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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王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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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陕西出现了一批中青年作家,纷纷冲出了潼关。文坛历来是竞争之地,翻翻覆覆,沉沉浮浮。在这几年里,陕西的作家质量如何,发展和前景又如何,省内国内评说不一。我以为,除过“洛阳纸贵”的北京外,论单打,比不上天津、上海、四川、江西、贵州、宁夏、河南,论团体,又比不上湖南、山西、南京。究其原因,是不是有三?
  一、地域差别
  陕西为周至明十三个王朝建都之地。北有黄河,中有渭河,南有汉江,山川河流结聚精光灵气,以此产生过辉煌的汉唐文化,但过则不及,盛唐之后,一种保守的、妄自尊大的惰性滋生繁衍,以此浸蚀于民风世俗,故唐后各朝政治、经济、军事皆趋于萎靡,自然文化艺术也不可幸免(从这个角度来讲,汉代文化的力和气度比雍容华贵的盛唐文化更令人推崇和向往)。都城东迁和北移之后,这里渐渐归于偏僻。当置身在碑林博物馆的那些六骏石雕面前,不禁会得出古人崇仰志在千里的良骏,今人却只看重负载忍劳的秦川孺牛,便喟然长叹。历史衍进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社会是信息的社会,而陕西地处西北,为东潼关、南武关、西散关、北锁关所限,性格由开放型变为封闭型,自然是赶不到时代潮流的前头。
  二、生活差别
  生活是文学创作的源泉。这是最古老而又最时髦的口号。每一个作家没有不遵循的,尤其是陕西的作家。陕西的作家不乏有写工写兵、写知识分子为终生题材的,但绝大部分是写农村。纵观这些作家的出身、经历,本身就是农民,或家庭成员就是农民。对于农村生活之熟悉,大大超越外地作家。但是产生的作品却落后于人,这恐怕是如何生活的问题了。正因为如第一条所指,有了地域的差别,使一些作家感到了紧迫和慌恐,而放弃了自己生活的根据地,沦于文学上的流寇,而流寇政策的教训又使一些作家退守于原地的圈子里。写农村而目注于一村一镇,写农民混同于农民,便又导致了就事论事的桎梏里。出身于农民可以是农民作家,但不可以是作家的农民,也即农民意识的作家。
  三、素养差别
  陕西作家的成分,正是由于大都出身农民,或从农民跃身为农村基层干部、区县文化馆干部。这有先天性的长处,亦同时有了先天性的不足。很多年来,似乎有一种观点,认为作家不是大学可以培养的,这话有其道理,但若以此走入极端,轻视艺术素养的专门训练则又误人误事。国人文化水准的提高,城乡青年普遍受到高中教育,在某种意义上讲,文学不再仅仅是普及性的了。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却决不等于艺术。写什么的问题固然十分重要,怎么写的问题也同样要十分重视。因而,陕西的作家初发势猛,过后劲则不足,往往在突破之时陷于困境。
  如若上面三点能成立,我们应该按“面对着永恒或没有永恒的局面”的说法,我便要具体针对王蓬的创作再发一点妄论。
  陕西为三块地形组成,北是陕北黄土高原,中是关中八百里秦川,南是陕南群山众岭。大凡文学艺术的产生和形成,虽是时代、社会的产物,其风格、流源又必受地理环境所影响。陕北,山原为黄土堆积,大块结构,起伏连绵,给人以粗犷、古拙之感觉。这一点,单从山川河流所致而产生的风土人情,又以此折射反映出的山曲民歌来看,陕北民歌的旋律起伏不大而舒缓悠远。相反,陕南山岭拔地而起,湾湾有奇崖,崖崖有清流,春夏秋冬之分明,朝夕阴晴之变化,使其山歌便忽起忽落,委婉幻变。而关中呢,一马平川,褐黄凝重,地间划一的渭河,亘于天边的地平线,其产生的秦腔必是慷慨激昂之律了。于是,势必产生了以路遥为代表的陕北作家特色,以陈忠实为代表的关中作家特色,以王蓬为代表的陕南作家特色。这三位作家之所以其特色显著于文坛,这种地理文赋需要深入研究。是不是可以说,陕西的作家不能形成统一流派,是有这个原因的?这也是不是陕西作家阵容不整齐的一个表面现象?历来的文坛,作家在做人上应团结亲爱,是好友,在事业上应争先恐后,是情敌。而陕西的作家最具备这种条件。论其优秀作家,自古中外只能比较其特色,而不能判之高下,只能划为爱与不爱,不能妄断其良劣。但目前陕西的作家,皆处于未成熟阶段,极需要解决的则是不能自己局限自己。立足于自己的地域,而知其长处优胜,晓其短处不足,兼收并蓄。也正于此,我觉得研究王蓬的创作,就更有其意义了。
