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村里住久了,我有时会向往都市。倒不仅仅是怀念都市里的舒适和方便,因为做到那一点并不太难,在乡下实现那一切的日子也不会太远罢。
在我看来,都市生活最大的诱人之处,是人们互为隐者的一份轻松。我们有同事但可能从不知道同事家里发生过什么,有邻居但可能从不知道邻居房门后是何景象。至于更多的客户、乘客、路人、售货员、水管工、邮递员、保险推销人等等,在每个日子里拥挤而来,但因为太密集而被我们视而不见,过目即忘。他们是一些着衣的影子,一些游动的布景或飘忽的面具,其姓名如同假名,其言语如同台词,其服装如同伪装。他们让我们难以辨识也无须辨识,无法深交也不需深交。
我们真正的同事和邻居是影视片里的知名演员、流行报刊里的新闻人物、网上聊天室里的匿名网友。如果我们顺着电缆一类线索查下去,追查到繁忙媒体的车间或机房,还可发现他们的物理本质不过是电磁信号或纸媒信号,由一些专业人员采集着,编辑着,复制着,包装着,日夜向外传输着。这样,我们就像地老鼠,藏在十分安全的暗层,与远方的符号产品打着交道,对一些隐匿别处的机器流水线产生着感情。我们不必担心自己受到他们(亦即它们)的伤害。我们就是做了好事或坏事,也没有任何人发现。
Lovetobeunknown!E·希奥兰深知人们的这种冲动。
相反,乡村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但少量的目标必是被过多关注的目标。互相熟悉的程度使人们的生活处于长久曝光状态。我们无法隐名更无法逃脱,身上肩负着太多来自乡亲们肉眼的目光。这样,即便在一个山坡上独自翻地,即便四野空阔无人,我也感到自己是一个公共场所的雕像,日长月久地示众,多少有点累。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城市?人们为什么进入城市?到底是为了渴求邻居还是为了摆脱邻居?是为了进入群体还是为了逃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