庆之死寄予同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读者对欲望的理解和容忍度,取决于透过西门庆这面镜子反观自身之欲念的“诚实度”。作者对西门庆既同情又棒喝的暧昧主旨,也在暗中悄悄地指向了读者——如果你是一个斯多噶主义者、禁欲主义者或者“道学先生”,那么西门庆之死实属咎由自取,死不足惜;如果你与西门庆一样陷入了色欲而难以摆脱,那么你的心态就会立刻变得复杂起来。在这里,《水浒传》中僵硬的是非善恶之辨忽然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真妄”意义上对欲望的抽象思考。
当然,尽管有贪欲丧命这样的主导情节,但西门庆之死也可以被看做是一个普通人的正常死亡。换句话说,西门庆之死固然是恶棍之死,同时也是丈夫、父亲或家中的顶梁柱(对于吴月娘而言)的正常病亡。在小说的第七十八回,西门庆第一次出现死亡征兆,极为突然。他在与应伯爵、吴大舅等人饮酒弹唱之时,陪客人坐着,竟然“在席上 的打起睡来”。在这里,作者看似轻描淡写,但西门庆的反常举动,会让读者明确感觉到某种不祥之兆。到了第七十九回,他在喝酒时的众声喧哗、吹拉弹唱中,再度靠在椅子上“打睡”,是对“恶兆”的进一步确证。至西门庆清晨梳头一阵昏晕,跌了一跤,死亡之征,终于表露无疑。吴月娘对西门庆跌跤的反应,是“魂飞天外,魄散九霄”,说明她心中既有震惊,也已有了不祥的预感。她的反应,是妻子于丈夫身体突发恶兆之时的自然反应。接下来,西门庆寻医问药,求仙拜佛而渐渐不支,至临终留言交代后事而一命归西,也属于人情常态。作者一步步地铺垫,极其耐心地描写西门庆死亡的全过程,实际上隐藏着这样一个叙事上的用心:作为个别人(西门庆)的死亡,和每一个人的死并无什么不同。在这里,通过自然主义的实写,死亡反而被虚化乃至抽象化了。西门庆之死的每个步骤之所以能紧紧抓住读者的心,是因为叙事者暗中也希望我们从中看到芸芸众生(包括我们自己)的死亡,并在这个基点上来反思我们自己的欲望与“大限”的关系。正因为如此,当西门庆临死而贪生,自知将死而仍然哭着嘱咐潘金莲,让“姐妹们好好守着我的灵,休要失散了”之时,读者心有恻然乃至泪不能禁,亦在情理之中。
换句话说,作者强迫我们从西门庆身上发现我们自己。
不过依我之见,《金瓶梅》中写恶人之死写得最好的,既不是潘金莲也不是西门庆,而是“谐谑之主”应伯爵的死亡。
伯爵在小说中的身份,世人多以“帮闲”目之,其实只说对了一半。他固然有依傍豪门、骗吃骗喝的恶习,但他之所以混迹于西门之宅,与西门庆沆瀣一气、形影不离,其主要目的在于介绍生意,做掮客、当中介,为自己谋取佣金。因此伯爵的真实身份应为经纪人。《金瓶梅》中写到的职业经纪人有好几位,应伯爵算是业余的。顺便提一下,在明代社会中,职业与业余的关系与今天的社会有时完全相反:“专业”往往被人看不起,“业余”反而地位极高。举例来说,明代的业余画家的地位要远远高于职业画家,这是一个基本常识。而在《金瓶梅》中,应伯爵的地位也明显要高于“徐经纪”、“王伯儒”一类的职业经纪人。
应伯爵圆通机变,伪诈世故,装疯卖傻而深藏不露,往来飘忽,神龙见首不见尾。应伯爵在西门庆死后,居然借祭奠之名赚取亡友的银子和孝绢,若从道德评判的角度来看,此人品行之不堪、人格之低下自不用多说。但此人的好处在于机趣幽默,舌灿莲花,妙语连珠。他还擅长恶作剧,专以插科打诨、胡搅蛮缠为能事。若仅从文章的修辞效果而论,应伯爵形象的生动性似乎还在西门庆、潘金莲之上,在《金瓶梅》中堪称首屈一指。此人之重要,几乎可以说,少了他,《金瓶梅》即无法成立。而且,这个人物在中国小说史的人物画廊里是空前绝后的——前无来迹,后无绍续。笔者在历年阅读《金瓶梅》的过程中,常常有这样无端的猜测:或许《金瓶梅》的作者,就是伯爵经纪人圈子中的一员吧。
那么《金瓶梅》的作者,是如何交代这样一个人物的最终下场的呢?
我们知道,自西门庆死后,伯爵即另攀高枝,改换门庭,去了张二官家。他不仅将西门庆的家底尽告于张二官,甚至隆重地向新主人推荐潘金莲和李娇儿,卖故主以求荣,此后便渐无音讯。至小说第九十七回,在西门庆死后嫁入守备府的春梅,要为陈敬济找个媳妇,嘱薛嫂帮她物色人选。过了两日,薛嫂来向春梅报信,说是找到了两位。一位是城里朱千户家里的小姐,今年十五岁,春梅嫌她人小不要;另一个就是应伯爵第二个女儿,年纪二十二岁,“春梅又嫌应伯爵死了,在大爷手内聘嫁,没甚陪送,也不成”。
伯爵这样一个重要人物的死亡,居然夹缠在陈敬济的婚事中,由春梅之口不经意带出,可谓轻之又轻,冷之又冷,但却笔力千钧。读者阅览至此,恐怕会一时回不过神来吧。
读者也许会问:应伯爵是怎么死的?他的女儿居然落到了大爷手里待聘,那么,应伯爵的妻子应二嫂、小妾春花、儿子应宝又去了何方?作者一个字也没有交代,但一个显见的事实是,伯爵身后的萧索与败落,比之于西门庆家族更为惨切。所谓人亡迹息,万事荒败。这里的省叙或省笔,冷峻之极,使得伯爵之死显得既苍凉又玄远,与西门庆、潘金莲之死的浓墨重彩构成了明显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