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品第九
神龍元年上元日,則天、中宗詔云:「朕請安、秀二師(1),宮中供養。萬機之暇,每究一乘(1)。二師推讓云:『南方有能禪師,密授忍大師衣法,傳佛心印,可請彼問。』今遣內侍薛簡,馳詔迎請。願師慈念,速赴上京。」師上表辭疾,願終林麓。
(1)慧安與神秀兩位國師
(2)成佛唯一之教謂之一乘。
薛簡曰:「京城禪德皆云:『欲得會道(3),必須坐禪習定;若不因禪定而得解脫者,未之有也。』未審師所說法如何?」師曰:「道由心悟,豈在坐也?經云:『若言如來若坐若臥,是行邪道。』何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無生無滅,是如來清淨禪(4);諸法空寂,是如來清淨坐(5)。究竟無證(6),豈況坐耶?」
(3)體會大道也。
(4)若頓悟自性本來清淨,元無煩惱,無漏智性本來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亦名一行三昧,此是一切三昧根本,若能念念修習,自然漸得百千三昧。達摩門下展轉相傳者,是此禪也。
(5)法空即佛自證平等妙法,實相真空,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也。教坐如來座者。非是小乘人空座。
(6)於外不染色聲等,於內不起妄念心,得如是者即名為證。得證之時,不得作證想,即名無證也。得此無證之時,亦不得作無證想,是名無證,即名無無證也。
簡曰:「弟子回京,主上必問,願師慈悲指示心要,傳奏兩宮,及京城學道者。譬如一燈,然百千燈,冥者皆明,明明無盡。」師云:「道無明暗,明暗是代謝之義。明明無盡,亦是有盡,相待立名。故《淨名經》云:『法無有比,無相待故。』」
簡曰:「明喻智慧,暗喻煩惱,修道之人,倘不以智慧照破煩惱,無始生死,憑何出離?」師曰:「煩惱即是菩提,無二無別。若以智慧照破煩惱者,此是二乘見解,羊鹿等機;上智大根,悉不如是(7)。」簡曰:「如何是大乘見解?」師曰:「明與無明,凡夫見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實性者,處凡愚而不減,在賢聖而不增;住煩惱而不亂,居禪定而不寂。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不在中間,及其內外,不生不滅,性相如如,常住不遷(8),名之曰道(9)。」
(7)六祖對韋使君等言,則謂當用大智慧打破五蘊煩惱塵勞,如此修行,定成佛道(見第二品)。今薛簡己知此義,故六祖破其執而更進一層,乃為此說,皆隨機說法,本無一定,非矛盾也。
(8)指法無生滅曰常。楞嚴經云: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9)佛性
簡曰:「師說不生不滅,何異外道?」師曰:「外道所說不生不滅者,將滅止生,以生顯滅;滅猶不滅,生說不生。我說不生不滅者,本自無生,今亦不滅,所以不同外道。汝若欲知心要,但一切善惡,都莫思量(10),自然得入清淨心體,湛然常寂,妙用恒沙。」
(10)一切放下
簡蒙指教,豁然大悟,禮辭歸闕,表奏師語。其年九月三日,有詔獎諭師曰:「師辭老疾,為朕修道,國之福田。師若淨名(11),託疾毗耶,闡揚大乘,傳諸佛心,談不二法。薛簡傳師指授如來知見,朕積善餘慶,宿種善根,值師出世,頓悟上乘。感荷師恩,頂戴無已。」並奉摩衲袈裟(12)及水晶缽,敕韶州刺史修飾寺宇,賜師舊居為國恩寺焉。
(11)維摩詰居士。
(12)袈裟之名,產於高麗國。