  王蓬原籍西安。也便是说,他在关中地面上诞生和度过了童年。因社会的原因,家庭的遭遇,他来到了陕南。在陕南他不是个匆匆的过客,而是一呆几十年的耕作农民。关中是黄土沉淀,壅积为源,属黄河流域。陕南是青山秀水,属长江流域。他因此具备了关中黄土的淳厚、朴拙和陕南山水的清奇、钟秀。而几十年的社会、家庭、爱情、个人命运的反反复复,曲曲折折,风风雨雨,使他沉于社会的最基层,痛感于农民的喜、怒、哀、乐。这就是说,他首先是一个农民,一个不得志的农民,而后才是一位作家。作为作家的这一种生活的体验,无疑更是一种感情的体验。汉江流域,是楚文化的产生地。楚文化遗风对他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这从他的第一本小说集《油菜花开的夜晚》中,就可以明显看出。细读这本结集,无论是往来于猪场与移迁到乡下的工厂之间的年轻寡妇银秀(《银秀枝)),无论是历经风雨的百年物事老楸树下的老幺爹(《老楸树下》),还是关蓥山的猎手年子才(《猎手传奇》),再是竹林寨的六婶(《竹林寨的喜日》),无不观事观物富于想像,构思谋篇注重意境,用笔轻细,色彩却绚丽,行文舒缓,引人而入胜。他是很有才力,善述哀,长言情,文能续断之,断续之,飞跃升腾,在陕西作家中,有阴柔灵性之美的,就不能不算作他了。
  文学创作,犹如体育运动,作家也要求有一种意识。对于现实生活,这种意识愈是强烈,愈能把握作品的总体结构和局部枝末细节。这种意识的产生,得源于深厚的生活积累和对生活的深刻认识,这便也就具备了作品的底蕴。作品的深刻与否并不建立在胆子的大小,作家的文采才华,同样也不等于嚣喧汹汹。中国几千年的文学,陶渊明、白居易、苏轼、柳宗元、韩愈、司马迁、曹雪芹、蒲松龄,尽管他们的风格各异,但反映的自然、社会、人生心境之空与灵,这是一脉相承的。空与灵,这是中国文学的一项大财富。我觉得王蓬于此是很
  早就注意到了的,也正在努力继承和实践着的。一本《油菜花开的夜晚》,若从每一篇来看,有的借鉴运用得很好,有的借鉴运用得不理想,但即使在一篇不大成功的文章中,也不乏有的段落、有的情节、有的场面描绘得却十分精彩。
  中国的文学如何振兴,外地的作家或许比陕西的作家思考得更多,追求和实践得更多,但陕西的作家也开始了慢慢的思索和探索。情况是,有的作家从内到外极力借鉴,吸收外来文学,却在进一步的融汇、化合方面做得不好,忘掉了和忽视了中国民族的美学心理结构,出现了欲速不达的效果。有的作家则完全拒绝外来的东西,将自己束缚在一个狭隘的圈子里,我行我素。文学发展到今天,眼光一定要远,应该在中西杂交的大前提下,各人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环境、修养、体质、爱好诸多条件,走自己的路子。王蓬的路子,走的是他自己的。楚文化的精,是不是可以说有一种“自远”的味道。这种“自远”,建立在“自近”的基础上。这也正是王蓬作品读来空灵而不空浮的原因罢。这是不是正是他扎根生活之中而才使作品产生的一种底蕴呢?
  读王蓬的《油菜花开的夜晚》,同时又想到另一个问题,即所谓的大度。也可以叫做力的问题。综观国内一些名作家,大都可称为思想家,或者说是有深远的思想。当然,思想不是一个狭窄的概念;否则,会导致所谓“思想大于形象”之弊。古人讲过:雄中有韵,秀中有骨。这不仅是指文学的表面,更重要的是内涵。所以我说王蓬的作品是有底蕴,也就是说秀中有骨。但如果王蓬能重新反过来吸收陕北作家路遥的犷,做一次南北结合,那局势就更为可观了。也基于这一点上,我在前面说过要推崇汉代之风,在霍去病墓前看石雕,汉代的艺术竟能在原石之上,略凿一些流利线条,一个石虎石马之形象就凸现而出,这才是艺术的极致。所以,在整个民族振兴之时而振兴民族文学,我是崇拜大汉朔风,而鄙视清末景泰蓝之类的玩意儿的。如果以此去考察,研读当今轰动世界文坛的拉丁美洲文学,从中就会悟出更多的东西了。
  王蓬近期的一系列小说、散文,似乎比《油菜花开的夜晚》还要好。他是感觉颇好的作家,又开始了进一步的学习政治、经济、哲学、美学的工作,来完满他一个作家的“人格”和作品的“文格”。无疑,作为一位陕西南方的作家,已经在为陕西作家在全国文坛产生影响做出了他的贡献。陕西的其他作家,应该向他学习,更应该使我效法。
  1984年3月18日于静虚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